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德福背離,有德無福、無德有福,那么,美德便失去了動因、動力,人們便不會追求美德了;如果德福一致,有德有福、無德無福,那么美德便有了動因、動力,人們便必定會追求美德了。因此,德福越一致——越有德便越有福、越無德便越無?!敲矗藗冏非笳\實守信等美德的動力便越強大,他們做一個有誠實守信等美德的好人的道德愿望便越強大,他們誠實守信等動機便越強大以致能夠克服欺騙失信的動機和實現(xiàn)誠實守信等善的動機的內(nèi)外困難,他們的道德意志便越強大,他們的品德便越高尚;反之,德福越背離——越有德便越無福,越無德便越有?!敲?,人們追求美德的動力便越弱小,他們做一個有誠實守信等美德的好人的道德愿望便越弱小,他們誠實守信的動機便越弱小以致難以克服欺騙失信的動機,他們的誠實守信的道德意志便越弱小,他們的品德便越低劣,他們便越趨于欺騙失信。
各個社會人們德福一致的程度,如所周知,主要取決于各個社會的政治狀況:社會的政治越清明,人們的德福一致程度便越高,便越接近德福完全一致,以致每個人越有德便越有福,越無德便越無福:社會的政治越腐敗,人們的德福一致程度便越低,便越接近德福背離,以致一個人越有德卻可能越無福,而越無德卻可能越有福。于是,綜上所述,可以得出結論說,人們的品德高尚與否,他們誠信與否,歸根結底,取決于社會的政治清明與否: 一個國家的政治越清明,人們的德福便越一致,人們做一個有誠實守信等美德的人的動力便越強大,他們做一個有誠實守信等美德的好人的道德愿望便越強大,他們善的動機便越強大以致能夠克服惡的動機和實現(xiàn)善的動機的內(nèi)外困難,他們誠實守信等道德意志便越強大,他們的品德便越高尚,他們便越誠實守信;反之亦然。 這個品德高低發(fā)展變化的規(guī)律,關乎人們做一個好人的道德需要、道德欲望、道德意志與政治以及幸福的關系,屬于品德的道德感情和道德意志因素高低變化之規(guī)律,主要屬于品德的道德感情因素高低變化的目的和動力之規(guī)律——德富律則是關于國民品德的道德感情因素發(fā)展變化的前提和基礎規(guī)律——因而可以名之為“德福律:品德與政治的內(nèi)在聯(lián)系”。根據(jù)這個規(guī)律,國民誠信等品德培養(yǎng)的主要方法顯然就是:政治清明從而使國民德福一致。那么,究竟怎樣才能做到政治清明、國民德福一致呢?或者說,一個國家的政治清明抑或腐敗以及德福一致與否究竟取決于什么? 不難理解,只有民主的政治體制才可能保障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而防止政治腐敗和德福背離。這可以從兩方面看。一方面,只有民主政體才符合政治自由和政治平等兩大社會治理道德原則。因為只有在民主政體中,每個人才能完全平等地共同執(zhí)掌國家最高權力,從而完全平等地享有政治自由,亦即完全平等地使國家的政治按照自己意志進行。這就是為什么民主政體能夠保障政治清明的緣故:政治平等和政治自由——每個人完全平等地共同執(zhí)掌國家最高權力——無疑是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的普遍的必然的根源。另一方面,民主政體意味著國家最高權力完全平等地共同掌握在每個公民手中,因而造成最高權力最大限度的分散和分立,從而能夠有效防止各級官員的腐敗和德福背離而保障其清廉和德福一致。 不過,民主只是保障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而防止政治腐敗和德福背離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其充分條件。因為民主的政權仍然可能被濫用而成為無限的(unlimited democracy),因而違背了自由與平等以及人道和公正等社會治理道德原則。如果民主政權能夠得到限制,亦即遵循自由與平等以及人道和公正等社會治理道德原則,那么,民主便不會淪為暴政,因而也就能夠保障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而防止政治腐敗和德福背離:受到自由等社會治理道德原則有效限制的民主,是保障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而防止政治腐敗和德福背離的充分且必要條件。這種民主就是所謂“憲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憲政民主就是被自由與平等以及人道和公正等社會治理道德原則有效限制的民主,就是將這些原則作為憲法的指導原則和基本精神的民主,就是遵循這種憲法而受其限制的民主。