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簡 介
苗族是我國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眾多,分布遼闊,有著光輝燦爛的民族歷史文化及獨特的風(fēng)情習(xí)俗。湘西苗族屬其中之一部。
第一節(jié)族稱來歷
一、族 稱
據(jù)有關(guān)歷史記載,苗族是古代三苗的后裔,三苗又是“九黎之后也”。①《說文》云:“苗,草生于田。從草從田”。段注:“按:苗之古訓(xùn),禾也”。苗族稱為“苗”始于三苗。據(jù)考,三苗是我國古代最早培植水稻的先民之一,“苗”之族稱實與其栽培水稻的歷史有關(guān)。湘西苗族學(xué)者石啟貴解釋道:“苗者,即田間之秧苗也,禾之未秀之義,如植物初生,尚未發(fā)育滋長,表示其弱小之意。有說此族,從事耕鑿,經(jīng)神農(nóng)氏之稼穡,以藝百谷而得名?!雹?br />從殷商至隋唐,因三苗集團的被分化瓦解而使得“苗”稱長期不見載于史冊。但作為一個原始民族它并未消失,而是長期被概入“蠻”或“南蠻”這些多民族的統(tǒng)稱之中。殷周時代的“荊蠻”或“蠻荊”,春秋時代的“群蠻”、“百濮”、“黔中蠻”,漢代的“武陵蠻”、“五溪蠻”、“盤瓠蠻”等,其中均包括苗族或以苗族為其主體構(gòu)成的部分。
唐代史籍中重新出現(xiàn)“苗”的稱謂。如樊綽《蠻書》卷十載:“黔、涇、巴、夏四邑苗眾,……祖乃盤瓠也”。南宋朱熹在《記三苗》中云:“近年,……邊患多出于苗”。南宋末年朱輔《溪蠻叢笑》序云:“五溪蠻者皆盤瓠種也。今有五:日苗、日瑤、日僚、日僮、日仡佬”??梢娝未懊纭弊鳛橐粚iT族稱已十分明確。元代,史籍中多處記作“貓”或“苗”、“貓”互見?!对?#8226;世紀本紀》開始出現(xiàn)“生貓”一詞。明清,關(guān)于苗族的記載益多。《大明一統(tǒng)志》一百十卷始見“苗族”一詞。但仍有以“苗”代“蠻”的含混稱謂。湘西苗族被統(tǒng)稱為“紅苗”,《辨苗紀略》載:“其以紅苗稱者,楚、蜀、黔三省之隅,所居一族……經(jīng)三百里,緯百二十里,周千二百里,隔越漢境”?!队澜棌d志》卷六“苗峒”云:“苗人衣服俱皂黑而為之,上下如一。其衣帶用紅者為紅苗,纏腳并用黑布者為黑苗,纏腳并用青布、白布者為青苗、白苗,衣褶繡花及纏腳亦用之者為花苗。考各志統(tǒng)謂之紅苗?!敝腥A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人民政府經(jīng)過社會調(diào)查,按照該民族的意愿,統(tǒng)一稱為“苗族”。
由于歷史的原因,苗族的自稱亦有多種,最具代表性的有三種,即今苗族三大方言的自稱?!睹褡逶~典》說:“苗族自稱ghabxongb‘嘎雄’、mhub‘模’或mhongb‘蒙’”。稱“?!钡氖侵胁糠窖悦缱?,全稱是“仡?!保环Q“蒙”的是西部方言苗族,全稱是“仡蒙”;稱“嘎雄”的是東部方言苗族。
經(jīng)專家們研究認定,操中、西部方言的苗族自稱均是苗族族稱的同音意譯,從這個意義上說,“苗’很可能就是苗族自稱的漢字記音”。
湘西苗族操東部方言,自稱“嘎雄”或“仡雄”,或記為“嘎熊”或“仡熊”,簡稱“雄”或“熊”。部分專家認為這一自稱與“?!薄ⅰ懊伞痹谡Z音上有對應(yīng)關(guān)系:xongb--mhub--mhongb,從而也很可能是“苗”的轉(zhuǎn)音。但部分專家認為:“湘西苗族自稱仡熊,是認為自己是老熊繹公公(注:熊繹,楚國開國國君)傳下的后代。
二、來 歷
自九黎失敗南遷,經(jīng)三苗的西遷,秦漢至隋唐、明清等多次重大遷徙,湘西州苗族的來歷通過歷代的口碑資料,神話般地傳承于世。
