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7日,河南省文物局在北京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認定河南安陽市西高穴東漢大墓為魏武王曹操高陵,引起了學術界乃至全社會的高度關注。為一座當時還沒有結束發(fā)掘工作的墓葬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這在文物考古界是罕見的,更何況墓主人還是在公眾中知名度極高的歷史人物曹操,所以引發(fā)熱議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如今已經(jīng)過去兩年多的時間,需要冷靜下來認真進行學術研究和分析,盡管發(fā)掘單位及其負責人,接受了不少媒體專訪,講了許多前后矛盾的話,但我們還是要以發(fā)掘簡報為依據(jù)進行研究和分析。在《考古》2010年第8期上,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陽縣文化局聯(lián)名發(fā)表了《河南安陽市西高穴曹操高陵》的發(fā)掘簡報,當年稍后文物出版社出版了《曹操高陵考古發(fā)現(xiàn)與研究》,其中刊登的《河南安陽市西高穴曹操高陵》發(fā)掘簡報,對內容進行了補充修改。
發(fā)掘簡報認為該墓“應為魏武王曹操的高陵”,并提出了十條理由和證據(jù),由于其中存在諸多問題,我認為還不具備唯一性,尚不能成為定論。至于發(fā)掘簡報所稱的“曹操高陵”,按照考古學慣例應該稱為“西高穴2號墓”。
現(xiàn)就墓葬的年代和墓主人身份等,提出如下問題,以求教于讀者。
“曹操墓”形制規(guī)格低
根據(jù)發(fā)掘簡報描述,所謂的“曹操墓”是一座平面甲字形多室磚室墓,由墓道、墓門、甬道、墓室和側室組成,認為“該墓與同期墓葬相比,規(guī)模宏大,結構復雜,埋葬較深,僅其墓道就可見一斑……(墓道)寬度比已被認定為北齊開國皇帝高洋的灣漳大墓寬兩倍還多,長度也多出10米。因此,此墓應為王侯一級的,與魏武王曹操身份相符”。
灣漳大墓的發(fā)掘報告作者認為該墓的年代應在公元550至570年,推定為公元560年前后,或許不致有大的謬誤,“其墓主人有可能是高洋的陵墓”,卻從沒有肯定其為高洋的陵墓;其次,發(fā)掘簡報認為西高穴2號墓的年代是東漢晚期,而灣漳大墓的年代是北朝晚期,兩者相差三百多年,不屬于所謂“同期墓葬”,二者時代不同,墓葬制度不同,沒有可比性。
如果要做比較的話,應該與其年代相近的墓葬進行比較。我們首先將之與東漢晚期的諸侯王墓或列侯墓進行比較。目前發(fā)現(xiàn)的東漢諸侯王墓見諸報道有八座,可定為列侯墓的有三座。東漢諸侯王墓的基本特征是有封土,方向多坐北朝南,為單墓道土坑豎穴磚石結構的多室墓,前后室為長方形,前室為橫長方形,后室基本都有回廊環(huán)繞(發(fā)現(xiàn)的八座墓中七座有回廊),并普遍使用玉衣殮服,多同穴合葬,少異穴合葬。如已知的東漢晚期的兩座諸侯王墓:一座是山東濟寧普育小學漢墓,年代大約在公元170年左右,是任城王劉博或劉佗之妻的陵墓,石室墓由墓道、橫長方形前室、南北側室、長方形后室及后室的三面回廊構成,隨葬品中有銅鏤玉衣的玉片;另一座是河北定州43號墓,由墓道、甬道、東西耳室、橫長方形前室和中室及并列的兩后室構成,隨葬品有銀鏤玉衣、銅鏤玉衣各一套,應為中山穆王劉暢夫婦合葬墓,年代為東漢靈帝熹平三年,也就是公元174年。而西高穴2號墓的形制規(guī)格要低于這兩座墓葬。雖然發(fā)掘簡報說曹操《遺令》有“不封不樹”,“殮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西高穴2號墓確實沒發(fā)現(xiàn)封土。但文獻記載曹操墓上建有靈屋;對一座已經(jīng)多次被盜的墓,怎能證明其“無藏金玉珍寶”?顯然證據(jù)不足。
