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吳希寧當市委書記的時候,我很少在人前謬稱他的朋友,怕有攀附之嫌。如今他被雙規(guī)了,難免要牽扯出一些人;便是曾經(jīng)的朋友,此刻也多要避嫌遠禍。但我如果也這樣默默,自己就覺得自己未免勢利,于我所看重的江湖來說——略顯不夠道義。于是夙夜難寐,想起曾經(jīng)的一點交情,感嘆眼前他生死未卜的悲劇,便決定雜談幾句;算是憶舊,也企圖藉此破解一下時代與個人命運的迷局。
論起來,我與他的交往其實很少,也很短,大約八九年。但是因為家族淵源,說起來似乎又很深。他是利川汪營牟家的后裔,也就是說,他的外祖父是辛亥首義元勛牟鴻勛的弟弟。他外祖父的小弟,我喚作“幺叔”,與我家在汪營曾經(jīng)有患難交誼【故事詳見拙作《生于末世運偏消——幺叔的故事》】。汪營牟家,和建始三里壩的吳家,都是民國年間鄂西的豪門望族,很出過一些人物。比如70年代臺灣的海軍司令牟秉釗【著名的“重慶號”軍艦的前艦長】,便是吳希寧的親表舅。
因為上述這些前史,所以上個世紀末,吳希寧在北京掛職時,便聯(lián)系上了我。在宴聚恩施籍在京的一些官員時,便算是開始了我們的杯酒之誼——這樣說,是因為我們迄今為止,除開喝酒之外,確實沒有別的什么交易。我雖然深知一個市委書記的權利,但是卻從未有所請托。而我于他,不過算是個布衣之交,除開孩子上學的事有點建議之外,幾乎也毫無作用。在今天這樣的時代,刁民和貪官這樣其淡如水的交道,一般來說還是不多見的。
二
最近一次回山,我的一個老友說——你的朋友吳希寧這次是真的玩完了。我早已預感這一天必將到來,所以除開感嘆之外,并無奇怪。早在去年,就聽到風聲說他被雙規(guī)了,而那時他似乎剛進入常委不久,我略存疑惑,便打了一個電話給他試探消息是否屬實。誰知電話卻通了,他說他在上海開會,我遂寒暄幾句,終于還是不忍將傳言告訴給他。但是,我知道無風不起浪,估計他的宦途要進入山窮水盡的尾聲了。這個時候,即便我要提醒,于他也已經(jīng)晚矣——他既不可能順利出逃,也不可能聽我一句話就去自首。再說就是自首,根據(jù)退贓不退罪的慣例,他也要深陷深牢大獄——誰也無法真正挽于迷途的。
我何以預感他有今日并確信他一定是貪官的呢?難道我有什么證據(jù)嗎?沒有,我只是憑借我這些年的閱歷和經(jīng)驗,以我對整個官場的大致了解,根據(jù)他和我短暫交往中的一些言談細節(jié),我相信他很難出污泥而不染。另外,我還知道,公檢法有可能辦冤案,但是雙規(guī)卻幾乎沒有辦錯過。既然決定要雙規(guī)你,那基本你便在劫難逃。因為雙規(guī)這個中國特色的手段,本質上是執(zhí)政黨的一個“家法”。家法源自于江湖社會,原本不受正規(guī)司法程序的制約。一些按正規(guī)收審預審時間限制破不了的案子,采用家法來辦,那是肯定有辦法解決的。因為人心似鐵,但官法如爐,以我曾經(jīng)的經(jīng)歷,深知沒有肉身真正可以抗衡國家機器。
本身有罪,家法之下必然有供,有證有據(jù),自然就鐵案如山。國際社會和民間輿論有批評譴責我國司法的,但是絕少指責雙規(guī)的。因為雙規(guī)是這個黨自己的家法,也只針對他自己的黨員墨吏;更何況一抓就準,一規(guī)就出大案,所以人民拍手稱慶,國內外法律界也懶得為你自家的肅奸懲貪而鳴冤叫屈。因此,現(xiàn)在我可以確認吳希寧必有大禍,應該說也基本不冤。傳言中的錢和女人,只是定案時的多和少的問題,必定不是有和無的問題。
三
作為故交,我不會為他的結局幸災樂禍。但是作為一個反感腐敗的老百姓,我從社會正義的立場上,又無法去為他叫屈——因為我相信貪腐必然是事實。即便貪腐是這個國家大面積的現(xiàn)象,我也不能說他只是點子邪,運氣背。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后果,更別說這樣的后果又是朋輩而無力回天的我,所不能分擔和減輕的懲罰。
只是我有時不免在想,這個利川沙溪小鎮(zhèn)走出來的書香門第之后,一個父母也曾在新中國被欺侮打壓的貧困青年——我的同代人,何以一生努力追求上進,最后的結果卻是通向審判臺,通向漫無邊際的黑暗未來。他的生命都可能就此打住,即便還茍且偷生,那也是沒有質量的生命。他曾經(jīng)的榮華富貴,威嚇權勢,一夜之間變成夢幻泡影,蟒帶化作絞繩,官聲成為民間的話本和笑談——這是怎樣一個關于人的悲劇?。?/p>
我想起他的表弟——那個臺灣海軍司令的兒子,在網(wǎng)上閱讀了我寫他們家族的文字之后,給我來信專門解釋——因為我提到在幺叔家看見他們家在豪華別墅前的合影——他特地給我說:那是他父親擔任軍職時政府配給的住宅,不是私產(chǎn),父親退役之后就上交了。一個臺灣高干的兒子,我們這里被視為太子黨的青年,竟然要為這樣一篇小文加以說明,這讓我無法不感到驚詫。同樣是中國人,同樣是汪營一個望族走出的后裔,為何在彼島嚴謹如此,而在此處的卻要淪為腐敗的罪囚?
四
老話說橘生江南則為橘,移至江北則為枳——這是指環(huán)境對物種的改變。最近幾年來,我所認識的朋輩,因為貪腐而頻頻落馬,常常令我扼腕而惜。就人而論,并非每一個貪官都是可恨的惡魔,甚至有的情況讓你無法不產(chǎn)生同情。但是就反腐本身而言,我又常常覺得根本不夠力度。明知道每一次反腐,都肯定要破碎一個家庭,牽連一干親友;但是就法制而言,再不反腐,人民又將何以生存?
我的兩個同學曾經(jīng)在中央同一個機關刊物負責,都是副廳級干部。他們倆都一生謹慎,是我所看見的官員中,為人處世都可謂廉潔的;但是最近卻同時被判處了10年以上徒刑。原因是他們的雜志要交給一家郵局發(fā)行,而郵局按慣例,大宗郵件都是要給回扣的。于是十年下來,總共給了他們雜志社40多萬回扣,他們則視為單位的小金庫,逐年作為獎金分發(fā)給自己了。去年全國反商業(yè)賄賂,他們被郵局揭發(fā)出來,因為是廳局級,所以被列為大案要案,于是得到這樣一個可悲的結局。
這樣的貪腐分子,我實在看不出他們危害了哪個,相反我看見的是,這個國家制度對他們的陷害。因為郵局也是國家機構,郵局實行發(fā)行回扣策略來競爭客戶,是早已公然存在的現(xiàn)象。就像銀行用回扣貼息來攬儲,在各地都曾經(jīng)風行,這些不公正的方法平時得不到監(jiān)督和揭露,發(fā)起運動時就成為無數(shù)老實人的陷阱——這樣的悲劇才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悲劇。當然我的朋友吳希寧,不屬于這一類,那他有可能不掉進類似的覆轍嗎?
2009年2月4日
愛華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