湘西苗族現(xiàn)存的古籍資料《苗族婚姻禮詞》②傳承的有關(guān)內(nèi)容中,苗族先民最先是與“代咱、代卡”(苗語對漢族的俗稱)居于一地,只是因為父母雙亡、人口增升才走上分道揚鑣的路。這或許是九黎失敗后遷往江淮及荊州地區(qū)的朦朧印記。而當三苗集團興盛之際,湘西苗區(qū)已是三苗的管轄范圍?!队澜棌d志》(宣統(tǒng)版)卷之二“建置”載,永綏(今花垣縣)早在唐虞之時屬三苗地。三苗時苗族先民在湘西境內(nèi)定居。在三苗遭到瓦解失敗以后,其西遷的傳說十分詳明,而且記下其各主要分支的西遷情況,只是內(nèi)中的若干山川河流、地域名稱今難以稽考。
苗族自江淮、荊州地區(qū)遷入湘西的佐證還有苗族的一些族譜的文字記錄。這些族譜普遍說其祖先是自江西遷徙而來。這一說法與先祖?zhèn)兊脑幼〉赜蛲耆呛稀F浜?,部分苗族繼續(xù)西遷至黔,滇、蜀境。而部分則留居湘西,廝守開拓這一方寶地。
清代雍、乾至咸、同年間,湘黔苗族曾舉行過三次大的起義,由于封建王朝的殘酷鎮(zhèn)壓,造成湘西苗族人口一次較大的流動。其中,部分遷往云南、越南、老撾、泰國,部分遷至湖北來鳳、宣恩等地。1983年,宣恩縣苗族石、龍、洪諸姓代表來湘西各地尋根,在花垣縣董馬庫鄉(xiāng)找到自己的祖籍。部分則因乾嘉苗民起義的失敗而被押解進京,幸存者定居于北京海淀區(qū)香山門頭村。1986年花垣縣苗族開展“四月八”傳統(tǒng)節(jié)日活動,北京香山苗寨派員前來參加慶賀。
貴州的苗民起義之后,部分苗民為避殺身之禍遷入湘西。按俗稱,他們可分為貴陽的“青苗”,都勻八寨的“黑苗”,貴定、龍里的“白苗”,施秉、凱里等地的“九股苗”,臺拱的“黑山苗”,貴定的“平伐苗”,清江、臺拱的“黑腳苗”,黎平、古州等地的“車寨苗”,遵義的“楊保苗”、“吳家苗”等等。
第二節(jié)語言文字
一、概 說
(一)語言湘西苗族共同使用的語言是苗語東部方言一一湘西苗語。
湘西苗語可分為兩個次方言,即東部次方言和西部次方言。東部次方言通行在湘西州瀘溪縣西部、吉首市東部、古丈縣東南部、龍山縣南部等地。說這個次方言的人數(shù)約有10萬人。這個次方言又分為三種土語:南部土語,通行在瀘溪縣的小章、大章一帶,說這種土語的人數(shù)較少;中部土語,通行在瀘溪縣西北部、吉首市東部和古丈縣南部;北部土語,通行在龍山縣的南部。西部次方言通行在湘西州鳳凰、花垣、保靖等縣的所有苗區(qū)和吉首市大部分地區(qū)以及古丈縣西部。這個次方言有兩種土語:東部土語,通行在花垣縣東部,吉首市西部、北部,保靖縣東部和古丈縣西部,鳳凰縣叭仁等地;西部土語,通行在鳳凰、花垣縣大部、保靖縣西部和吉首市南部等地。東西兩個次方言內(nèi)部各土語間的差別主要表現(xiàn)在語音上,詞匯差別比較小。西部次方言內(nèi)部兩個土語間的詞匯差別尤小。
(一)文字湘西苗族歷史上沒有正式通行的統(tǒng)一文字,苗族人民歷來都是通過漢文學(xué)習(xí)文化科學(xué)知識,并以漢文作為書面交際工具。但隨著漢文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從振興本民族的愿望出發(fā),歷史上不少苗族知識分子,借用漢字的音、形、意,將漢字進行拆組;創(chuàng)制了一些在一定范圍內(nèi)使用的民間方塊苗文。這些苗文主要有:清代末年的板塘苗文和古丈苗文,民國時期的苗語速寫符號和老寨苗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人民政府應(yīng)苗族人民的要求,于1956年10月20日編制《苗語東部方言文字方案(草案)》,創(chuàng)制新苗文,從而結(jié)束了千百年來苗族有語言而無文字的歷史。
二、苗 文