曹操于東漢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去世,二月葬高陵,同年其子曹丕稱帝,東漢滅亡,進入曹魏時期。我們不妨再來比較西高穴2號墓和曹魏時期墓葬。過去能夠確定為曹魏時期的墓葬不多,有公元247年的洛陽正始八年墓、洛陽杏園6號墓,以及公元233年的山東東阿曹植墓,最近還發(fā)掘了洛陽孟津大漢冢曹魏貴族墓,墓內出土有“曹休”銅印,文獻記載逝于公元228年。從已知這幾座墓的形制來看,曹魏時期墓葬特點是墓道長大,坐西朝東;墓道兩壁有不同數(shù)量的臺階;橫前室變?yōu)榉叫?。上述特點都與西高穴2號墓相似,這說明西高穴2號墓也具有曹魏時期墓葬的特點,其年代不能僅僅限于發(fā)掘簡報所認定的東漢晚期。
最后我們來比較西高穴2號墓和曹休墓。曹操與曹休死亡時間只相隔八年,所以近年發(fā)掘的曹休墓格外引人關注。文獻記載曹休是曹操族子,官封大司馬、揚州牧,爵封長平侯,太和二年(228年)病歿。而曹操是東漢王朝末年的實際掌權者,自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挾天子以令諸侯”,至建安十八年為魏公,十九年“天子使魏公位在諸侯王上”,二十一年進為魏王,“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二十五年正月歿于洛陽,謚號武王,二月葬高陵。這兩座墓葬的共同點都是多室磚墓,各有六個墓室,等級明顯高于洛陽正始八年墓和杏園6號墓。具體而言,曹休墓面積550平方米,占地面積1067平方米,大于西高穴2號墓;兩者墓道寬度相同,墓道兩壁內收都是七級臺階;曹休墓前室與西高穴墓2號墓前室面積相同,后室則略小,但曹休墓前室南雙側室和北側室都比西高穴2號墓前室南北側室的面積大。雖然曹休墓是磚鋪地,西高穴2號墓是石鋪地(舊畫像石),僅就這一點西高穴2號墓或許高于曹休墓。從總體上看,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盡管曹操提倡薄葬,可其陵墓應該是“位在諸侯王之上”的規(guī)格,而西高穴2號墓的規(guī)格和身為長平侯的曹休的墓葬大體相似,屬于同一等級。
“曹操墓”可能是曹操墓的陪葬墓
所謂的“曹操墓”中出土了兩類石刻銘牌,一共62塊。一類六邊形,器形小,刻有隨葬品的名稱和數(shù)量,比如“黃綾袍領袖一”、“鏡臺一”、“書案一”等;一類圭形,器形大,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等內容??梢园l(fā)現(xiàn)六邊形的占大多數(shù),沒刻人名;圭形的占少數(shù),刻有人名,且有的字跡潦草。發(fā)掘簡報認為它們“是認定墓主人身份的直接證據(jù)”。
文獻記載曹操謚號“武王”是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的事,同年曹丕代漢,十一月追尊曹操為武皇帝,這些只能說明石牌刻銘的時間,并不能說明西高穴2號墓就是曹操墓。試想作為隨葬品只需刻名稱、數(shù)量、埋入墓中,還需特別刻上墓主人的名字嗎?曹丕又怎會將標明其父謚號的刻銘放置于其父的墓中?如果要放置刻銘,也應如六邊形銘刻一樣,標明物品名稱數(shù)量即可,何必要刻意標明“魏武王”,這恰好說明西高穴2號墓不是曹操墓。

