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慶祝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于2014年10月20-23日的成功舉行,為紀念2014年12月4日的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為紀念2014年12月26日毛主席誕辰121周年,劉先明結合親歷的與憲法、“中國夢”、人民民主有密切關聯(lián)的經(jīng)歷,特作此文,以作交流。
一、關于“中國夢”,毛主席過去講的是“目的”,習近平現(xiàn)在講的是“目標”。
很多美好的夢,往往是一種美好的愿望、憧憬、追求;很多美好的夢的內(nèi)容,多是一個或一些想達到或實現(xiàn)的目的、目標。1、1954年9月15日至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舉行,來自全國的1141位人大代表出席大會,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9月15日,毛主席在致開幕詞時說:“我們的事業(yè)是正義的。正義的事業(yè)是任何敵人也攻不破的。領導我們事業(yè)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chǎn)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我們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艱難困苦,將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共和國。我們正在前進。我們正在做我們的前人從來沒有做過的極其光榮偉大的事業(yè)。我們的目的一定要達到。我們的目的一定能夠達到?!?p>2、2012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國家博物館參觀“復興之路”展覽時,第一次闡釋了“中國夢”的概念。習近平說:“大家都在討論中國夢。我認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是中華民族近代以來最偉大的夢想。”習近平強調,我堅信,到中國共產(chǎn)黨成立100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一定能實現(xiàn),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的目標一定能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夢想一定能實現(xiàn)。劉先明認為,習近平講的“兩個一百年”的“目標”,是毛主席講的“將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共和國”、“我們正在做我們的前人從來沒有做過的極其光榮偉大的事業(yè)”、“我們的目的”,在新時代的延伸和細化、量化。
二、親身的經(jīng)歷,讓劉先明感覺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人民民主、民生、民權的保護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nóng)聯(lián)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jīng)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第二十七條? 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jīng)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lián)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jiān)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取得賠償?shù)臋嗬?p>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在紀念首個國家憲法日之際,劉先明依據(jù)憲法精神,結合憲法2014年6月中旬及時保護了遭人陷害而陷入危境的劉先明的經(jīng)歷,撰寫了《國家憲法的勝利,襄陽中院“王”法的失利》,在新華網(wǎng)論壇等多家網(wǎng)媒上發(fā)布。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劉先明多次通過網(wǎng)絡和信訪等途徑和形式,準確公益質疑,參與和體驗了人民民主,有的還維護了國家的形象和尊嚴。