(一)板塘苗文清末苗族秀才石板塘借鑒漢字的“形聲”和“會意”兩種造字方法,以漢字為部件而創(chuàng)制的一種方塊苗文,共lOOO多個字。如:(一)、(二)、(三)、(黑)、(紅)等等。這些字,石板塘輯成《苗文字正譜》一冊,以漢字反切注音,以漢語釋苗義,在花垣的龍?zhí)?、雅橋、麻栗場等鄉(xiāng)鎮(zhèn)民間傳播,用于記錄、傳抄民歌。石板塘自己編創(chuàng)的苗歌有數(shù)百首之多,全用板塘方塊苗文書寫下來,但流傳地域窄狹,使用頻率不高。
(二)古丈苗文
古丈苗文,見于清光緒丁未年所修《古丈坪廳志》卷九上,其造字方法與板塘苗文基本相同,只不過“隨意取形”更為明顯。如:(天)、(云)、(龍)等。
(三)苗語速寫符號
這是民國時期苗族學(xué)者石啟貴創(chuàng)制的。石啟貴十分熱心苗文創(chuàng)制工作。他曾經(jīng)采用漢字傳統(tǒng)的反切注音方法,著過“苗文切音。”后來他從芮逸夫教授用國際音標記寫湘西苗語得到啟示,于是參照拉丁字母,設(shè)計一種“苗文音符”,后又將其整理成“速記符號”,著成《民族速寫學(xué)》一書。這種符號共有160個。據(jù)石啟貴介紹:“速寫新創(chuàng)作,聲韻排準確……悉讀本符母,萬音盡包羅?!爆F(xiàn)無原本流傳。
(四)老寨苗文老寨苗文是在新中國建立后由花垣縣麻栗場鄉(xiāng)老寨村的苗族藝人石成鑒創(chuàng)制的,用于記錄茁歌和寫作苗劇。這種苗文的創(chuàng)制思路,既有與板塘苗文和古丈苗文相同的一面,又有它自己的獨到之處。其相同的一面是老寨苗文有相當一部分也是利用漢字的形、音、意對漢字進行拆組而成,如:手(一)、手(二)、手(三)、手(四);其獨到之處是,利用漢字的形與義,直呼苗音而成,并在要讀苗音的漢字頭上加“’”作提示,如“團結(jié)就是力量”中“就是”兩字頭上加了“’”號,在識讀時不能再讀成“tioui”而要讀成苗語“twi”等等。
(五)《苗語東部方言文字方案(草案)》 為了給苗語東部方言區(qū)的廣大苗族人民解決學(xué)習(xí)文化的困難,在黨的民族政策光輝照耀下,于1956年10月,創(chuàng)立了苗語東部方言文字。這套苗文以拉丁字母為書寫符號,以花垣縣吉衛(wèi)的語音為標準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新創(chuàng)制的苗文已在湘西州部分苗區(qū)試驗推行,取得一定的效果。
第三節(jié)風(fēng)俗習(xí)慣
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苗族在服飾、節(jié)慶、婚嫁、喪葬、娛樂、禮節(jié)、禁忌、飲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獨特的風(fēng)俗習(xí)慣。
一、服 飾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飾,男女差別很小,一律是“色彩斑瀾”;上身穿花衣,下著百褶裙,頭蓄長發(fā),包赭色花帕,腳著船形花鞋,佩以各種銀飾。
清代雍正年間“改土歸流”,政府指令“服飾宜分男女”之后,變化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換上漢人服裝。如今天的永順、龍山等縣的苗族,其服飾與漢族已無分別。但在花垣、保靖、鳳凰、吉首、古丈、瀘溪等縣境內(nèi),苗族的服飾尚有特色。