由此產(chǎn)生另外一種可能性,也就是曹操生前將物品(含兵器)賜予其子及臣下,文獻中有這類記載:如《藝文類聚》卷六十《軍器部·刀類》中說“魏武帝令曰:往歲作,百辟刀五枚,適成,先以一與五官將,其余四,吾諸子中有不好武而好文學,將以次與之”。文獻中還不乏把“常所用”、“常所執(zhí)”、“常所御”的物品賜予親屬與大臣的記載,比如《三國志》中記載孫權“以己常所用御幘縑蓋賜”周泰,孫權又“以手中常所執(zhí)寶刀贈”費褘,《后漢書·光武十王列傳》中記載東漢光武帝劉秀“閱陰太后舊時器服,愴然動容,乃命留五時衣各一襲,及常所御衣合五十篋,余悉分布諸王主及子孫在京師者各有差”。很可能是下葬獲賜者時把這類物品帶入墓中,還特別標明出來以示榮耀。而在建安二十三年(218年)6月,曹操令曰:“其規(guī)西門豹祠西原上為壽陵,因高為基,不封不樹?!仓T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漢制亦謂之陪陵”??梢姴懿佼敃r規(guī)劃了廣闊的陵園,令諸侯、大臣陪葬。西高穴2號墓可能是曹操高陵的一座陪葬墓。
墓主人遺骨的問題
墓中的人骨是關系墓主人的問題,因為年代關系尸體腐爛,只剩下部分骨骼,加之盜墓因素,人骨已經(jīng)被擾亂。發(fā)掘簡報稱“在前室靠近甬道處發(fā)現(xiàn)一頭骨,經(jīng)鑒定為男性,年齡60歲左右”,“發(fā)現(xiàn)頭骨兩個及部分骨骼,骨骼散落在整個后室內。經(jīng)鑒定,均為女性,一個50歲左右,另一個20歲左右?!?br />2009年11月19日我到該墓參觀時,曾問過發(fā)掘領隊:“這座墓是一次下葬,還是有二次下葬?”他說不清楚。其實做田野考古的都知道,從墓道發(fā)掘的剖面即可確定,遺憾地是我們到時墓道的填土已經(jīng)發(fā)掘完畢,這也是田野工作的疏漏。雖然人骨位置已被擾亂,但從發(fā)掘情況尚可知其位置,“在后室靠后部發(fā)現(xiàn)六個石葬具痕跡,推測應有石棺床一具,其上放置木棺”,由此可知三具遺骨分別埋葬在后室及其南、北側室。按一般情況分析,男性可能葬于后室后部,兩位女性可能分別葬于南、北側室。這說明兩位女性也不是一般人,應當與男性有著親密關系,因此這是一座合葬墓。而發(fā)掘簡報“結語”中僅稱“經(jīng)鑒定男性人骨的年齡在60歲左右,與魏武帝曹操去世時66歲年紀相當”,“是認定其為曹操墓葬的又一物證”,卻對合葬的兩位女性只字未提。如果墓中男性被確認為曹操,那么其中年紀大的女性就應該是卞后了。
文獻明確記載,卞后生于東漢延熹三年(160年),太和四年(230年)去世,時年71歲,比曹操晚十年逝世?!度龂尽の簳贰睹鞯奂o》中說當年“秋七月,武宣卞后祔葬于高陵”,《后妃傳》中則說“七月,合葬高陵”?!昂显帷迸c“祔葬”用詞不同,從文獻記載考證,都存在“同瑩異穴”、“同穴合葬”的情況。但是具體到西高穴2號墓,則只能是“同穴合葬”,因為西高穴1號墓,經(jīng)發(fā)掘是一座未使用的空墓。
這樣問題就來了:首先,這三具遺體是同時下葬,還是分次下葬,由于田野工作的疏忽,現(xiàn)在已經(jīng)難以確定;其次,一位經(jīng)鑒定50歲左右的女性與卞后的年齡不符。如果認定此墓為曹操墓,那就一定會有卞后,如果沒有卞后就不會是曹操墓了。至于經(jīng)鑒定20歲左右的女性,未見文獻記載不好推論。
