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關(guān)魯迅的電影說起
前兩天在吉林電視臺播放的節(jié)目中,看到從央視跳槽出來的文清,在介紹有關(guān)魯迅的電影,說到1925年端午節(jié)魯迅在家請許廣平和幾位紹興籍女學(xué)生吃飯的故事,遺憾的是電影的編劇完全采用了自己取名叫“馬蹄疾”的文人胡編濫造的故事(這段故事來源于1992年《人物》雜志上的一篇《魯迅與許羨蘇》)。
事實的真相可以從《魯迅研究月刊》2009年10月號上刊登的《許羨蘇在北京十年——下》中看到,關(guān)于這一段故事的原文如下:
端午節(jié)宴會
1925年6月25日是端午節(jié),在魯迅新居西三條21號,有過一次家宴,而且圍繞這次家宴引出了許多故事。但是這一天的《魯迅日記》,并沒有對于這次聚會做任何記載,只寫下了:“端午休假”四個字。然而參加過這次宴會的人,在不同的場合留下不少敘述這次宴會的文字資料,我母親描述過、俞芳也回憶描寫過這次宴會,還有這次家宴后魯迅與許廣平由于當(dāng)時發(fā)生的事情,往來的幾封信。我母親寫道:
有一次,大概是1925年的端陽,老太太邀我們吃飯,有許廣平,俞氏三姐妹、王順親和我,在飯桌上,魯迅先生喝了一點酒,還出了一個“Miss王”的故事:
那天小菜中有一碗魚,個子很小,只三寸左右長,但樣子很像黃魚,當(dāng)王媽來收碗的時候,魯迅先生就指著那剩下的小魚問她:“這叫什么名字?”,王媽立刻回答:“魚呀!”;到了廚房她還很得意的和潘媽講:大先生不認(rèn)得魚。我們聽了大笑,魯迅先生則說:“Miss王 Miss王!”大家又一陣大笑之后,王媽的別號又決定了。
開飯后就大家擠到老太太房里,魯迅先生這時候坐在靠床的一只藤椅上……(手稿中斷)
我的母親的這部分手稿中,還寫了一個標(biāo)題:《忌煙》,但是遺憾的是,在母親的手稿中,沒有找到這個故事的下文。然而在2004年8月下旬,葉淑穗女士(在我母親退休后,接任魯迅博物館資料室負(fù)責(zé)人)寄給我她編寫的《我所認(rèn)識的許羨蘇大姐》初稿,同時附來我母親1980年7月27日回答她的信中問題的復(fù)印件,其中有一段講到了這件事:
七月廿一日來信收到了,關(guān)于《訓(xùn)詞》因時間隔得太久有些記不清楚了,但從原稿上看“另一個某小姐”確似俞芬,她很天真,常常以太師母那里聽來的話挖魯迅先生的“腳底板”(方言,挖根的意思)例如常叫他“阿張”或說他:站在墻角哭妹妹等等;“打房東”是說過的,但實際上只是嚇嚇,雷大雨小的。那天拳擊也是虛張聲勢,沒有伸手的,誰也沒有挨打的。實際情況是因為醫(yī)生要他忌煙酒,大家都在勸他,而他酒后就吸煙,而且把煙藏在背后燒了指頭,于是站起來《訓(xùn)》了起來。全都逃走了。(可以看出,葉淑穗詢問的問題是要確定魯迅致許廣平的信中“某籍小姐兩名”都是誰。這里關(guān)于“拳擊‘某籍小姐’”的敘述,與下面俞芳回憶的說法相符。)
1995年4~5月間我向俞芳詢問了這次家宴的情況,她給了我比較詳細(xì)的答復(fù),下面是她寫給我的文字資料:
關(guān)于一九二五年端午節(jié)魯迅先生請客吃飯事(下稱“端午宴會”),已是七十年前的事了,當(dāng)時沒有特別注意此事,細(xì)節(jié)是寫不出來了。所幸,十多年前,有幾位魯迅研究專家詢問此事,促使我反復(fù)追憶,現(xiàn)將記起的寫下,供你參考。