苗族男子的衣飾較為簡單;頭纏布帕,身穿對襟衣,衣袖長而小,褲簡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腳。頭帕有青帕和花帕兩種,帕長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纏戴時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顏色有花格、全青、全藍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扣一般為七顆。有的青年男子,為使人欣羨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層的衣服只扣最下邊的一對紐扣,第二層衣服扣下面兩對紐扣……以此類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層的七對紐扣為止。這樣,層層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別有一種情趣。與苗族男子的簡單衣著相反,苗族婦女的服飾十分精美復(fù)雜。
頭帕:苗族婦女的頭帕,因地而異。鳳凰縣境內(nèi)的苗族婦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長三尺多,由額頭包至腦后,連耳朵都包在內(nèi)面?;ㄔ瓤h境內(nèi)的苗族婦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者戴白帕),折疊整齊,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齊額眉。吉首縣境內(nèi)的苗族婦女頭帕較雜,與鳳凰縣相接的地區(qū)包花帕,與花垣縣相鄰的地區(qū)包黑帕。瀘溪、古丈和吉首東部地區(qū)的苗族婦女則包白色頭帕。帕上繡有四對青色花蝶,樸素美觀,獨具風(fēng)韻。所謂“頭上帕子四個角,四個角上繡飛蛾”,說的就是這種白帕。
首飾:苗族婦女的首飾,造型精美,種類繁多。以制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飾、銀飾、銅飾、鋁飾、玉飾等,而以銀飾最為普遍。從佩戴的部位分:有銀帽、銀盆、鳳冠、蘇山耳環(huán)、項圈、手鐲、戒指、牙簽、扣絆等,而以手鐲和戒指必須常戴。從造型上分,僅耳環(huán)一項,就有瓜子吊耳環(huán)、石榴耳環(huán)、梅花針耳環(huán)、圈圈耳環(huán)、龍頭耳環(huán)、梅花吊瓜子耳環(huán)、耙粑耳環(huán)、龍頭瓜子吊耳環(huán)等等。
衣褲及其他:苗族婦女的衣服,過腰大而長,衣袖大而短,沒有衣領(lǐng)。袖口之大,約在一尺以上。胸前及袖口,習(xí)慣要滾邊、繡花或縷紗,并要加上欄桿花瓣于其問。有的還需在開岔和放擺前后兩面的邊緣刺繡挖云鉤。衣服式樣一律是滿襟,無對襟式。制作一套苗族婦女的衣褲,縫工、繡工精致的,需工日數(shù)十。褲子較短,褲腳較大。褲筒邊緣的滾邊、繡花或數(shù)紗與衣服相同。禮裙長而寬,下腳沿邊滿繡花紋,并滾欄桿及大小花瓣,五光十色,焯耀眩目。鞋子滿繡花,頭尖口大,后跟上耳,以便穿著。解放后,在一些苗漢雜居地區(qū),苗族服飾受漢族的影響較大,一些青年已改著漢裝。
二、節(jié) 慶 湘西苗族的節(jié)慶較多,活動規(guī)模大。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有:
1.趕年場。農(nóng)歷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熱心的是趕年場,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約定。趕年場.那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身著節(jié)日盛裝,互相邀約,成群結(jié)隊去趕場。年場上,人流如潮,熙熙攘攘,異常熱鬧。人們不但可以進行物資交流,還可以參加或觀看打秋千、舞獅子、玩龍燈、上刀梯等活動,青年男女也多利用這種機會,物色情侶,談情說愛。歌郎歌娘更是大顯身手,三五結(jié)伴,說古道今,引吭高歌,互相唱和,或盤根,或祝賀,或敘述傳統(tǒng)故事,或即興演唱新詞。唱的人愈唱興致愈高,聽的人愈聽精神愈振。即使大雪紛飛,天寒地凍,年場也要如期舉行。