西門豹祠與魯潛墓志的疑問
在前文中提到曹操去世前兩年下令在“西門豹祠西原上為壽陵”,《水經(jīng)注》記載“漳水又東北逕西門豹祠前,祠東側有碑,隱起為字,祠堂東頭石柱勒銘曰:趙建武中所修也”。
發(fā)掘簡報認為曹操生前提到的西門豹祠,就是位于今安陽縣豐樂鎮(zhèn)的西門豹祠遺址,我于上世紀80年代調查過這處遺址。由于周圍年年耕種,地面低于遺址,形成土臺,但并非夯土,在地面還采集到漢代和北朝的瓦片,但這處遺址至今沒有作過科學發(fā)掘。
和河南安陽縣毗鄰的河北臨漳縣文保所,曾在臨漳縣習文鄉(xiāng)時固村征集到后趙建武六年(340年)的勒柱石刻,據(jù)說是在漳河南岸的宋代西門豹祠附近取土時發(fā)現(xiàn)的,這個石刻與宋人趙明誠《金石錄》記載相符,但很遺憾沒有準確的出土地點。因此《水經(jīng)注》記載的西門豹祠的位置,以及臨漳縣文保所保存的石刻勒名,是否如《簡報》所指的西門豹祠,需要進一步考訂。事實上除了上述西門豹祠,文獻記載這一帶還有四處西門豹祠。即使《水經(jīng)注》記載的和征集勒名石刻所稱的西門豹祠,即是《簡報》所說的西門豹祠,也只能說明這座西門豹祠修建于十六國后趙年間,不能證明就是曹操生前提及的那座,因為這之間相差一百多年。
發(fā)掘簡報認定西高穴2號墓就是曹操墓的另一個重要證據(jù)是“魯潛墓志”,而一些學者對這方墓志提出質疑,甚至懷疑是偽造的。有關魯潛墓志的可疑之處,本文不擬討論,但需要指出的是魯潛墓志內容的確與我們常見的墓志內容不同。常見的墓志記載墓主人姓名、家世、生平事跡,隨著時代發(fā)展,志文逐步規(guī)范化,志文之后附有韻語所作之銘,所以又稱為墓志銘。魯潛墓志則很有意思,將近一半的內容記載墓葬位置、與曹操高陵的距離等。一方埋于墓中的墓志為什么要講這些?
除此之外,我們再來看這塊墓志的發(fā)現(xiàn)經(jīng)過:大約是1998年初,西高穴村的農(nóng)民徐玉超為磚窯廠燒磚取土時,在該村西北五百米處發(fā)現(xiàn)的,當年4月由安陽文物考古工作隊征集。這說明魯潛墓志不是出自魯潛墓中,而是志與墓分離。但魯潛墓志在土中埋藏了多久,不得而知。據(jù)我分析,如果魯潛墓志是真的,與墓分離也應該有相當時間了。因為近世盜墓者除了貪圖墓中的金銀財寶,也開始重視墓志,所以我推測應是早期盜墓者所為。
因為魯潛墓志與魯潛墓分離,所以我們不知道魯潛墓在何處,這就使魯潛墓志的科學價值大打折扣,所提供的具體位置也不可靠,以它作標尺自然更不可靠,這是考古學的常識,我認為發(fā)掘簡報的論證是不嚴謹?shù)摹?br />結語
綜上所述,發(fā)掘簡報在“結語”中稱:根據(jù)墓葬形制及結構、出土陶器形制,并結合所出東漢五銖錢、畫像石的內容等多方面證據(jù),認為該墓的時代為東漢晚期。但這并不確切。如果將該墓的年代上限放在東漢晚期,其下限應到曹魏(三國)時期,甚或到魏晉之際。
客觀說,西高穴2號墓的發(fā)掘是一項重要考古發(fā)現(xiàn),除了墓葬發(fā)掘本身的收獲外,重要意義還在于為長期尋覓無果而眾說紛紜的曹操墓,提供了具體的方位區(qū)域。我個人認為西高穴2號墓的年代應為東漢晚期至曹魏時期,將其認定為曹操墓尚不具備唯一性,還不能定論。因此建議還是按照考古學的慣例,將其稱為“河南安陽市西高穴2號漢魏墓”為宜。
《曹操墓仍不宜定論》附記:發(fā)掘期間我曾先后三次到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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