因此,遵循憲法而受其限制的所謂“憲政民主”,真正講來,也就是遵循名副其實的憲法之指導原則——自由與平等以及人道與公正諸社會治理道德原則——而受其限制的民主,因而也就是保障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而防止政治腐敗和德福背離的充分且必要條件,是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的普遍的必然的根源。這樣一來,如果一個國家實現(xiàn)了憲政民主,那么,該國的政治必定清明,國民的德福必定一致,他們做一個有誠實守信等美德的好人的動力必定強大,他們做一個有誠實守信等美德的好人的道德愿望必定強大,他們善的動機必定強大以致能夠克服惡的動機和實現(xiàn)善的動機的內(nèi)外困難,他們誠實守信等道德意志必定強大,最終勢必導致國民品德的普遍提高,勢必導致誠實守信的君子、仁人乃至圣人之普遍增多:憲政民主是形成國民做一個誠實守信的好人的道德愿望的目的和動力之方法,因而是培養(yǎng)國民品德道德感情因素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國民誠實守信等品德的主要方法。

德識律:實現(xiàn)思想自由 一個國家國民誠實守信等品德高低變化,是否完全取決于該國經(jīng)濟發(fā)展的快慢和財富分配的公平不公平以及政治的清明與否?否。國民誠實守信等品德的高低變化無疑還與該國科教文化事業(yè)的發(fā)達程度密切相關。當年法國第戎科學院就已經(jīng)看到了這一點,因而于1749年發(fā)布征文,題目就是:科學與藝術的復興是否有助于敦風化俗?盧梭在應征論文中答道:“我們的靈魂是隨著我們的科學和我們的藝術之臻于完善而越發(fā)腐敗……海水每日的潮汐經(jīng)常受那些夜晚照臨我們的星球的運行所支配,也還比不上風尚與節(jié)操的命運之受科學與藝術的支配呢。我們可以看到,隨著科學與藝術的光芒在我們的天邊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這種現(xiàn)象在各個時代和各個地方都可以觀察到。” 盧梭此見與真理恰恰相反。因為每個人的品德原本由個人道德認識、個人道德感情和個人道德意志三因素構成。品德的個人道德認識成分極為復雜多樣,包括每個人所獲得的有關道德的一切科學知識、個人經(jīng)驗和理論思辨。它的核心問題是:一個人為什么應該做和究竟如何做一個有誠實守信等美德的人的認識?顯然,一個人只有具有為什么應該做一個有誠實守信等美德的人的道德認識,才可能具有相應的做一個誠實守信等美德的人的道德愿望和道德感情,才可能進行相應的做一個有誠實守信等美德的人的道德行為,從而才可能具有相應的品德。一句話,個人道德認識是品德和道德愿望形成的必要條件、必要因素。因此,品德必定與個人道德認識成正相關變化:一個人的個人道德認識越加提高,他的品德便必定會越加提高;反之,他的個人道德認識越降低,他的品德便必定會越降低。 每個國家國民普遍的個人道德認識水平,顯然與該國的科教文化水平有必然聯(lián)系。我們很難想象,一個國民普遍愚昧無知的國家,他們的道德認識和道德知識水平,普遍說來,卻會很高:國民道德認識和知識水平普遍高的國家,豈不必定是那些認識和知識水平高的國家?而一個國家認識和知識水平當然取決于該國科教文化發(fā)展水平:一個國家的科教文化越發(fā)達,該國國民普遍的認識水平便越高,國民普遍的道德認識水平便越高;反之,一個國家的科教文化越不發(fā)達,該國國民普遍的認識水平便越低,國民普遍的道德認識水平便越低。 于是,一個國家國民誠實守信等品德高低變化,不僅取決于該國經(jīng)濟發(fā)展的快慢和財富分配的公平不公平以及政治的清明與否,而且取決于該國科教文化事業(yè)的發(fā)達程度:一個國家的科教文化越發(fā)達,該國國民普遍的認識水平便越高,國民普遍的對誠實守信等道德的認識水平便越高,國民的誠實守信等品德便越高尚;反之亦然。這個規(guī)律,關乎國民的個人道德認識與其科教文化事業(yè)的關系,屬于品德的個人道德認識方面的規(guī)律,因而可以名之為“德識律:品德與科教文化的內(nèi)在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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