2.三月三。這是湘西苗族的傳統(tǒng)歌舞節(jié)。這一天,苗族人民自動集中到約定的歌場上,參加對歌、聽歌、跳舞、觀舞,盡情歡樂。
3.趕清明。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大型歌節(jié),又稱“清明歌會”。相傳,因苗族多散居在偏僻的崇山峻嶺之中,一切日常用品都必須到比較遠的漢區(qū)趕場交換,常常受騙上當。所以,苗族人民便相約以清明節(jié)這一天作為自己的場期,互相交換物資,同時會見親友。這樣.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今天的“清明歌會”了。
清明歌會均有傳統(tǒng)的中心會場。吉首市東部的苗族人民趕清明,其中心會場每年都在丹青的清明場上。到時,苗族歌手以手托腮,引吭高歌,你唱我和,喜氣洋洋。有的唱到夜幕降臨仍不肯散會,一直唱到通宵達旦。
4.看龍場。每年從農(nóng)歷三月谷雨那一天算起,逢辰便是看龍El,習(xí)慣稱做看頭龍后十二天又輪轉(zhuǎn)到辰日,再逢看龍之日,男女老少,均休息一天,踴躍參加。若在這天干了農(nóng)活,就屬于犯忌。因此,苗族人民對于“看龍”的事,非常重視。
5.四月八?!八脑掳恕笔区P凰縣落潮井鄉(xiāng)一個小山頭的名稱。傳說古代有一個名叫“亞宜”的苗族首領(lǐng),領(lǐng)導(dǎo)苗民向統(tǒng)治者進行斗爭。他曾組織各寨苗族頭人在現(xiàn)在的“喝血坳”地方喝雞血,發(fā)誓共同聯(lián)合,戰(zhàn)斗到底。并約定四月八日在某山頭聚眾起義。起義后,義軍連連獲勝,一直打到了四川、貴州。第二年的四月八日,亞宜不辛戰(zhàn)死在貴陽市的噴水池附近。苗族人民為了紀念這位民族英雄,便于每年的四月八這一天,舉行紀念活動,追思亞宜的業(yè)績,為戰(zhàn)死者掃墓。清代乾嘉苗民起義后,統(tǒng)治者禁止湘西苗族人民舉行這一活動,致使苗族人民失去了一個極其有意義的傳統(tǒng)節(jié)日。解放后經(jīng)國家民委批準,將“四月八”定為苗族統(tǒng)一的節(jié)日。
6.六月六。這是遠古遺俗,是苗族人民紀念六個男女祖先,希望自己也能生六男六女,繁衍后代的祭祖活動。每年的農(nóng)歷六月初六這一天,鳳凰縣落潮井一帶的苗族人民都要在勾良山上舉行盛大歌會。鄰近的花垣、吉首等縣和貴州的松桃、銅仁等地的苗族人民也都前來參加。到會人數(shù)常常達兩三萬人之多。
7.七月七。這是苗族的傳統(tǒng)鼓會,以吉首、矮寨坡、古丈穿洞一帶最為流行。每年的農(nóng)歷七月七日,苗族人民便穿著一新,歡聚鼓場,擊節(jié)敲鼓,翩翩起舞,縱情歡樂。
8.趕秋。趕秋是湘西苗族的大型喜慶節(jié)日之一。每年的“立秋”這一天,苗族人民都要停止農(nóng)活,身穿節(jié)日盛裝,邀友結(jié)伴,興高彩烈地從四面八方涌向秋場,參加或觀看各種文娛活動。傳統(tǒng)的秋場有吉首縣的矮寨場、花垣縣的麻栗場、鳳凰縣的勾良山、瀘溪縣的潭溪和梁家潭等地。這一天,秋場上人群摩肩擦踵,四周山坡,人影晃動,花團錦簇,歌音裊裊,笑語盈盈,十分熱鬧。
