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業(yè)界反復熱議“三公消費”之于白酒命運的課題,并引發(fā)了白酒與政治關系,以及對中國禁酒制度研究的熱潮。記者經過總結分析之后,將其分為三大類別:一種認為,三公消費限制白酒只是階段性的波動,白酒新的黃金期將可能在短期內重現(xiàn);一種認為,隨著政務信息透明度越來越高,白酒消費不可能出現(xiàn)類似的階段性反彈,白酒投機性發(fā)展的溫床將不復存在;還有一種則認為,我國歷史上的禁酒傳統(tǒng)由來已久,但酒業(yè)幾千年來仍然保持了持續(xù)發(fā)展的態(tài)勢,說明在我國,酒業(yè)之于政治既有依附性,也有獨立性。 記者贊同第三種觀點,但同時認為,我國的禁酒傳統(tǒng)由來已久,但酒與政治并非同根同源,而是經歷了一個從相遇到相斥,再到相生相克的發(fā)展軌跡。本文擬從中國禁酒制度起源和早期蛻變的研究入手,希望為讀者呈現(xiàn)一段酒與政治之間,斬不斷理還亂的關系史。

從酒入政治說起 歷代學者和文學家關于釀酒起源的說法很多,從歷史唯物主義的視角看,作為生物發(fā)酵作用下的產物,酒的歷史遠比人類有文字以來的歷史要久遠得多。而關于酒與政治關系的歷史,則在人類文明進入成熟的階段。 誕生于西周初年的《尚書·酒誥》,是公認的我國第一篇系統(tǒng)論述酒與政治關系的專著,并確立禁酒制度圭臬的歷史文獻。《尚書·五子之歌》記載了夏代開國帝王夏啟的兒子太康失掉邦國的故事。據(jù)《史記·夏本紀》記載,太康不以君德自律,做事隨心所欲,尤喜四處游獵,而且他還不恤民情,導致百姓離心離德。有一次他到洛水南岸狩獵,一百多天也不肯離開。洛水河畔的有窮國百姓不堪其苦,在國王后羿的帶領下,在北岸擋住太康的去路,不讓他回國。太康的五個兄弟和他們的母親在洛水灣等他回來的時候,歷數(shù)了太康的種種政治過失,是為《五子之歌》。其中就有“訓有之,內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彫墻。有一于此,未或不亡”。把飲酒和好色、田獵、嗜音、靡費并列為君主應當警醒的亡國之道。 《尚書·胤征》記載,太康的弟弟中康在位期間,掌管天地四時的官吏羲氏、和氏擅離職守,在自己的私邑里迷亂嗜酒,導致“廢天時,亂甲乙”,夏王朝的歷法管理陷于混亂,分不清時間和空間的次序。于是中康命胤侯征討羲和。《胤征》中稱羲、和的這種行為為“酒荒”,即因為嗜酒而荒廢了正常的工作或者失去了正道。 《史記·殷本紀》記載,商代開國之君成湯死后,太子和繼任的外丙、中壬都連續(xù)短命而亡。于是伊尹立成湯的嫡長孫太甲為帝,并作《伊訓》,教導太甲。太甲在位三年,因為暴虐而不守法,被伊尹放逐到桐宮。三年后,太甲悔過自新,伊尹又還政于他。此時,商代的政治根基才開始趨于穩(wěn)定。所以,《伊訓》作為伊尹教導太甲的為君之道,對于后世政治制度有很強的借鑒意義。在《伊訓》中,伊尹就提出,“敢有恒舞于宮,酣歌于室,時謂巫風”;“敢有殉于貨色,恒于游畋,時謂淫風”;“敢有侮圣言、逆忠直、遠耆德、比頑童,時謂亂風”。“巫風”、“淫風”、“亂風”都是自取滅亡之道,如果臣子和士子沾染了,“家必喪”;如果君王沾染了,“國必亡”。 《史記·宋微子世家》記載,商紂王荒淫暴虐,周武王一度帶兵打到了孟津,因為考慮政治時機尚不成熟方才撤兵。內憂外患交織,亡國征兆日漸明顯,商紂王的同胞兄長微子(名啟)見狀,多次苦心勸諫商紂,卻沒有任何效果。知道商國滅亡的命運已經不可逆轉,他便打算自殺或者出走,但又拿不定主意。于是找到太師箕子和少師比干商議。這段話詳細地記錄在《尚書·微子》中。微子說:“我祖底遂陳于上,我用沉酗于酒,用亂敗厥德于下”。意思是說:“我的祖上成湯制定了很好的制度和傳統(tǒng),弟弟卻因為酗酒荒淫,不僅踐踏了祖上的美德,而且即將斷送祖上的基業(yè)”。