“端午宴會”,記憶中這次飯是太師母邀請的??腿擞性S廣平、王順親、許羨蘇、俞芬、俞芳、俞藻六個人,其中除許廣平是廣東人外,其余都是紹興人。從她們當(dāng)時的文化程度分:許廣平、王順親、許羨蘇是女師大學(xué)生(許羨蘇一九二四年在女師大數(shù)理系畢業(yè),已工作。許廣平、王順親一九二五年暑假將在女師大中文系畢業(yè)。)屬大學(xué)程度。俞芬一九二四年在女師大附中畢業(yè)后,沒有升學(xué)屬中學(xué)程度。俞芳、俞藻是女師大附小學(xué)生,屬小學(xué)程度。這六位客人與女師大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guān)系。
自從一九二四年五月,魯迅先生一家遷入西三條二十一號新屋(現(xiàn)在的魯迅故居)后,逢年過節(jié)太師母不止一次邀請我們到西三條新屋吃飯,每次吃飯,只有魯迅先生一人喝小半杯紹興酒。因為太師母、大師母以及王順親、許羨蘇、俞芬等大姐姐們都不會喝酒,所以只好吃菜相陪。飯后,客人們聚在太師母房里,聽她老人家講故事、說笑話、談家常饒有興味,約莫兩點鐘光景,她老人家就拿出事先準(zhǔn)備好的花生米、發(fā)芽豆等食物給我們吃。我們吃著、玩著直到三、四點鐘,才依依不舍地跟著大姐姐們告辭回家。
端午宴會與以往幾次不同,因為許廣平姐姐不但會喝酒,而且酒量相當(dāng)好,她性格開朗,能說善辯、行動舉止活潑伶俐,與許羨蘇姐姐的文靜,王順親姐姐的老成相比,各有所長。宴會開始,許廣平姐姐就說要敬酒,她邀王順親姐姐一起向魯迅先生敬酒,王姐姐一向不會喝酒,只喝了一點點以表敬意,許廣平姐姐和魯迅先生卻都干了杯。之后,許廣平姐姐就單獨敬酒,主攻目標(biāo)當(dāng)然是魯迅先生。(因為在座的人都不會喝酒)我的大姐俞芬,自己雖不會喝酒,卻很喜歡跟著起哄,主動為他們斟酒助興。后來不知怎么一來,敬酒演變成比賽酒量,葡萄酒換成了燒酒。魯迅先生的酒量不大,他一向喝的是紹興酒,而且是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地喝的;這次改喝白酒,而且是一口氣喝干一杯,看來有點招架不住許廣平姐姐的凌厲攻勢,但他絕不示弱,大有奉陪到底的氣概。太師母當(dāng)時很為難,連連說:慢慢喝,慢慢喝,多吃點菜,菜涼了就不好吃。我一邊吃,一邊看,覺得很熱鬧,很有趣。散席后,王順親姐姐悄悄說:魯迅先生真的有些醉了。當(dāng)時魯迅先生坐在椅子上吸煙,不知哪位姐姐說,酒后是不好吸煙的。我和俞藻忙上前去搶他手上的香煙,魯迅先生把煙藏在身后,我們沒有搶到,姐姐們都笑了。不一會,姐姐們一個個都走進(jìn)太師母的房里,她們小聲商議一陣,出來時說要到白塔寺去玩。于是,我們一行六人就離開了西三條。
我記憶中端午宴會的情況就是這些。
據(jù)我母親和俞芳的敘述,魯迅先生家搬到西三條后,太師母逢年過節(jié)多次請她們吃飯。但是在西三條“端午節(jié)而且有許廣平參加的宴會”,應(yīng)當(dāng)只有1925年唯一的一次,因為“許廣平由林桌鳳陪同,第一次訪問魯迅”是在1925年4月12日,隨后有了端午節(jié)的家宴;而1926年的端午節(jié),卻正處于三一八慘案后不久,魯迅先生在外面的“逃難”才結(jié)束,更無心宴請客人。到1927年的端午節(jié)時,魯迅與許廣平早已經(jīng)離開北京南下。此外,凡參加過1925年“端午節(jié)宴會”的,都沒有提到過另一次端午宴會。下面是魯迅和許廣平的通信,在這些信件中,提供了不少關(guān)于這次家宴的信息。信件引自《魯迅景宋通信集》。
訓(xùn)詞:
你們這些小姐們,只能逃回自己的窠里之后,這才想出方法來夸口;其實則膽小如芝麻(而且還是很小的芝麻),本領(lǐng)只在一齊逃走。為掩飾逃走起見,則云“想拿東西打人”,轍以“想”字妄加羅織,大發(fā)揮其楊家勃谿式手段。嗚呼,“老師”之“前途”,而今而后,豈不“棘矣”也哉!