趕秋的由來,有的說是趕“立秋日”,有的說是“趕秋千”。相傳很久以前,苗寨有個名叫巴貴.達惹的青年,為人正直,英武善射,深受眾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獵,見一山鷹從空中掠過,便唾手拉弓,一箭射中了那只山鷹,同時墜下了一只花鞋。這只花鞋,繡工極為精巧,一看就知道是出自聰明美麗的苗家姑娘之手。巴貴達惹決意要找到這只花鞋的主人,在鄉(xiāng)親的幫助下,他設(shè)計、制造了一種可以同時坐八個人的風(fēng)車形秋千,取名“八人秋”。立秋這天,他邀約遠近村寨的男女前來打秋取樂。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愛的活動,巴貴達惹想,那個做花鞋的姑娘,一定會來。果然,巴貴達惹的愿望實現(xiàn)了。在秋場上,他找到那只花鞋的主人——美麗的姑娘七娘。他倆通過對唱苗歌而建立感情,結(jié)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滿。從那之后,人們沿襲此例,一年一度地舉行這種活動,擇配佳偶,形成“趕秋”盛會。
9.櫻桃會。苗山多櫻桃樹,每當春季櫻桃成熟之時,苗族青年男女便相約聚會在櫻桃林中唱和山歌,進行社交活動。此種活動,苗語叫做“柳比娃”,用漢語直譯的意思是“摘櫻桃”。以花垣縣和保靖縣一些苗寨最為盛行。
10.跳香會。跳香會流行于吉首、古丈、瀘溪和沅陵一帶,舉行此會時,以跳舞為主,兼及其它游藝活動。
三、婚姻
湘西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個別富戶或女方無生育能力的人戶,也有一夫多妻的情況。50年代后,男女均按新婚姻法締結(jié)婚姻。
湘西苗族的婚姻比較自由,但需舉行訂婚、過禮、結(jié)婚、回門等手續(xù)。
男家看上某家女子,準備酒肉,請媒人先到女家“討口風(fēng)”。媒人到女家后,女家如果非常高興熱情,便說明女家有意,媒人便將此情形回告男家。隔幾天,媒人又前往央求,正式提及婚事。按習(xí)慣,央求次數(shù)越多越好,俗稱“親要多求為貴”。女方家若有心將女兒放口許配別人,必須經(jīng)過眾族人的贊同,才算有效。吃了“放口酒”,就算正式訂婚。
訂婚后,男方家選擇吉日,向女家過禮,叫做“送親酒”。過禮前一個月,先由媒人通知女家,女家又通知家族人等,屆時前來吃酒。男方所過禮物,主要是糯米粑粑、茶葉、食鹽、米酒、豬肉、糖等。男家的親族,每家要去一人幫忙抬禮品。走到女家住的村頭時,要放鞭炮。女家聽到鞭炮聲,立即出來迎接,主客雙方,互相道賀??腿说郊液?,稍加休息,洗臉,主人便取甜酒陰米請客人們吃。女方家族,每戶照例到一男一女飽吃一餐。若有能歌唱的青年男女,可在早餐、晚餐時互相唱和,以為娛樂。一共要兩天三晚才散客。
過禮后,便可選擇佳期娶親。娶親隊伍走到女家門口,主人首先要關(guān)門“拒絕”客人,屋內(nèi)主人和屋外客人互相比賽放鞭炮。鞭炮放完后,娶親的人用錢一包從門縫送入門內(nèi),叫做“開門禮”。關(guān)門的人接受開門禮后,才將大門打開,迎接客人入室??腿诉M屋,休息一會,吃過飯就發(fā)親。新娘整裝完畢,要由胞兄弟(堂兄弟)背著上轎。新娘坐轎去男家,除親屬陪同外,還有若干女友伴嫁。特別要請兩個兒女滿堂的婦女做“引親娘”。引親娘手拿布傘,走在前面,開路驅(qū)邪。另外還要請歌師、歌手一同前往,作為娘家的代表參加賽歌。娶親人和送親人走到男家門口時,要將轎子放下,經(jīng)合事用雞“斷煞”后,才能請新娘下轎。新娘進屋前,男家門口必須燒旺火一堆,用來象征吉祥興旺。有的地方,還要在進門處放一只篾篩,陪伴新娘的女子繞篩而過,只有新娘踏篩而入。眾多的青年女子,全都身著盛裝,哪一個是新娘,經(jīng)篩子一“篩”便一清二楚。新娘踏篩進屋后,一直走到地樓火坑邊面朝內(nèi)坐下。主婚人便篩兩碗酒放在桌上,斟酒一杯,肉一片,送新郎新娘共飲共吃,表示二人合好不分彼此。吃過肉酒后,又送洗臉水一盆,這種水是用草藥煮過的,用來洗臉,據(jù)說可以驅(qū)除一切惡煞兇神。洗畢,主婚人唱“合事歌”一首,祝愿新郎新娘。歌詞大意是:夫妻合好,地久天長。女是太陰,男是太陽,日月同明,諸事吉祥??诤峡?,心合心,夫妻相合齊眉同到老,百子千孫福壽榮華……