太師箕子回答說:“天毒降災荒殷邦,方興沉酗于酒,乃罔畏畏,咈其耇長舊有位人”。意思是說,商朝末年,發(fā)生了十分嚴重的天災,讓本來已經空虛的殷商雪上加霜,而商紂君臣卻喜歡沉醉酒中,不敬畏上天的威力,也不尊重年高德劭的老臣”。一位是庶長的王子,一位是國政的首輔,兩位均是對商代滅亡原因最有發(fā)言權的知情人士。他們兩位不約而同地把“沉酗于酒”作為亡國之君的第一宗罪,說明商代滅亡確實與酒有關。但箕子卻同時指出,災荒才是導致商代衰敗的主要原因,而酗酒則遮住當政者的眼睛,迷亂了他們的心智,讓他們無法清晰地看到國家的危機所在。 此處所謂“酗”,后世有學者認為是“酒怒”或者“酒兇”。我們今天可以理解為酒后發(fā)怒,也可以理解為飲酒過度,人的意志和情感為酒所控制。 武王也將“酗酒敗德”作為討伐紂王的重要理由之一。到了孟津,周武王做《泰誓上》,說商紂“弗敬上天,降災下民,沉湎冒色,敢行暴虐”,把不敬天、不恤民、酗酒、好色、殘暴濫刑作為商紂的五大惡行。到了河朔,作《泰誓中》,再次強調說,紂王“淫酗肆虐,臣下化之”,批評朝歌上下在商紂王的影響下,已經酗酒成風,無可救藥了。 然而上古的歷史學家關于酗酒是否為商紂王的第一宗罪,意見并不統(tǒng)一。例如周武王帶領諸侯聯(lián)軍打到牧野的時候,作《牧誓》,改口說商紂王的主要罪過是偏聽偏信妲己這個婦人。西漢歷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殷本紀》中提到,商紂“好酒淫樂,嬖于婦人”、“以酒為池,懸肉為林”,但第一宗罪卻是“愛妲己,妲己之言是從”,與《牧誓》的說法一致。在《史記·周本紀》中,司馬遷卻這樣描述武王伐紂的理由——牝雞無晨,認為商紂只聽信妲己,而不敬祖上、疏遠宗親,排斥勛臣,結果導致奸佞肆虐、民怨沸騰。但對于商紂酗酒的罪行,卻只字未提。在《尚書》中的《泰誓》、《牧誓》中,關于“牝雞無晨”的筆墨明顯少于商紂的“沉酗于酒”。司馬遷反其道而記之,或許有其當時政治環(huán)境所需的特殊性,因為西漢初年曾有過呂后擅權專政的歷史教訓。但他完全弱化商紂酗酒的罪過,應當有其史實依據(jù),畢竟西漢初年距離商周興替之際的歷史年限近。 《酒誥》的辯證思想 從《五子之歌》中表達的無道昏君某宗罪,到《微子》中強調的亡國之君第一宗罪,酗酒的負面作用顯然是不斷放大的。這究竟是什么原因所導致,至今已經無稽可考。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雖然視為禁忌類產品,但酒在上古時期的政治生活中已經占據(jù)著舉足輕重的位置?!渡袝虻洹肪陀小耙T納日,平秩西成”的記載。其中“餞”,就是送行飲酒的意思。但這里餞行的不是人,而是日。古人認為,秋天在西方,把日送到西方去,目的是為了祈求作物豐收?!渡袝に吹洹穭t有:“帝厘下土,方設居方。別生分類。作《汩作》、《九共》九篇、《槁飫》”。其中《槁飫》篇的“槁”,就是指以師枯槁,用酒食勞之。就連武王伐紂勝利之后,也要“邦諸侯,班宗彝”。即封有功者為諸侯,并賜予各國諸侯王宗廟祭祀的酒器。按照古代的禮儀,盛酒的為樽,盛鬯的為彝,鬯是古代專用于祭祀的一種酒,天子把盛鬯的彝賜予分封的諸侯,儀式才顯得正式而莊重。就連曾經頒布《酒誥》的周公旦,在攝政七年后,天下太平,于是用“秬鬯二卣”告慰文王、武王在天之靈。作為報答,成王行“裸鬯之禮”,以示對周公旦異乎尋常的敬重感激之情。 到了周公旦的《尚書·酒誥》,顯然是充分借鑒了前朝興衰的歷史經驗教訓。一方面,周公旦意識到酗酒誤國的危害,把酗酒列為罪惡之源,認為天災人禍皆因酗酒而起。這顯然是采納了微子的觀點,事實上,《酒誥》頒布之后,殷商的宗廟祭祀也交由微子管理。所以他反復告誡周朝的各級官吏說,殷商“崇飲”之風太盛,“腥聞在上,故天降喪于殷”。要充分借鑒殷商滅亡的歷史教訓,不要重蹈其覆轍。而且規(guī)定各級官吏不得私自飲酒,更不得在工作時間飲酒。