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事不對人才能防范危機
通常日本企業(yè)在討論業(yè)績不佳時,大部分都會怪罪產品或銷售方法不好。銷售部的主管會說:“產品欠佳,所以賣不出去”;生產部主管會說:“銷售無方,所以產品賣不出去。”
如果總裁是做銷售出身的,銷售部的意見就會比較強勢;如果總裁是生產部出身的,銷售部的人就得像個小媳婦。也就是說,公司內部容易產生互相埋怨。能做到對事不對人,就不會在乎自己的立場。不管自己的情緒如何,對于所呈現的事實,一定要虛心接受,因為這是解決問題的前提條件。解決問題,首先就是要弄清事實。只有弄清事實之后,才能進一步思考什么是正確的,什么是應該做的,就算總裁是站在反對的立場,你也要有說服他的勇氣。無法解決問題的公司,就缺少這個原則。嘉娜寶為什么拒絕把化妝品事業(yè)部賣給花王?理由是因為工會反對。如果嘉娜寶要當工會的應聲蟲,從一開始就干脆把公司交給工會經營算了。如果決定權在工會,就請工會為嘉娜寶償還5000億日元的債款啊。不管工會怎么說,身為嘉娜寶的經營者,就必須秉持信念,設法說服工會,并完成任務。日本企業(yè)為什么會發(fā)生這種不合理的事情呢?我想這是因為公司已經變成了一個同類人集合,讓自己置身于一個同類人構成的群體中時,就會失去訓練自己解決問題的機會。在同類人的集團,公司可能大部分的人都喜歡創(chuàng)新,或者大部分的人都出身于相同背景,理由是這樣溝通起來比較輕松。因為意見容易一致、沒有對手,心情當然愉快?!笆堑?,就是這樣!”“嗯,我也這么想?!蹦憬洺牭竭@樣的話。就算有人發(fā)表不同看法,也會被大多數同質人以“這就是我們的做法”給壓下去。以銷售專業(yè)領域和生產專業(yè)領域為例,銷售部是一個同類人的集團,總是以產品不佳,所以賣不出去,把責任歸咎于對方,攻擊生產部。而生產部則是以產品沒有問題,是銷售部無能為前提,攻擊銷售部。如此一來,大家都因為與對方達不成一致意見,沒有改-愛華網-善的意愿,于是公司就在問題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走向崩潰。當自己的意見和對方不一樣時,就應該秉持以事實為證的信念,設法讓對方認同自己的意見。平時做這種訓練的公司,和在同質集團中沒有機會受到這種訓練的公司,就會有相當大的差距。例如,1981年,通用電氣當時的總裁杰克?韋爾奇采用了“沖突對抗”的制度。簡單來說,就是對于某個意見,設法讓和自己意見不同的人舉手發(fā)言。當彼此的意見仍無法統(tǒng)一時,就從公司內部找來第三者擔任裁判員,意見相左的雙方,在裁判員前各自根據事實陳述自己的意見,最后再由裁判員裁斷誰是正確的。通用電氣采用這個制度之后,解決問題的速度加快了,解決了不少被擱置已久的大問題,而且出面仲裁不同意見的裁判員還可借此升級。因為,能夠被稱為裁判員,就證明此人是大家所信任的。作者:大前研一,來源:《IT時代周刊》12月刊,文章有刪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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