不吐而且游白塔寺,我雖未目睹,也不敢決其必?zé)o。但這日二時以后,我又喝燒酒六杯,蒲桃酒五碗,游白塔寺四趟,可惜你們都已逃散,沒有看見了。若夫“居然睡倒,重又坐起”,則足見不屈之精神,尤足為萬世師表。總之:我的言行,毫無錯處,殊不亞于楊蔭榆姊姊也。
又總之:端午節(jié)這天,我并沒有醉,也未嘗“想”打人;至于“哭泣”,乃是小姐們的專門學(xué)問,更與我無干。特此訓(xùn)諭知之!
以后大抵近于講義了。且夫天下之人,其實真發(fā)酒瘋者,有幾何哉,十之九是裝出來的。但使人敢于裝,或者是酒的力量罷。然而世人之裝醉發(fā)瘋,大半又由于依賴性,因為一切過失,可以歸罪于醉,自己不負(fù)責(zé)任,所以雖醒而裝起來。但我之計劃,則僅在以拳擊“某籍”小姐兩名之拳骨而止,因為該兩小姐近來倚仗“太師母”之勢力,日見跋扈,竟有欺侮“老師”之行為,倘不令其喊痛,殊不足以保架子而維教育也。然而“殃及池魚”,竟使頭罩綠紗及自稱“不怕”之人們,亦一同逃出,如脫大難者然,豈不為我所笑?雖“再游白塔寺”,亦何能掩其“心上有杞天之慮”的狼狽情狀哉。
今年中秋這一天,不知白塔寺可有廟會,如有,我仍當(dāng)請客,但無則作罷,因為恐怕來客逃出之后,無處可游,掃卻雅興,令我抱歉之至。
“……者”是什么?
“老師”
六月二十八日
(《魯迅景宋通信集》85~87頁)
廣平兄:
昨夜,或者今天早上,記得寄上一封信,大概總該先到了。剛才接到二十八日函,必須寫幾句回答,便是小鬼何以屢次誠恐惶恐的賠罪不已,大約是聽了“某籍”小姐的什么謠言了罷,辟謠之舉,是不可以已的。
第一,酒精中毒是能有的,但我并不中毒。即使中毒,也是自己的行為,與別人無干。且夫不佞年屆半百,位居講師,難道還會連喝酒多少的主見也沒有,至于被小娃兒所激么?這是不會的。
第二,我并不受有何種“戒條”,我的母親也并不禁止我喝酒。我到現(xiàn)在為止,真的醉只有一回半,決不會如此平和。
然而“某籍”小姐為粉飾自己的逃走起見。一定將不知從那里拾來的故事(也許就從“太師母”那里得來的)加以演義,以致小鬼也不免賠罪不已了罷。但是,雖是“太師母”,觀察也不會對,雖是“太太師母”,觀察也不會對。我自己知道,那天毫沒有醉,并且并不糊涂,擊“房東”之拳,案小鬼之頭,全都記得,而且諸君逃出時可憐之狀,也并不忘記,——雖然沒有目睹游白塔寺。
魯迅師:
接連得到兩封東西,一封是“訓(xùn)詞”,一封大概是回話罷,現(xiàn)在我也回復(fù)幾句,免得專美。
老爺們想“自夸”酒量,豈知臨陣敗北,何北[必]再“逞能”呢!?這點酒量都失敗,還說“喝酒我是不怕的”,羞不羞?我以為今后當(dāng)摒諸酒門之外,因為無論如何辯護(hù),那天總不能說七八分的酒醉,其“不屈之精神”的表現(xiàn),無非預(yù)留地步,免得又在小鬼前作第三……次之失敗耳,哈哈。其誰欺,欺天乎。
那天出秘密窟后,余小姐及其二妹(這里所稱“二妹”應(yīng)當(dāng)理解為兩位妹妹,而不是指“排行老二的妹妹”)在白塔寺門口雇車到公園去了,我和其余的兩位都到寺內(nèi)逛去,而且買些咸脆崩豆,一邊走一邊食,出了寺門,她們倆也到公園去找余小姐,我獨自雇車至南城后孫公園訪人去了(這里清清楚楚地表明了俞氏姐妹、許廣平、其余兩位也就是許羨蘇和王順卿,一起“逃”出來以及大家的動向)。大家都沒有窠,從從容容的出來,更扯不上“逃”字去,這種瞎判決的判官,我將預(yù)備上訴大理院了,俗語說得好,知己知彼,百戰(zhàn)百勝,那天如非有人(誹我)偷去半杯燒酒,誠恐玉山之頹,可立見也。如更非早早告退,以便酣然高臥,誠恐嘔吐狼籍,不堪聞矣——也許已經(jīng)了罷——這種知己知彼的錦囊妙計,非勇者不能決然毅然行之,膽小如芝麻云乎哉,多見其不識時務(wù)也,邯鄲之夢:這日“二時以后,……六杯,……五碗……四趟”。“我雖然并未目睹”,卻“敢決其必?zé)o”,此項撒謊專家,而想為“萬世師表”,我知到文廟的一席地,將來必被人攆出來,即便有人叩頭求乞,恐不能回至尊之意也。戒之慎之。
太師母而有“勢力”。且有人居然受“欺侮”者,好在我已經(jīng)拜喝[謁]過老人家,以后吾無憂矣,聯(lián)合戰(zhàn)線,同隸太師母旗幟下,怕不怕?