他還假設說,如果你是一個勤勉的官吏,恐怕連飲酒的閑暇也沒有。 另一方面,他大概也知道飲酒不可能完全禁止,所以他對于飲酒提出了幾項規(guī)范意見。 首先是“唯祀飲”。他援引周文王的話說,酒是上天賜予人類祭祀用的神物,只有在祭祀之后才可以飲酒。 其次是“德將無醉”,說有品德的人不會喝醉。一種理解是品德高尚的人有很強的自制力,不會喝醉,一種理解則是古人崇尚“以德配天”,酒是天賜的神物,不會讓品德高尚的人醉倒,或因為飲酒而發(fā)生禍端。 再次,在祭祀之外,“厥父母慶,致用酒”,即贍養(yǎng)父母可以用酒,但只有在節(jié)慶的時候,在父母的允許下,可以陪父母飲酒。 再次,“執(zhí)群飲”,即如果遇到聚眾飲酒,必須嚴懲。如果是一般的臣民聚眾飲酒,是不可饒恕的死罪,但如果是殷商遺民飲酒,要先勸誡,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勸誡不成再行定罪。 上古時期確立的禁酒制度,有其特定的思想根源。 《道德經》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fā)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圣人為腹不為目,故彼取此”。所以有德之人會把握欲望,擺脫貪婪妄欲,保持內心的恬淡虛靜和真誠淳樸的天性。在上古時期,這一點對于君王尤為重要。如果一個君王貪欲過重,必然會導致國家滅亡,生靈涂炭。所以古人都希望君王是一位有德行的圣人,能夠抵制聲色物欲的誘惑。酒作為歸屬其中的一種物質,自然被政治家無限放大。例如周公旦在《尚書·無逸》中就告誡成王,“無淫于觀、于逸、于游、于田,以萬民惟正之供”,教導成王“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于酒德哉!”在西漢末年編纂而成的《戰(zhàn)國策》一書中,有這樣一個故事。大禹女兒的奴仆儀狄善釀美酒。大禹飲后贊不絕口,但很快就決定疏遠儀狄,禁止造“旨酒”,并告誡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這一故事顯然是魯共公杜撰的,并非史實,因為他隨后還依次例舉了“后世必有以味亡其國者”、“后世必有以色亡其國者”、“后世必有以高臺陂池亡其國者”的故事。魯共公此時并不是為了闡述什么政治思想,而是為了在和梁王的外交應對中占一點嘴上的便宜而已,但它卻成為后世政治家推行禁酒制度的重要依據(jù)。 上古時期,我國的政治思想以“敬天保民”為主題,有其歷史局限性,但在懵懂的人類文明發(fā)展初期,這一點已經是難能可貴。例如《尚書·泰誓》中就提出:“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把民眾的愿望當作天神的示意,這在當時已經是很大的政治進步。之前,君王均認為自己是天命所系,一切決策都要詢問天意,而酒作為不可或缺的媒介,備受君王青睞。但在經歷了多次慘痛的政治教訓之后,西周的統(tǒng)治者才開始意識到民心對于政治統(tǒng)治的重要性,開始反思酗酒的負面影響。所以,上古時期禁酒思想的誕生,與其說是為了防止酒禍,不如說是對上古政治思想的反思和重建。 但是,酒作為一種精神消費屬性極強的飲品,不可能完全禁止。所以西周統(tǒng)治者構建了一系列飲酒規(guī)范和酒禮法則。首先是承認“飲食,所以合歡也”,針對不同的場所和宴飲的規(guī)制,制定了形式多樣的飲酒禮儀,例如延傳至今的燕禮等。其次是設立“酒正”等專門的釀酒和用酒管理機構,并制定了嚴格的管理體制,包括五齊、三酒等。五齊包括泛齊、醴齊、盎齊、緹齊、沉齊,主要指釀酒工藝;三酒包括事酒、昔酒、清酒,主要指不同場合使用的三種酒。 