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專題:《凈慧法師為你講經說法:做人的佛法》
丙二 四罪福 丁一 四事罪 "居士子!人因四事故,便得多罪。云何為四?行欲、行恚、行怖、行癡。" 于是,世尊說此頌曰: "欲恚怖及癡,行惡非法行, 彼必滅名稱,如月向盡沒。" 這段是講四種罪,與前面所講四種穢業(yè)是一致的。為什么叫四種罪呢?這是從果說到因,是做這四種事的果。

"行欲"就是前面講的四種穢業(yè)中的邪淫,"行恚"就是殺生,"恚"就是嗔恨心,"欲"就是貪心。"行怖"中"怖"就是恐怖,就是嚇唬他人,跟嗔、恚是同一類型的過失。現在有人寫匿名信,目的是要威脅恐嚇別人,使別人精神上受到刺激、折磨,受到精神上的種種痛苦。有些人可能有過這方面的經驗。在過去那個動蕩的年月當中,像我們這么大年紀的人都有過這種經驗,整天生活在恐嚇、畏懼當中,自己對自己的命運完全無法把握。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那個年代的經歷,再看看今天寬松的社會環(huán)境、政治環(huán)境,我們就會倍感珍惜。"行癡",就是愚癡,就是做一些不理智的事情,做一些沒有智慧的事情。這四條實際就是貪、嗔、癡三毒煩惱的另外一種說法。 世尊為了總結這一段內容又說了一首重頌。"欲、恚、怖及癡"這些都是惡行,都是非法的行為。什么是非法的行為呢?就是不符合自然的法則,不符合佛法的精神,不符合人倫道德的精神,當然也就不符合國家法律的精神。比如"欲",這里指特定意義上的欲,主要是指不正當的行為,在不正當的行為方面有所放縱,就很容易觸犯法律,所以說這四種事是惡法,是非法,不符合自然法則,不符合佛法精神,不符合人倫道德,也不符合國家法律。如果我們堅持做這四種事,"彼必滅名稱",必定身敗名裂。下面說了一個比喻:"如月向盡沒。"就像十五以后的月亮那樣,十五到十六,十六到十七,十七到十八,一直到三十,月亮就沒有了,你的名譽、地位、財富、人格、道德,就像下半月的月亮,慢慢暗淡下來,慢慢消失殆盡。
愛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