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二道門’,我能拒絕嗎?” ?????近日,濟南沃爾瑪超市發(fā)生一起因場外攔截檢查與顧客發(fā)生沖突的事件,鬧得泉城沸沸揚揚。然而,透視整個事件,人們發(fā)現(xiàn),如同過去發(fā)生的“超市強檢”事件一樣,這也是一場馬拉松式的官司,是一個說不清理還亂的糾紛。 在這起沖突事件中,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據(jù)當事人于國璞介紹,9月25日,他與老伴走過沃爾瑪?shù)摹岸篱T”,當時沒聽到任何動靜。沒想到走出“二道門”兩米多時,超市一位工作人員連人帶車把他攔住,聲稱要檢查。于國璞據(jù)理力爭,但無濟于事,對方仍抓著貨車不放。后來,超市一位負責人在辦公室里檢查了貨物,沒有發(fā)現(xiàn)問題。警察來到后,與于國璞一道看了錄像,證明于國璞所說屬實,并將貨車在“二道門”上推了幾個來回,報警器也沒響。后來,在警察協(xié)調下,于國璞憤然而歸。? ?????而沃爾瑪?shù)耐跹┩吭诮邮苊襟w采訪時說,于國璞和老伴走到檢查口時,約有七八個顧客同時出現(xiàn)在出口,此時“二道門”的報警器響了,這表明有顧客可能未付款,于是對顧客進行檢查。王雪彤還說,當初于先生不配合,防損員就讓他們走了,但兩個老人可能以為被攔住是對他們的侮辱,一定要弄個明白以示清白,工作人員只好按其要求檢查了貨物。到底實情怎樣?現(xiàn)在雙方各執(zhí)己見,因此,此案遲遲未決。? ?????自超市登陸中國,“超市強檢”事件時有發(fā)生,這已成人們經(jīng)常議論的一個話題。始作俑者常是俗稱“二道門”的小小報警門,即顧客付款后仍需通過的驗票口,如果商品沒消磁,隨人通過時它就會響起示警,提醒商家檢查。而檢查事件發(fā)生后,商家和消費者通常是各執(zhí)一詞,為自己辯解。? ?????近幾年,有關超市設“二道門”強行檢查顧客的事件時有發(fā)生。這些事件,都給當事人帶來了精神上甚至是肉體上的傷害。? 據(jù)山東省消協(xié)介紹,今年山東17個地市發(fā)生過多起“超市強檢”事件,只是許多事件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私下協(xié)調處理了。但是,在北京、上海、天津、廣州等一些大城市,顧客和商家的沖突不斷。2000年上海一女大學生遭超市搜身,天津一顧客因與保安發(fā)生沖突而遭到群毆,在北京,一家超市甚至直接把“家法”——“剁指”加諸顧客身上!? 此外,2001年9月,西安晚報報道在西安“愛家”超市,顧客脫褲子接受檢查;2003年3月,南方都市報報道一名女教師在廣州市天河北路某超市購物后,走出超市門外近200米,被保安攔住要求其返回接受檢查,遭到女教師的拒絕,雙方僵持近半小時;2003年6月,法制日報披露了一超市因懷疑顧客偷絲巾,三次逼顧客脫衣檢查的事件;2003年8月,南方網(wǎng)轉載了北方網(wǎng)題為“天津家樂福保安群歐顧客,顧客面部帶傷出庭”的新聞報道…… ? 盡管消費者對“超市強檢”不滿,但真正拒絕“二道門”檢查的則很少。一位剛從一家超市購物出來的老人對記者說,反正不貪不吃不丟人,他檢查讓他查去;山東師范大學美術班的劉青對記者說,聽說過設置“二道門”是違法的,但別人都配合超市,我能出頭嗎?在記者隨機采訪的顧客中,大多數(shù)人說,每當接受檢查,看著檢查員那副板著的臉孔,心里總會不快,但看看別人沒反對,也就算了。? 一位年青女士對記者說,“其實,付完錢已經(jīng)是我的東西了,他們憑什么查我?我買什么他們都要看看,那我還有什么隱私可言?”但當記者試探著問:“法律是否規(guī)定超市可以設‘二道門’檢查?”這位女士搖了頭,表示不知道。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市民都表示不知道,或者不確定是否有相關的法律。? 法律人士指出,法律上沒有規(guī)定顧客有義務接受“二道門”的檢查。濟南康橋律師事務?所的王青鋒律師對記者說,超市的出口復查應該是對超市內部員工收款行為的一種監(jiān)督,但不應該強加給消費者。消費者付完錢,買賣關系就結束了,物品已歸自己所有,不存在后合同關系,不再有義務接受檢查。超市對消費者設“二道門”,在我們國家沒有法律依據(jù)。同時,報警系統(tǒng)還有可能出錯,會給顧客帶來更大侵害。因此從理論上說,消費者完全可以對超市的出口復查行為說“不”。場外攔截,更是明目張膽地侵害公民權利的違法行為。濟南市消費者協(xié)會副秘書長劉光增也稱,超市強檢還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權和人身自由,是違法的。? 另據(jù)了解,在我國,一些城市已通過媒體公開提醒當?shù)叵M者:以后購物可以拒絕商場查驗購物憑證的要求。? ????銀座、大潤發(fā)等超市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因為偷盜嚴?重,所以才采取“門神”報警措施,但在“二道門”示警時才會請求顧客配合檢查。他們說設“二道門”的主要目的是進行內部監(jiān)控,而不是針對消費者的。然而,大多數(shù)消費者對“二道門”可就不是那么看了。