禁酒制度的尷尬和蛻變 西周末年,周幽王為了博取愛妃褒姒一笑,不惜烽火戲諸侯,不僅讓西周的統(tǒng)治元氣大傷,新立的天子周平王被迫東遷洛陽,從此再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權力,同時也把周公旦煞費苦心構建起的道德體系毀于一旦。從此,周天子的勢力不斷削弱,諸侯爭霸逐漸代替天子,號令天下。各諸侯國為了鞏固和擴大自己的實力,紛紛對內改革政治、發(fā)展經濟、加強軍備,對外則在外交上合縱連橫,在軍事上互相征伐。 所以,春秋時期,我國進入大解放的時代。一個是生產力的解放,各諸侯國無一例外地壯大經濟實力,包括商業(yè)在內的各種經濟業(yè)態(tài)均得到了長足的發(fā)展,釀酒業(yè)也不例外。其次是思想的大解放,“禮崩樂壞”之下,西周的“敬天保民”的思想逐漸被諸子百家爭鳴的民本思想代替,人們的飲酒行為也逐漸擺脫了意識形態(tài)的束縛,獨立成為政治、經濟、軍事、外交和百姓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留存下來的史料顯示,在此期間,酒不但沒有禁,反在邦交、權爭和百姓生活中的地位扶搖直上。 春秋戰(zhàn)國時期,國與國之間的軍事摩擦和外交交鋒頻繁發(fā)生,而且許多與酒有關。例如齊桓公伐楚,理由是楚國不供奉包茅,周天子祭祀時無以縮酒。秦王與趙王會于澠池,酒酣之際秦王欺辱趙王,藺相如機制應變,借酒反擊,維護了趙王的尊嚴。楚王與諸侯會盟,趙國因為進獻的酒質量太差,得罪楚王,因此引發(fā)了一場“魯酒薄而邯鄲圍”的戰(zhàn)爭。類似的例子在《史記》、《國語》、《戰(zhàn)國策》,以及諸子百家的典籍中不勝枚舉,并直接反映出酒在當時對于兩國邦交的重要作用。 在君臣宴飲中,大家都已經厭煩了周王朝制定的繁縟的酒禮。其中最典型的當屬齊威王“置酒后宮”,召淳于髡對飲的故事?!妒酚洝せ袀鳌酚涊d,齊威王問淳于髡的酒量如何,淳于髡回答說:“臣飲一斗亦醉,一石亦醉”。齊威王很是詫異,于是他解釋說,如果按照上古的禁酒制度和酒禮規(guī)范喝酒,他心驚膽顫,最多喝一斗即醉。如果放浪形骸,“羅襦襟解”,身心俱歡,他能喝一石而不醉。 與此同時,飲酒風尚已經開始從貴族流傳到民間。例如《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就記述說:“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類,懸?guī)蒙醺摺薄Yu酒人已經有了競爭意識和廣告意識,開始注重酒的質量、數(shù)量,待客的策略,以及提升酒館的知名度等,說明當時商品經濟繁榮,以滿足百姓消費需求為主體的酒類市場已經頗具規(guī)模,因為像孔子這樣的貴族,不大肯喝從市場上買來的酒。 西漢建國之時,酒在國家的意識形態(tài)中已經完全擺脫了“亡國之物”的負面形象?!稘h書·食貨志》主張說:“酒者,天之美祿,帝王所以頤養(yǎng)天下,享祀祈福、扶衰養(yǎng)疾。百禮之會,非酒不行?!?p> 但漢代的統(tǒng)治者并沒有因此而任由釀酒產業(yè)肆意膨脹,而是立足經濟發(fā)展和社會安定的客觀需要。有策略地實行禁酒。漢文帝時期,由于連年自然災害,出現(xiàn)糧荒。統(tǒng)治者認為發(fā)生糧荒主要有兩大原因,首先是商業(yè)發(fā)達,經濟上優(yōu)于農業(yè),百姓多棄農從商,導致農業(yè)勞動力不足,經濟結構不穩(wěn)。其次則是釀酒業(yè)規(guī)模膨脹,釀酒用糧太多,導致糧食危機進一步惡化。漢代的釀酒產業(yè)十分發(fā)達,一方面,從貴族到庶民,宴飲成風,酒類市場容量大;另一方面,消費剛需大,利潤豐厚,催生了釀酒業(yè)的快速發(fā)展,記者曾經撰文《漢代飲酒風尚》詳細論述,在此不做贅述。景帝時期,再次下令“禁酤酒”。五年后,糧食供應危機緩解,朝廷又取消禁令。 漢代實行禁酒目的和策略,與西周時期顯然不同。