毛主席在很多場合都把民主解釋為民主咨詢,民主就是要傾聽群眾的聲音,要讓人講話。長期從事企業(yè)文化、管理創(chuàng)新、精細管理等咨詢、培訓服務的劉先明,親歷了五個有代表性的、與人民民主有關的案例:1、2009年10月11日,國務院參事室官網(wǎng)發(fā)表劉先明2009年10月9日在天安門調研后撰寫的文章《關于56根民族團結柱去處的建議》,劉先明建議:在60周年國慶大典所有活動結束后,56根民族團結柱不宜再擺放在天安門廣場上。2010年1月28日,新華網(wǎng)轉發(fā)《民族團結柱試放奧林匹克公園 最終擺放方案未定》一文,文里寫道: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0-01/28/content_12888145.htm去年國慶,矗立在天安門廣場的56根民族團結柱成為最大亮點。民族柱最終的歸屬也成為關注熱點。起初計劃放在天安門廣場,由于專家提出異議,從廣場撤出。2、2011年7月15日,劉先明曝光和質疑“共和國脊梁”獎的評選活動;2011年8月2日接受央視“焦點訪談”的采訪,2011年8月16日亮相央視“焦點訪談”。在劉先明曝光和質疑“共和國脊梁”獎的評選活動之后,民政部經(jīng)過調查,依法對中國經(jīng)濟報刊協(xié)會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開展“共和國脊梁”獎評比表彰活動的違法行為作出停止活動3個月、沒收違法所得5萬元的行政處罰。
3、針對2012年4月6日某權威報紙發(fā)出的、劉先明感覺是不利于人民民主、不利于祖國利益的一種聲音,劉先明于2012年4月16日撰寫、發(fā)布了《劉先明建議十八大提前至七一前夕召開》一文,劉先明在文中寫道:
習近平同志已經(jīng)具備擔任總書記、軍委主席、國家主席的能力、水平和威望。兩年來的事實證明,劉先明的這一判斷是非常及時而準確的。4、2013年12月24日,劉先明撰寫、發(fā)布了《襄陽發(fā)布的“中國前進!”、“右拐”的廣告不妥》一文,并發(fā)給國家信訪局,進行投訴。2014年1月13日,襄陽中院斜對面的“中國前進!”、“前行300米右拐”的不良連體廣告被依法拆除。經(jīng)劉先明調查,此處的“中國前進!”公益廣告是襄陽中院搞的,恒大地產(chǎn)出資的。對于劉先明的這一舉報,襄城區(qū)信訪局的工作人員對劉先明說:“我們社會多一些你這樣正能量的人,我們的社會應該多一份溫暖的?!?/p>
5、2014年8月1日,劉先明在英國撰寫、發(fā)布了《劉先明建議把7月29日設為“全國法治日”》,結尾寫到:
http://liuxianming.blogchina.com/2345953.html到了德國法蘭克福機場,在轉機的間隙,本人又看了看2014年7月31日《環(huán)球時報》??戳艘院?,我在法蘭克福機場時,就在想:2014年7月29日,是中國法治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天,中央在這一天所做出的上述兩個決定,既充分彰顯了新時代我黨“依法治國”的決心和能力,又充分展現(xiàn)了新時代我國在“依法治國”方面的重大成就,http://www.aihuau.com/還開啟了新時代我國“依法治國”的新篇章,值得長久性的紀念。“法治”比“法制宣傳”有高度,“法治”能覆蓋“法制宣傳”;如果以后把7月29日設為“全國法治日”,替代2001年開始實行的12月4日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可能會更有紀念意義和現(xiàn)實意義。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劉先明關于“全國法治日”的建議,與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很靠近。四、準確認識和把握新時代的“中國夢”與人民民主的關系,有助于同圓“中國夢”,有助于共建、共享人民民主。
1、堅持和發(fā)展人民民主,是實現(xiàn)“中國夢”的重要支撐。2、發(fā)展和提升人民民主,是“中國夢”的重要組成內(nèi)容。3、“中國夢”,與每個人的夢,密切相連。4、人民民主,與每個人合法的民權、民生,密切相連。5、每個人的夢,不一樣。但每個人的夢,有兩點是一樣的,那就是共同植根于中國,共同與“中國夢”相輝映。6、“中國夢”,給新時代的中國注入了強勁的發(fā)展動力,也給每一個中國人共建、共享人民民主,注入了強勁的動力,創(chuàng)造了更新、更好、更多的機會。(1)得益于新時代、“中國夢”,得助于國家信訪局的指導,湖北省襄陽市十一年前的一起與人民民主相違背的、老的冤假錯案,于2014年2月26日在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的調解中,得到了口頭上的糾正。(2)得益于新時代、“中國夢”,得助于黨的溫暖和憲法的保護,2014年6月中旬一起與人民民主相違背的、正在醞釀中的冤假錯案,胎死腹中,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和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公司2014年6月12日同步發(fā)文、誣陷劉先明的背后的圖謀,在湖北省襄陽市沒有得逞,2014年7月23日原襄陽市公安局局長夏先祿被查、被抓。7、在新時代里,在“中國夢”的引領和推動下,人民民主的推進、提升和改善,會一往無前,但不會一蹴而就。新的時代,給堅持和發(fā)展人民民主,提供了新的提升和豐富的空間,給與中國社會主義道路相連相通的“中國夢”,創(chuàng)造了好的逐夢基礎。
廣大認同、追求“中國夢”的中國人,應緊密團結在習近平為中心的黨中央周圍,以黨始終高舉的人民民主這面旗幟為引領,以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憲法為保障,以毛澤東思想為思想武器,以新時代的“中國夢”為動力,沿著中國的社會主義道路奮勇前進。愛華網(wǎng)本文地址 » http://www.klfzs.com/a/9101032201/16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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