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tǒng)George Walker Bush 名字的結(jié)構(gòu)是:First name/givenname/the personal name/Christian name+ middle name + lastname/family name/surname=full name,即:教名/第一名 +中間名 + 姓氏=全名,中間名字可以縮寫:George W.Bush(美國習慣),在英國教名也可以縮寫:G. W. Bush,另外,很多時候,中間名可以略去不寫:George Bush
教名:出生和受教會洗禮時取的名字,是受法律承認的正式名字。
中間名:通常用縮寫表示,由鐘愛孩子的父母或其親戚所取,他們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給孩子。中間名代表本人同親屬之間的關系,外人一般不稱呼中間名,也不得究其詳,甚至法院也不承認中間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
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傳的。美國法律規(guī)定,婦女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離婚,也應予保留,非經(jīng)法律判決,不可恢復未婚時的姓。
1.比較熟悉的親朋好友之間一般稱直接呼其教名,可是,有時候,美國人通常不是直呼親戚或朋友的名字,而是喊他們的小名或昵稱(nickname),有時候小名就是較長的名字的簡稱。例如說,名為伊麗莎白(Elizabeth)的女孩,可能被叫做麗莎(Lisa),貝絲(Beth),或是貝茲Betsy(Betsy)。Elizabeth的昵稱就是Liz,Edwards的昵稱就是Ed,Christina的昵稱就是Christ,Anthony的昵稱就是Tony,Andrew的昵稱就是Andy,Benjamin的昵稱就是Ben,Alexander的昵稱就是Alex,等等。另外,教名叫William的,昵稱一般都是Bill,比如比爾·蓋茨的正式名字是威廉·亨利·蓋茨三世(WilliamHenry Gates Ⅲ),比爾·克林頓的正式名字是威廉·杰斐遜·克林頓(William JeffersonClinton)。至于William的昵稱為什么是Bill,可能是一種文化習慣。當孩子們長大了之后,他們可以決定要別人叫他們哪個小名;如果他們覺得小名太幼稚了,就會喊教名。有些人干脆用第一和第二個名字的首字母作為稱謂。
2.在比較正式場合,表示尊重可以稱謂+姓氏。或稱謂+全名,或者直接稱呼全名。常見的成為有:Mr,miss,ms,mrs等等。
3. 口頭稱呼時,一般稱姓,即不是很熟悉,又非嚴肅正式場合,習慣稱呼其姓氏。
英美婦女結(jié)婚前用父親的姓,婚后隨丈夫姓,如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婚前為:希拉里·羅德姆。
中國禮教“子諱父名”,認為和長輩用相同的名字甚至有諧音,就是不敬。可是在英、美,子孫甚至可以與父親、祖父同名,并以此為榮。如美國前總統(tǒng)富蘭克林·羅斯福,其子也叫富蘭克林·羅斯福;英國丘吉爾的父親叫倫道夫,其子也叫倫道夫,還有小布什和老布什。與父、祖父同名者,只需在他們的姓前加上一個“小”(Junior)就行了,外界人士稱其為小羅斯福、小丘吉爾。有時,不加“小”字,而加羅馬數(shù)字以示區(qū)別,如GeorgeSmith,Ⅱ,可譯作喬治·史密斯二世或第二。
西方人在稱呼習慣方面和中國最大的不同在于,中國人不習慣直接喊姓氏,而在西方,能直接喊姓氏的習慣,。這是有原因的。

1.中國是姓氏少,名字多。而西方是姓氏多,人名少,叫來叫去就那么些個。所以說,在西方,喊姓氏的重復率并不比喊人名的重復率高。
西方姓氏比較多,單個規(guī)模一般相對不大,家族觀念比較強,有較強的家族榮耀感,直接稱呼其姓氏,是對其家族的尊重。
愛華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