系列專題:《經濟學經典巨著:經濟周期循環(huán)論》
? 這種闡釋,不像有的人想象的那樣,會把我們置于流行說法的對立面。相反,我們的說法與通常的觀點完全一致,我們認為,如果想要理解循環(huán)流轉的經濟過程,我們可以暫時略去信貸不提。只是因為通行理論采取與我們一樣的觀點,而且與我們同樣地認為,在當前商品性交易中依靠信貸來籌集資金,對理解這類事物沒有什么本質關系,所以這種理論在對經濟過程的主要特征進行論述時,可以略去這一過程。僅僅是這個原因,通行的理論才能將它的視角限制在商品的范圍之內。在商品世界里,當然也可以找到像信貸交易這類事物,不過對此我們已經有所理解了。不管怎樣,流行的理論認為在這一時刻創(chuàng)造新的購買力沒有什么必要性,這與我們的觀點是一致的。而在任何其他時候,流行的理論也看不到這種必要性,這個事實再一次表明了流行的理論只是靜態(tài)的。?

因此,這種流通性的信貸與消費信貸一樣,理所當然地可以從我們的論述中略去不提。由于我們認為這種信貸只是一個為了方便交換的技術上的問題--當然,這只是在循環(huán)流轉中,因為就發(fā)展而言,根據前述的理由,那就有所不同了--它是一種對經濟過程沒有深遠影響的權宜措施,我們才能得出下面的結論。為了鮮明地對比這種流通性的信貸與那種起著根本性作用、沒有它就不可能完全理解經濟過程的信貸,我們假定,在循環(huán)流轉情況下,所有的交換都受金屬貨幣的影響,而且金屬貨幣的數量是一定的,其流通速度也是一定的。顯然,一個不包含發(fā)展的經濟的整個流通中,也可能含有信用支付手段。然而,由于這些信用支付手段,在作為現有的商品和過去的服務的"證明"方面與金屬貨幣起著相同的作用,因而,這些證明與金屬貨幣沒有本質區(qū)別。所以,我們用這種方式來解釋,只是為了表明,我們所認為的信貸現象中的本質要素,在循環(huán)流通領域內,不可能在活期信貸中找到。? 這樣,我們既證明了我們的論點,也精確地規(guī)定了其中的含義。因此,在原則上,只有企業(yè)家需要信貸;只有就產業(yè)發(fā)展而言,信用才起著根本性的作用,考慮這種作用對于理解整個經濟過程是極其重要的。此外,從第三章的論述中能立即看出與此論點相關的另一論點,即在領導者沒有直接權利支配生產手段的情況下,在原則上,沒有信用就不可能有發(fā)展。? 我們所談的信貸,其根本作用在于使企業(yè)家能夠把他需要的生產者的產品從它們先前使用的地方抽取出來,按照需要加以利用,從而迫使經濟系統(tǒng)進入新的軌道。我們第二個論點現在可以這樣表述:只要不是以過去企業(yè)的成果為依據的信貸,或者一般來說,只要不是以過去發(fā)展所創(chuàng)造的購買力的儲藏為依據的信貸,它就只能是特別創(chuàng)造的信用支付手段,它既沒有嚴格意義上的以貨幣支持,也沒有已經存在的產品來支持。這種信用的確可以由非產品的其他資產,也就是企業(yè)家碰巧可能擁有的任何其他財富來擔保。但首先這是不必要的,其次它沒有改變事物過程的性質,這個過程的本質在于為產品創(chuàng)造一種新的需求,而同時并未創(chuàng)造出一種新的供給。在這里無須對這一論題進一步證明,它只是第三章論證的延伸。它告訴我們借出與信用支付手段之間的聯系,并引導我們走向我認為是信貸現象本質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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