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9 19: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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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fā)表的幾篇文章本為一大的論文中的小分章節(jié),該論文即將發(fā)表于即將刊的《清華大學(xué)學(xué)報》第六期,需要引用的朋友界時可以參考該學(xué)報,感謝朋友們的支持,這里所使用的資料大部分來源于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所藏之中華民國外交檔案原檔!感謝朋友們的支持!
不管中國是否收回琉球,都必須先就“琉球”本身的范圍進行界定。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積極就此進行研究,提出自己的見解。
首先就“琉球”的區(qū)域范圍,見于國民政府外交檔案中的《琉球群島及其他自日本劃出島嶼處置問題》,這份文件用紙上注有“國防部第二廳”,故推斷可能為國防部所提出。它對戰(zhàn)后“琉球領(lǐng)土”的界定分為“琉球本部及其所屬島嶼”:
(一) 琉球群島本部原分為北中南三部,中部為沖繩群島(包括伊平屋諸島及慶良間群島);南部為先島群島(宮古群島、八重山諸島、尖閣諸島位于東經(jīng)一百二十三度至一百二十四度及二十五度三十分至二十六度間及赤尾嶼位于東經(jīng)一百二十四度至一百二十五度北緯二十五度三十分至二十六度之間);在日本占領(lǐng)時代合稱沖繩縣北部諸島,可分為種子諸島、吐噶喇列島、奄美群島三部,過去均屬于九州之鹿兒島管轄。盟軍總部指令脫離日本之琉球群島范圍系在北緯三十度以南包括口之島在內(nèi)即為琉球原有之區(qū)域。
(二) 琉球所屬東南之大東群島(北大東島南大東島及沖大東島)距大球約二百海里,為琉球之前衛(wèi),在行政系統(tǒng)上原屬琉球島(尸加九)郡管轄,故仍應(yīng)屬琉范圍。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此文件將“釣魚臺群島”放在琉球領(lǐng)土范圍內(nèi),但卻將其經(jīng)緯度細致地標寫出來。
其次就琉球與中國的劃界問題,“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曾在《關(guān)于解決琉球問題之意見》,提出琉球與中國的劃界問題。此問題包括兩個部分:第一為琉球與日本之劃界問題;第二為琉球與中國之劃界問題,此部分涉及到“釣魚臺群島”。其內(nèi)容如下:
(甲) 本問題之焦點在于八重山列島及宮古列島是否應(yīng)劃入琉球之范圍。對于此問題,我方似可提出如下之意見;此二島昔當1878至1880年間中日交涉琉球問題時,日方因美總統(tǒng)格蘭特調(diào)停,曾建議將此二島割讓中國,因此二島位于琉球群島南部與中國領(lǐng)土相接近,規(guī)我國似可,根據(jù)此點要求將此二島劃歸我領(lǐng)土。

(乙) 如八重山及宮古二列島未能劃歸于我,則尖閣諸島(位于東經(jīng)一百二十三度至一百二十四度及北緯二十五度至二十八度之間)及赤尾嶼(位于東經(jīng)一百二十四度至一百二十五度及北緯二十五度至二十八度之間)二地之劃歸問題似亦值得注意談。二地琉球史上未見記載,日本詳細地圖(如昭和十二年一月十日訂正發(fā)行之最近調(diào)查大日本分縣地圖并地名)雖亦載有該二地,然琉球地名表中并未將其列入且該地距臺灣甚近。目下雖劃入盟軍琉球占領(lǐng)區(qū),但究能否即認為屬于琉球,不無疑問。
從以上內(nèi)容分析來看,“中華民國”政府對琉球的劃界,基本上是按照盟軍指令,但就中琉之界線,則有不同的考量。
要求“八重山列島”及“宮古列島”歸于中國,即是將中國與“琉球”的界線由歷史上的“黑水溝”,推到八重山宮古,而此種劃分要求的法理根據(jù),是1880年時日本曾表達愿意將此二列島劃給中國。另外,當時駐琉美軍以沖繩本島為主要統(tǒng)治區(qū),位于琉球群島南部的宮古諸島及八山重諸島,尚未處于美軍的統(tǒng)治之下。
而值得我們特別重視的是,“中華民國”政府確定在上述要求不能達到之時,又退而要求將“釣魚列島”“赤尾嶼”劃歸給中國,也就是欲將“釣魚臺群島”作為中琉的邊界中方的一部,理由是“二地琉球史上未見記載”、“該地距臺灣甚近”等。從其理由來看,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似乎對歷史上中琉以“黑水溝”作為邊界的事實并不清楚,另外,對日本偷偷竊取“釣魚臺群島”的歷史更不了解,雖認為琉球歷史上沒有相關(guān)記載,但是否為中國領(lǐng)土,有疑問,也不敢確定,故不能理直氣壯地將原本為中國領(lǐng)土的“釣魚臺群島”索回!
《琉球群島及其他自日本劃出島嶼處置問題》,《盟總指定日本疆界》,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所藏,《外交部檔案》073.3/0006。
《關(guān)于解決琉球問題之意見》,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所藏,《外交部檔案》41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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