“……者”,“是什么”也,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屢次題[提]起酒醉,非“道歉”也。想當(dāng)然也,“真的醉只有一回半”,以前我曾聽說過,喝燒酒未喝過兩杯,那天兩種酒之量,一加一又二分之一,是逾量了。除了先前的一,雖未逾量,也算八九不離十了。雖提出第一二之大理由,但是醉字決不能絕對否認(rèn)這次算一回呢,算半回呢,姑且作懸案,俟有功夫復(fù)試罷。但是要是我做主考,寧可免試,因為實在不愿意對人言不顧行?!耙恢疄樯酰淇稍俸??”“逞能”一時,遺害無窮,還是犧牲點好。
現(xiàn)在我還是“道歉”,那天確不應(yīng)該灌醉了一位教育部的大老爺,我一直道歉下去,希望“激”出一篇“傳布小姐們膽怯之罪狀”的“宣言”,好后先比美于那篇駢四驪六之洋洋大文,給小鬼咿呀幾下,搖頭擺腦幾下,豈不妙哉。
言歸正傳,楊婆子以前去電報至六人家屬不靈驗,致函保證人也無效。第二次(六月十號)還發(fā)電報至學(xué)生家屬,頃從粵中轉(zhuǎn)來,特附上一覽,可見她的野心還未死也。暑假遙遙,必有戲做,我現(xiàn)時算是拭目以待,至于她前后二次電報和致保證人的信,我打算存起來,預(yù)備最后交涉。這回的戲本演得真好,文武行出齊,明的,暗的,高的,低的,好的,壞的辦法都有,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妙極,有趣極。
小鬼許廣平
六月三十日
(《魯迅景宋通信集》89~91頁)
從上面參加這次宴會的四位所寫下的情況,可以確切地了解到:參加宴會的客人是六個人(許廣平、王順親、許羨蘇、俞芬、俞芳、俞藻),宴會上的氣氛是熱鬧、友好的,并沒有發(fā)生哪個人獨自“逃走”的事,六個人是同時從魯迅家出來,然后分開行動的。
當(dāng)時,魯迅與許廣平的個人關(guān)系正處在微妙發(fā)展時期,他們的通信明顯的帶有調(diào)侃、玩笑的意思,往往虛擬情節(jié)、借題發(fā)揮,并非像字面上那樣嚴(yán)肅認(rèn)真。許廣平的“賠罪”其實根本就不是真的“誠惶誠恐”,而完全是在開玩笑,你看她說:現(xiàn)在我還是“道歉”,那天確不應(yīng)該灌醉了一位教育部的大老爺,我一直道歉下去,希望“激”出一篇“傳布小姐們膽怯之罪狀”的“宣言”,好后先比美于那篇駢四驪六之洋洋大文,給小鬼咿呀幾下,搖頭擺腦幾下,豈不妙哉。
但是,上個世紀(jì)有一位“著名的文人”馬蹄疾,編寫了一篇《魯迅與許羨蘇》,發(fā)表在《人物》雜志1992年第5期上,斷章取義地利用魯迅與許廣平事后的通信,演義出了若干故事,后來又有一些文化人,把馬蹄疾臆造出來的故事,當(dāng)作真事引用在他們的文章中。
先來看“始作俑者”馬蹄疾的大作:
當(dāng)時許廣平已開始和魯迅有往來,但還是師生間的關(guān)系。這年端午節(jié),魯迅請許羨蘇、許廣平和另外兩位同鄉(xiāng)學(xué)生王順親、俞芬來家里吃飯。席間,許廣平、王順親、俞芬等聯(lián)合起來,把魯迅灌醉,魯迅酒后失態(tài),用拳頭打了“房東”俞芬,又用手按住許廣平的頭,把紗巾都扒掉了。許羨蘇見此情景,默默地生氣走了。事后,許羨蘇找許廣平,批評許廣平不該讓魯迅縱酒,說這樣會酒精中毒,影響魯迅的身體。許廣平深感后悔和內(nèi)疚,寫信向魯迅“誠惶誠恐賠罪不已”。許廣平向魯迅賠罪的信,我們未能見到,但可以從魯迅6月29日復(fù)許廣平的信中看出事情的經(jīng)過:
