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時代,這個規(guī)范系統(tǒng)是自我維持的,因為女性已經(jīng)將這些束縛看作是獲得身份的必需,從而進一步將這些束縛自覺地強加于她們的女兒身上。此外,一個流行的觀點認為,對女性的束縛越強,越能體現(xiàn)其淑女氣質(zhì),即:越痛苦,越美麗。因此,女孩子們必須忍受著這系統(tǒng)并不斷發(fā)展著的束縛傳統(tǒng),這些束縛的強度甚至達到了今天我們無法想象的極端可怕的程度。

束腰標準
從最古老的時代開始,女性就通過讓自己顯得無法參加體力勞動來顯示其有閑階層的身份。在歐洲,女孩子們通過使用束腰衣(corset)毀傷自己的身體來實現(xiàn)以上目的。勞動階層的婦女不可能象貴族婦女那樣將腰肢緊束得無法工作?!百F族女士束緊腰,普通女人不束腰”,這一簡單的規(guī)律實際上使得所有女性都將自己的身體勒緊到一個非常極端的程度,從而顯示或提高自己的身份。束腰衣與我們今天見到的緊身衣和腰帶都非常不同,我們從舊小說中聽說過鯨骨(whalebone),但在很古老的時代,就出現(xiàn)了鐵質(zhì)的和硬皮革制的胸罩,這些材料足有四分之一英寸厚。在歷史上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xiàn)一股反對束腰,解放腰肢的浪潮出現(xiàn),但這絕不會持續(xù)很久??赡苁且驗檫@些corset將身體束的如此之緊以至於一旦穿過,它們就會使肌肉萎縮,因此穿著者必須持續(xù)不斷地用它將身體勒得極緊從而獲得支援。與解放身體的浪潮一樣,束腰衣的熱心者也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纖腰浪潮,并常常制定新的束腰標準。腰圍的標準是經(jīng)常變化的。在伊麗莎白一世時代它到達了一個極端:13英寸。后來釋放到18-20英寸,接著又回到了14英寸。在《飄》中,郝思嘉的纖腰被痛苦的束到17-18英寸,而實際上和歐洲的時尚女子相比這又不算細腰了。法國的Catherine女王在她的宮廷上制定了一個標準:14英寸。腰圍大於這個尺寸的女士是不受歡迎的。在攝政時代,束腰衣製造商催促母親們應該對自己的女兒實施非常嚴厲的勒束,給她們穿全骨的,帶肩帶的束腰衣。每天使用幾個女僕合力甚至是機械力量將不幸的少女的纖細小腰勒緊到無法想象的程度。當然,這些可憐的女孩子必須這樣穿著緊腰衣睡覺,不允許鬆開一點點。那時傳統(tǒng)的束腰標準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子應該可以用自己的雙手將自己的腰肢合攏。還有一個標準是被束腰的女孩是否到達了暈厥點。
形體訓練
在那些時代,女士們在她們的少女時代由於束腰而經(jīng)歷了可怕的痛苦,然而她們卻將同樣的痛苦施加于自己的女兒身上,甚至對女兒採取更為嚴厲的勒束方法。因此,束腰衣成了折磨拷打少女的奇特刑具——在美麗的衣裙下,四十磅重的用鋼鐵,皮革,木頭製作的全身束具無情地擠榨著少女們從腋窩到臀部的全部身體,被勒緊到如此程度以至於呼吸幾乎不可能,身體也極難活動。