許多消費者表示,超市也許只是懷疑就要檢查,太隨意,而且因為人多,經(jīng)常不顧顧客感受,亂翻一氣,檢查完,蓋好章才放人;一旦鬧起來,它們可能就稱事出有因,而當初的事情不可能完全回放,因此很難說清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正因為如此,許多沖突告到消協(xié),常常久拖難判。? ?????濟南中強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亮明確表示,超市“二道門”的設置,在我國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的。商家為保護自己利益,一廂情愿地采取這種手段,完全是超市界自定的“家法”。? 沃爾瑪超市的一位工作人員說:“設置了‘二道門’,可以檢查顧客是否沒交錢就帶貨?物出門,也可以防止收銀員收款時疏忽或舞弊,可謂一舉兩得。再說了,現(xiàn)在法律上也沒禁止這種做法,況且許多超市都這么做,已經(jīng)形成一種行業(yè)習慣,許多顧客也都默許了?!? 濟南大潤發(fā)超市客服部的梁柯也說:“在國外,偷一毛錢就可以判刑,但在咱們國家,小數(shù)額的偷盜就不算違法,按規(guī)定超市保安沒權力處置小偷,但送警后,對他們一般只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通常教育后就放了,因而超市成了一些人肆無忌憚偷盜的對象,積少成多,損失很大?!T神’報警,是超市界的一種行業(yè)習慣,在北京、上海都是這樣。而且顧客和超市間是一種邀約行為,顧客既然選擇進超市,我想他就應該是默許超市的一些規(guī)定了?!? 在銀座地下購物場,當記者佯裝不知,走過“二道門”時,一位檢查員從后面緊趕上來,攔住記者,直到蓋好章。當記者問她,誰讓她這么做,她只說:“這是公司的規(guī)定?!? 然而,濟南市消協(xié)秘書長都明基表示,許多超市都有復查習慣,許多顧客也都默許了,但這并不等于承認超市的做法是合法。檢查顧客已交錢的商品,實際上是侵犯了公民的私有財產。? 山東省消協(xié)的王致遠、周海亮等對記者說,近年來,許多超市以“失竊嚴重,不堪重負”為借口,或明或暗地侵犯消費者權益,這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實際上管理不善才是失竊的根本原因。有一個統(tǒng)計,在超市失竊中,員工內盜和內外勾結盜竊占到失竊總額的80%。因此,加強對超市的管理和對員工的誠信教育,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而不應保留那些實際上起不到多大作用但又侵犯消費者利益的做法。? 在記者采訪過程中,許多法律專家也都稱,超市的出口復查沒有專門的法律條文可依。濟南中強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亮說,“家法”的出現(xiàn),反映了現(xiàn)代社會人與人之間誠信度的降低。顧客要維權、商家也要維權,這本身就是一對矛盾,然而商家維護自己的權利,不應以犧牲顧客利益來實現(xiàn)?!岸篱T”的出現(xiàn),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法律上的一個盲區(qū)。? ????????原本出于保護商家利益而設置的超市“二道門”,不僅防盜功能甚微,而且顧客也越來越反感,“二道門”正處在一種令商家和消費者都尷尬的境地。? 濟南銀座購物廣場營運部的朱海雷對記者說,現(xiàn)在許多顧客尤其是一些年青人,維權意識強,慢慢開始對“二道門”“白眼相加”?!艾F(xiàn)在,我們只能圖個形式,蓋個章,看看購物車,然后放行,前后不會超過5秒鐘?!? 記者在超市“二道門”觀察,大多數(shù)時候,都是檢查員蓋個章,瞟一眼,而顧客則面無表情地通過。真有大宗物品或者有可疑跡象需要細查的,商家好說歹說,顧客才允許檢查。? 大潤發(fā)超市客服部的梁柯對記者說,“門神”報警原意在于監(jiān)督內部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這種檢測其實對一些職業(yè)小偷來說意義不大。? 其實,商家也知道,許多通過“二道門”發(fā)出響聲的顧客,一般是因為消磁不干凈,而并非偷盜,但此時別人怎么看,就由不得自己了,此中難堪,只有自己默默忍受。難怪有的顧客稱它為“該死的門”。? 對“二道門”深惡痛絕的莫過于與超市發(fā)生沖突的消費者。在沃爾瑪遭遇“強檢”而目前仍未得到滿意答復的于國璞,對記者氣憤地表示,有生之年不會再踏進濟南沃爾瑪半步!? 濟南中強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亮對記者說,“二道門”檢查是對顧客受尊重權的侵犯,本身就是違法的。在顧客法律意識越來越強的社會里,任何以犧牲消費者利益保證商家利益的做法只能給企業(yè)本身帶來損失?! ? 濟南市消協(xié)秘書長都明基說,商家應該通過提高管理水平來應對超市偷盜,至于成本如何,那是商家的事情,而不應把商家利益建立在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基礎上,否則,“二道門”只能受到越來越多顧客的抵制。 我國維護消費者權利的法律法規(guī) ?????