如果西周時期的禁酒制度起源于意識形態(tài)領域,作為一種常態(tài)存在,漢代的禁酒制度則立足于社會經濟發(fā)展的需要,因此出現(xiàn)了階段性的特征。例如在東漢何地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順帝漢安二年(公元143年)均下達過禁酒令。 但漢代并非沒有常態(tài)化的禁酒制度。在漢武帝天漢三年(公元前98年),朝廷實行了榷酒制度,即酒類專賣?!尔}鐵論》中指出,漢代實行榷酒的目的,是為了“佐助邊費”,即幫助解決邊境連年征戰(zhàn)戍邊的軍費問題,實際上完全壟斷了酒類銷售渠道,并將釀酒業(yè)的發(fā)展規(guī)模完全納入政府的控制范圍。但是西漢的榷酒制度僅限于流通領域,而不涉及生產環(huán)節(jié),所以后來其弊端越來越明顯,朝廷不得已于漢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廢止,而改用“賣酒升四錢”的管理方式,每升酒政府抽取四錢的稅賦。用今天的話語講,就是采用從量征稅的方式,限制釀酒業(yè)的發(fā)展。這即是我國“寓禁于征”酒政思想的發(fā)端。 任何一種政治制度,都必須依據(jù)社會現(xiàn)實和時代特征,否則就會引發(fā)爭議和質疑。漢代禁酒制度的確立,是基于當時釀酒產業(yè)發(fā)展的客觀現(xiàn)狀和市場規(guī)律制定的,雖然有許多不完善之處,但已經有了極大的發(fā)展。東漢末年,曹操嘗試恢復周公旦確立的禁酒制度,努力把已經蔚然成風的飲酒風尚重新納入意識形態(tài)的監(jiān)管范疇。結果引起了孔融等人的強烈反對??兹谏踔磷I笑說,商紂亡國,因為沉湎于酒和色,你曹操既然要禁酒,還不如連同把男女婚姻也禁止了。 唐代杜佑編纂的《通典》,是我國第一本政治制度總集,匯總和講述唐天寶之前歷代政治、經濟、軍事制度發(fā)展史。其中并未過多地討論《酒誥》的酒政思想,而是將西漢時期酒政進行了詳盡的分析、探討。這也反映出,從漢代起,飲酒已經是社會普遍的風尚和生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釀酒業(yè)也已經逐漸成為我國社會經濟發(fā)展組成部分。歷代統(tǒng)治者制定的酒政制度,也在隨著時代的變遷而不斷轉變。 歷史證明,酒在國家政治和百姓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但沒有削弱,而且越來越重要。雖然幾千年來,我國實行的禁酒舉措不計其數(shù),而且釀酒業(yè)也多次受到階段性的重創(chuàng),但整體仍然保持穩(wěn)健發(fā)展,彰顯出歷史不可抗拒的生命力。 當前國家對于白酒的基本國策,雖然保留了寓禁于征的管理思想,但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深化發(fā)展,仍然為白酒提供了無限的市場空間。加之白酒作為當代釀酒業(yè)的集大成者,承載著我國幾千年的酒文化傳統(tǒng)和消費基因,因此具有無可比擬的先天優(yōu)勢。我們應當充分繼承和發(fā)揚白酒的傳統(tǒng)性優(yōu)勢基因,將其打造成為中華民族經濟和文化的雙重名片。 另一方面,而當前國家出臺“限制三公消費”的舉措,顯然與禁酒制度無關。我們應當正確看到當前形勢下白酒與政治之關系,深入研究推進白酒產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深層機理,讓白酒的產業(yè)價值在我們這一代持續(xù)走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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