穿著這樣的corset,女孩子必須象一個淑女那樣行動,聘婷的溫雅的慢步走動,直立的站著,像小鳥那樣進食——這樣顯然不可能吃得更多一點,就像跑動,跳躍甚至是坐在沙發(fā)里都是不可能的一樣。在緊腰衣的製作中,如果緊腰衣里的骨架盡可能緊密的排列,稱作“全骨”(full-boned)的,若是骨間留有一骨的距離,稱作“半骨型”(half-bones)。全骨的束腰對一個女孩子來說已是痛苦的難以忍受,很多母親還堅持讓她們的女兒穿著雙骨列(double-boned)的束腰。肩帶(shoulder-braces)固定在背部的頂端,從肩膀上繞過,在胳膊下方向后拉,在背部緊緊的系住。這樣可以迫使女孩子的肩部極度的向下和向后,從而塑造出非常纖細和削肩的身材。當對女孩子的勒束完成后,這些肩帶是不能被鬆開的。在束腰時,女孩子抓著床柱,或是用縛帶將她們的手腕捆在床柱上(很多緊腰衣製造商推薦這樣做),母親則用膝蓋頂著女孩子的后背,自己或與僕人一起將束帶用最大力氣勒緊。當束帶勒緊后,她會將繩子的多餘部分剪掉,并用蠟封上。然后她們會再一次全力扎緊肩帶——這時受折磨的女孩已經(jīng)快要死去了。這里還有一個目的。當把束腰衣勒緊而還沒有束肩帶時,女孩子在每一次呼吸時可以通過微微聳起她們的肩膀來給肺部一點多餘的空間,從而幫助呼吸。然而當肩帶也被無情的勒緊后,連這點多餘的空間也成為不可能的了,因為她們根本無法將肩部抬起一點點。這樣,女孩將無法呼吸來維持生存,除非她用盡力量將被束腰衣壓榨得變形的肋骨向外頂。這樣一來,每一次呼吸都伴隨著一陣刺穿般的疼痛。但如果不這樣做的話就會窒息掉。許許多多的女孩子都會支援不住而暈倒,而在這時也不能鬆開束腰,一般用嗅鹽使她們醒過來。女孩子為了生存必需的這極淺的呼吸,必須遵循行為的標準。任何身體的活動都會導致呼吸加速,從而在每一次呼吸時都帶來象小刀刺穿般的劇烈疼痛。
在很多情況下,束腰都會嚴重的阻礙全身的血液迴圈,這些纖腰聘婷的少女實際上忍受著腰部以下身體完全或部分麻木的痛苦,這種失去知覺的麻痹常常使得女孩子無法正常行走,跌倒或昏倒也就成了淑女的標誌。
一般來說,束帶束緊后都被緊緊的打結,直到下一次這些束帶再一次被勒緊時。這意味著女孩子必須在這可怕的束縛中睡覺,第二天早上再束腰時,她的母親只需要講這些繩結剪掉,并用剩下的束帶再一次勒緊——這意味著這些束腰衣是不可能被私自解開的,并且只能越勒越緊。隨著身體逐漸適應束腰衣的形狀,母親會持續(xù)將束腰衣束的更緊,不給女兒一絲緩解痛苦的機會。
束腰衣製造商推薦在每天早上對女孩進行盡可能緊的束腰,晚餐前再勒一次。這很容易理解為什么淑女們都有著小鳥般極小的胃口了。夜晚束縛夜晚睡覺時理應是女孩子們解放自己的最好時機,除非她們在晚上被束得和平時一樣緊。不幸的是,有很多方法在晚上睡覺時繼續(xù)勒緊這些女孩子。在歐洲大陸,很普遍的做法是讓女孩穿著單筒長襪睡覺。這種單筒長襪將她們的雙腿緊緊的束縛在一起。在英格蘭和西班牙,更普遍的做法是女孩睡覺時穿著長襪,同時將她們的腳踝在睡裙下綁緊并上鎖。當然,更重要的是把女孩的雙手限制住,這樣她們就不可能在夜里鬆開那帶來可怕疼痛的束腰刑具。
一些女孩在夜晚睡覺時手穿過特製的洞,被綁在床的下方,還有一些女孩子被穿上特製的長袖睡裙,這種睡裙的袖子是沒有開口的,且兩隻袖子在身后縫在一起。還有一些情況下,女孩的手臂在身后折疊并與身體緊緊的捆在一起。當然最簡單的方法是將女孩的手腕在背后捆上并這樣睡覺。
在Ardmore女士的回憶錄中,提到了她從九歲時就開始束腰后捆綁睡覺。在把腰束到難以忍受的細小腰圍后,兩隻手臂在身后完全捆牢,雙腿在膝蓋和腳腕處緊緊的綁在一起。她的姐妹們也是這樣完全捆綁著睡覺,如果誰有怨言,她的繼母將在第二天將這可憐的少女雙臂完全綁住整整一天。
Ardmore女士本人由於反抗較多受到了格外的懲罰,在長達一年的時間里她的雙臂幾乎每天都被繼母緊緊的綁在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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