唱完“合事歌”,婚禮完畢。當天,新娘可同女伴出外觀游,熟悉寨情,但不能走到與男家同姓人的家里去。吃過晚飯,等到夜幕降臨后,便開場唱歌、娛樂。一般習(xí)慣由男方歌師唱起,女方歌手應(yīng)和。兩方歌師所唱的歌詞,開始時互相謙讓,接著互相爭勝。唱到深夜的時候,為使眾多聽眾振奮精神,雙方歌師不唱正歌,而是互相挑逗、取樂。于是唱出的歌詞有互相嘲笑的,有猜謎語的,有講故事的,說古道今往往引得座客嘩然大笑。此時,男家主人散杷粑或煮甜酒給客人和聽眾宵夜。宵夜后,唱收場歌,大家散去休息。第二天,早餐以后,又唱客飯歌。一直要唱三天三夜,才算完畢。新郎新娘在這幾天里,只是見面而不能同宿。滿三朝后,清早起來,新娘挑水一擔(dān)倒進水缸,表示自己從此在夫家殷勤勞作,決不偷懶讓人恥笑。有的地區(qū),男家的親族為了表示盛情,常常留客吃飯,一家一餐,苗語叫做“農(nóng)列上”或“農(nóng)列高”,意思是“吃排村飯”,一般說成“排家飯”。有時親族人多,請客吃飯的戶數(shù)也就多。弄得客人一天要吃七、八餐飯,常常是,這邊剛放碗下桌,那邊又喊吃飯喝酒,實在是應(yīng)酬不暇?!芭偶绎垺痹蕉啵腿送A舻娜兆釉介L,娘家就越滿意。
散客后,新娘要回娘家住夜,叫做“回門”。第二天由女家派族人或同胞兄弟護送回夫家。這天晚上,才是新郎新娘洞房花燭成婚的El子。按照習(xí)慣,新娘先入新房去睡,新郎要等客人和全家睡盡之后,才人新房與新娘同宿。三個月后,男家又須舂粑粑陪伴新娘一同回娘家休息三天?;丶乙院螅驄D從事各項勞動,共同創(chuàng)家立業(yè),白頭到老。
苗族的婚姻有幾點特殊之處:
漢姓相同而苗姓不同者可以通婚。苗族有自己的苗語姓氏,盡管漢姓相同,而在苗姓卻是不盡相同的。在湘西苗族中,漢姓相同而苗姓不同的有石姓、龍姓、張姓、吳姓等。如石姓內(nèi)分“仡瓜”和“仡卡”兩宗?!柏罟稀保话惴Q為大石,祀奉祖先是“椎?!?;“仡卡”,俗稱為小石,祀奉祖先是“吃豬”。故此,看似石姓與石姓通婚,實際上是“仡瓜”和“仡卡”兩姓通婚。
漢姓不同而苗姓相同的不通婚。如廖姓與石姓不能通婚,因為他們都屬于“仡瓜”一個系統(tǒng)。
戀愛自由。苗族青年男女戀愛,最重于情義。一般說來,男女至少要經(jīng)過若干次接觸后,雙方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才肯贈物為憑,約為友好。
四、禮 儀
苗族人民雖然世世代代居住在偏僻山鄉(xiāng),但思想純樸,對于禮儀十分講究。
幼輩見長輩。凡是幼輩見了長輩,不管是男是女,是熟識還是初次相見,都必須說話誠懇,行為恭敬,笑臉相迎,并要用一定的尊敬詞語相稱。若是幼輩正在行走,見了老人或長輩,必須立定;若是幼輩正在坐著,長輩來了,應(yīng)該立即起立讓坐。眼睛要平視,雙手要放下。如遇到自己不相識的長輩,對方年齡比自己大一二十歲的,男的稱呼為“得訥”,女的稱呼為“得目”。如年齡再大一點的,男的稱呼為“阿打”(外公)或“阿內(nèi)能共”“阿內(nèi)能果”(老人家),女的稱呼為“阿達”(外婆)或“阿內(nèi)能共”。稱呼完畢后,幼輩才能坐下或相辭而去。
平輩見平輩。凡是平輩相見,必須點頭招呼。若是相識的,要用固定稱謂相呼;如果不相識,男的可稱之為“阿郎”(大哥)或“把秋”(老表),女的可稱之為“阿婭”(大姐)。
長輩見幼輩。凡是長輩見幼輩,一般都要行點頭禮。相識的按固定稱謂相呼;不相識的,如果是壯年,男的可稱呼為“得那”,女的可稱呼為“阿婭”。如果對方是幼年.無論男女,都可稱呼為“得茍”(小弟弟、小妹妹)。
