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我國玩具被國外陸續(xù)召回以來,鉛含量、小磁鐵、偶氮染料、小零件等禁限物質已成為我國玩具出口的綠色技術壁壘。究其原因,既有國外方面對中國產品“妖魔化”盲目跟風的因素,同時也是玩具出口市場準入門檻風向標發(fā)生變化的結果。

當前玩具行業(yè)愈來愈注重安全與環(huán)保標準,歐盟、美國、日本等相繼出臺新法規(guī),僅歐盟就有十幾項專門針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技術規(guī)范,RoHS指令、歐盟標準(EN71-3)均禁限鉛、鎘等重金屬及有害化學成分使用,后者更是將玩具鉛限量定為90ppm。偶氮染料、鄰苯二甲酸鹽等有害物質的要求更加苛刻,《禁用有害偶氮染料》規(guī)定布制或皮制玩具中芳族胺偶氮染料限量0.003%,而鄰苯二甲酸鹽含量限制指令則要求玩具塑料所含6類鄰苯二甲酸鹽濃度均不得超過0.1%。與歐盟比較,美、日兩國對玩具在本國市場的準入要求相對寬松,但絕不落后于歐盟,美國最新的2007年消費品安全法將玩具鉛等涂料含量限制縮小了將近10倍,僅為0.009%。其中舊金山市更是第一個禁用鄰苯二甲酸鹽的地方州,而日本隨后也對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做出相應的修改。據悉,歐美日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啟動的指令已產生了連鎖效應,其他國家和地區(qū)正紛紛效仿,有些還制定更為苛刻的標準。2008年初,巴西針對三歲以下兒童使用的乙烯基玩具,特增補了禁止含有濃度超過0.1%的DINP、DIDP或DNOP的有毒物質測試要求。 各國玩具法規(guī)和標準除限制有毒有害物質外,玩具警告標識及環(huán)境標志也成為保障玩具安全環(huán)保的強制性要求。目前歐美日等國和地區(qū)均規(guī)定當玩具對兒童存在潛在危害時,必須加貼窒息危險、年齡段等警告說明。如美國2006年開始要求生產商在帶磁鐵玩具上粘貼警告標記,2008年正式生效的德國磁鐵玩具標簽法也規(guī)定拒絕接受未附加警告標記的磁鐵玩具。環(huán)境標志方面,上述國家和地區(qū)也要求在玩具包裝上印刷聲明產品符合某項標準的標識,最為典型的就是進入歐盟市場的“通行證”CE標志,美國的一些州甚至還要求在填充玩具上附貼進口商及產品信息標簽,日本玩具行業(yè)則建立了適用14歲及以下兒童玩耍的玩具安全標準-ST標志。雖然參與ST標志系統(tǒng)是自愿的,但幾乎所有設計用于14歲及以下的兒童玩具都貼有ST標志。 上述國外的綠色壁壘已經影響了我國玩具行業(yè)的出口,針對玩具出口面臨的種種“關卡”,筆者提醒相關部門及企業(yè)應高度重視出口玩具的安全性、健康性和環(huán)保性:一是嚴格對玩具生產的主要原輔材料備案登記,嚴格對生產關鍵原輔材料安全項目檢測,嚴格審查首件產品設計,嚴格執(zhí)行首件產品安全項目檢測,嚴格落實生產企業(yè)按照輸入國或技術法規(guī)、標準組織生產;二是玩具出口企業(yè)要盡快轉變出口增長方式,加大技術投入和知識產權自主創(chuàng)新力度,注重新產品特別是綠色玩具、益智玩具、早教類以及成人玩具等高附加值產品的研發(fā),增加產品的技術含量和文化內涵,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有中國特色的產品,提升產品檔次和科技含量,樹立品牌意識,切實提高我國玩具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三是積極開拓多元化市場,分散出口風險。積極進行海外市場調研,在鞏固傳統(tǒng)出口市場的同時,大力開拓消費力較強而技術壁壘較低的國家如韓國、俄羅斯、加拿大、拉美、中東、東盟等新興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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