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在文言文中,“以”是一個(gè)使用頻率極高的虛詞,因而在高考規(guī)定考查的18個(gè)虛詞中,“以”也是考的次數(shù)最多的一個(gè)。蘇洵《六國論》全文僅五百五十余字,而“以”字就出現(xiàn)了十二次之多,現(xiàn)將文本中的“以”字的意義和用法詳解如下:
一、介詞,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借”“依據(jù)”“按照”“用(憑)什么身份”等。如:
1、以地事秦(譯文:用土地侍奉秦國)
2、至丹以荊卿為計(jì)(譯文:等到后來燕太子丹用派遣荊軻刺殺秦王作對付秦國的計(jì)策)
3、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譯文:用賄賂秦國的土地來封給天下的謀臣,用侍奉秦國的心來禮遇天下的奇才)
4、秦以攻取之外(譯文:秦國靠戰(zhàn)爭奪取土地以外)
二、介詞,表示動作、行為產(chǎn)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于”。
如:1、不賂者以賂者表(譯文: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因?yàn)橛匈V賂秦國的國家而滅亡)
2、洎牧以讒誅(譯文:等到李牧因受誣陷而被殺死)
三、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diǎn),只是不能用于轉(zhuǎn)折關(guān)系。
(一)表示承接關(guān)系,“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后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勺g為“而”或省去。例如:
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譯文:冒著寒霜雨露,披荊斬棘,才有了很少的一點(diǎn)土地)

(二)表示目的關(guān)系,“以”后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jié)果??勺g為“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1、舉以予人(譯文:全部拿它來送給別人)
2、日削月割,以趨于亡(譯文:天天割地,月月割地,以至于走向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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