雜禮。老人或長者與青年或幼輩一起走路時,青年人或幼輩必須讓老人或長輩走在前頭。老幼同桌吃飯時,上坐老人,下坐壯年,兩邊坐位一般人都可就坐。老幼同在地樓上的火坑邊入座烤火敘談時,靠近中柱的那一方,習(xí)慣讓客人、長輩或老人坐。其他方面,隨意自由。
五、喪 葬
湘西苗族一般實行土葬,只對麻瘋患者實行火葬。成年人用杉樹棺木斂尸,未成年人用木匣斂尸。壽終正寢的老人,要先用桃樹葉或水菖蒲煮水洗澡,然后穿著壽衣上柳床,再入棺。棺木放在堂屋正中央,停柩三朝后,才能上山安葬。靈柩上山,要由后輩家找一個年紀最大的人,拿著火把在前面引路。抬喪不走彎路,逢山翻山,遇水趟水。送亡者上山安葬后,凡是踩了新墳地的人,一律要返孝家。孝家門外放米飯一碗,每人都要取一粒放入口中,然后吐出,吐飯之后,才能回己屋。
對夭亡的人,不能停靈,尸體置屋外。什么時候死,什么時候埋,也不用棺木,僅用木板釘一個木匣裝尸。吊頸、跳水、難產(chǎn)而死或被刀槍殺死的人,苗族叫做“打加”(即兇死或不得好死之意),其柩不能放在屋內(nèi)。并且死者家里以至整個家族都要立即將盛有酸菜的所有壇壇罐罐拋出屋外,摔得粉碎。如果舍不得摔碎,至少要把壇內(nèi)所裝的物品全部倒光,置空壇于野外,過一段時間后才能拿回。
六、禁 忌
苗族的禁忌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忌在家里和夜里打口哨。苗族認為打口哨可招來涼風(fēng),而各種神怪則往往是乘著涼風(fēng)而行。因此,在家里打口哨會引鬼進屋,遭到不幸。在夜里打口哨,會引鬼纏身,降下災(zāi)難。
忌踩三腳架。苗族的火坑里放有鑄鐵三腳架一個,專用于架鍋子鼎罐煮飯、炒菜,任何人都不能用腳踩踏。傳說三腳架是三個護火的祖先變成的,踩了三腳架是對祖先不恭。
忌坐“杭果”。苗族火坑右邊(背向為北,面向為南,余類推)的中柱腳設(shè)有祖先神位,苗語稱為“杭果”。青年和婦女嚴禁坐在這一方烤火,孩童更不能在這里打打鬧鬧。
忌震龍巖。苗族堂屋中央都有一塊石板,石板下有一小坑,坑內(nèi)放有清水一碗,是“龍”的棲身之處,如果震動這塊石板,據(jù)說“龍”就會受驚離去,主人就會遭災(zāi)。
父母健在,晚輩不能包裹白色頭帕。
忌過小年。由立春的那一天算起,逢到子日便是小年。如正月初四日恰恰逢到子日,那么從初三晚上半夜子時就要起忌。到時,一家大小,你看我,我看你,靜悄悄地不說一句話。這二天,全家都休息,關(guān)門閉戶不上坡,不干農(nóng)活。一直要到初四的夜晚子時,才解忌。
忌言。清早起來后,到吃早飯以前這段時間,忌說龍、蛇、虎、豹和鬼。
七、飲 食
苗族的飲食,以大米、包谷、豆類、薯類為主食,其中又以大米、包谷為主。最具有特色的是腌酸魚肉。苗族人民忠厚好客,雖然生活較為艱苦,但對客人一秉至誠。如有客人來家,不論常來或初到,一定要千方百計以酒肉相待,絕不可少。并且認為沒有魚肉列到桌上,便覺得是主人不賢惠.對客人不敬。由于苗鄉(xiāng)平時買肉不太方便,所以一般人家,都在事前做好準備,以免客人到后臨時張羅不周。而要保存?zhèn)溆敏~肉,最好的方法,莫如腌壇。殺豬捉魚后,往往切成小塊,和以米粉香料,加鹽腌之,裝入壇中,密封壇口,倒覆于淺水盤內(nèi),使之不透空氣。經(jīng)兩周后,魚肉米粉略變酸味,便可取出炒食,味美異常。
八、祭 祀
湘西苗族的祭祀活動很多,對通常所說的三十六神、七十二鬼都行祭禮。其中規(guī)模最大而又最富有民族特色的要數(shù)吃豬、吃牛和接龍三種。此外,還有一種“還儺愿”的祭祀活動亦在苗族中流行。20世紀50年代后,這些帶有迷信色彩和耗費財力物力過多的大規(guī)模祭祀活動已不再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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