據(jù)山東省消協(xié)的資料和濟南中強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亮的介紹,我國有關保護消費者權利的法律法規(guī)共180多部。? 保護消費者權利的法律法規(guī)主要有:? 1.《憲法》?!稇椃ā繁Wo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限制,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以下八大權利之一受侵犯都算侵犯消費者權利,均屬違法行為:安全權、知悉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其中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3.《關于保安服務公司規(guī)范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其中明確規(guī)定:“保安人員不得剝奪、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搜查他人的身體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證件、合法財物,辱罵、毆打他人或者教唆毆打他人。”?

這些是與消費者進超市購物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此外,還有以下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共180多部,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核心,從不同角度共同構成了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體系:? (1)商品和服務質量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以及國務院發(fā)布的《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行業(yè)標準管理辦法》、《企業(yè)標準管理辦法》和《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等。? (2)消費者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化妝品衛(wèi)生監(jiān)督條例》等。? (3)消費者公平交易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guī)定》、《餐飲、修理業(yè)價格行為規(guī)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進口計量器具監(jiān)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等。? (4)商品服務標識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5)其他方面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法》等。? 評論:尊重顧客,才能贏得商機 ?????接連不斷發(fā)生的“超市強檢”事件,提醒商家亟須廢除一切不尊重消費者的措施。只有尊重顧客,才能贏得商機。? ??超市自風靡國內市場以來,以其開放、自由的購物環(huán)境和消費理念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歡迎。但是,由于管理水平、人員素質等方面的?原因,出現(xiàn)了許多諸如搜身甚至毆打顧客的不良現(xiàn)象,傷害了消費者的感?情,有的甚至從身體上對消費者構成了傷害。許多“超市強檢”事件中的當事人都表示,有生之年不會再踏進某某超市半步。而至于有些商家在交易過程中嫌貧愛富、冷嘲熱諷挖苦消費者等行為,那就更是別指望顧客給它捧場了。? ?“錢財丟了可以掙回來,然而人的尊嚴一旦丟失,就不好找回了!”正是因為這個觀念的支撐,許多消費者才堅持不懈地要與超市的“強檢”討個說法,不僅僅是要表明自己清白,也是為廣大消費者說句公道話。同時,提醒商家:顧客就是上帝,不是說在嘴上,而是要表現(xiàn)在行動上。? 尊重顧客,首先最基本也最容易做到的就是要有熱情的服務態(tài)度。顧客的消費不單是買賣這么簡單,溫馨、人性化的服務他們同樣看重,因為這直接就可以給予他們愉悅的感覺。其次,從廣義上講,尊重顧客還應包括在保證產品質量,講究購物環(huán)境,信守買賣雙方的信譽等方面。只有這樣,才能讓顧客花錢花得舒心、放心。? 超市設立“二道門”,從本質上來說,是對消費者的不信任,也是對消費者人格的不尊重。一句俗語說得好,只有尊重別人,自己才有可能受到尊重。跟消費者打交道,為消費者服務,更需尊重顧客,唯有如此,才能為自己帶來更多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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