剛才得二十八日函,必須寫幾句回答,就是小鬼何以屢次誠惶誠恐的賠罪不已,大約也許是聽了“某籍”小姐的什么謠言了罷?辟謠之舉,是不可以已的:
第一,酒精中毒是能有的……
第二,……然而“某籍”小姐為粉飾自己逃走起見,一定將不知從哪里來的故事(也許就從太師母那里得來的),加以演義……
信中所說的“某籍”小姐,就是指許羨蘇。
我們可以看出,馬蹄疾極善于利用只言片語,加以發(fā)揮編造假故事,例如魯迅信中說的是:“……以拳擊“某籍”小姐兩名……”,意思是要拳擊俞芬的兩個妹妹俞芳和俞藻,馬蹄疾則篡改成:魯迅酒后失態(tài),用拳頭打了“房東”俞芬。后面又特別加上一句:信中所說的“某籍”小姐,就是指許羨蘇。于是乎泛指紹興小姐的“某籍小姐”就成為專指許羨蘇了,而且小姐們“一起逃走”就變成了“許羨蘇見此情景,默默地生氣走了”。魯迅信中僅僅提到“案小鬼之頭”和許廣平“頭罩綠紗”,馬蹄疾就演繹出“把頭紗巾都扒掉了”。
魯迅致許廣平后一封信中,提到“酒精中毒是能有的……”和“然而‘某籍’小姐為粉飾自己逃走起見……”,實際上都是魯迅自己虛擬出來,用以揣測“小鬼何以屢次誠惶誠恐的賠罪不已”的。馬蹄疾就引用來編造出“事后,許羨蘇找許廣平……”
可悲的是,馬蹄疾編造的假故事,不僅欺騙了《人物》雜志不熟悉魯迅的廣大讀者,也欺騙了魯研界的某些專家,如南江秀一、倪墨炎……,在他們后來編寫的文章中,屢屢引用這一段描述。
對于馬蹄疾的諸多謬論,我在1994年至1995年期間,數(shù)次批駁了他,除去《魯迅研究月刊》刊出過我的《我談“魯迅與許羨蘇”》外,因為馬蹄疾的《魯迅與許羨蘇》發(fā)表在《人物》雜志上,我寫了駁斥他的文章《評馬蹄疾的<</span>魯迅與許羨蘇>》寄給了《人物》雜志,該刊責(zé)任編輯吳承婉告訴我說,要征求原作者的意見,把我的這篇文章轉(zhuǎn)給了馬蹄疾,因此馬是看到了我對他的批駁的,但是這位馬蹄疾,繼續(xù)在他編寫并于1995年出版的《我可以愛——魯迅的戀情世界》書內(nèi)一篇《難以吐露的情愫》和1996年出版的《魯迅生活中的女性》書中一篇《許廣平的“令弟”許羨蘇》中,一而再再而三地拋出他編排的這些故事。
真的讓人感覺馬蹄疾“頑固而且猖狂”,正如西方人常說的:“上帝要懲罰一個人,首先讓他失去理智”。應(yīng)該說,馬蹄疾是由于失去理智而受到了懲罰。 此外,馬蹄疾還編寫了長篇的,對抗我的文章試圖在《魯迅研究月刊》上發(fā)表,但終因遠(yuǎn)離真實而被拒絕,但是當(dāng)時的月刊主編陳漱渝,與馬蹄疾的關(guān)系不一般,因此也拒絕了我指名批駁馬蹄疾的文章《再談〈魯迅與許羨蘇〉》,甚至封殺了我試圖在該刊發(fā)表的任何文章,比如當(dāng)時我著手編寫《許羨蘇自傳》寄去了部分初稿,月刊副主編1994年5月30日給我的信中稱: “自傳”這里可以全文刊用,請抓緊整理,收到全文后再安排刊出事宜(將視文章長短分期連載)。 但是在我寄去指名批駁馬蹄疾的文章《再談“魯迅與許羨蘇”》之后,同年7月5日來信就改稱: ……《許羨蘇自傳》,全部整理成定稿后,盼能寄下一份,以拜讀、學(xué)習(xí)。 再不提將會連載發(fā)表了,馬蹄疾的威力真的不可小覷。 (方框中的文字,是被《魯迅研究月刊》刪掉的部分) |
南江秀一于1993年在上海的《書城雜志》上,發(fā)表了一篇《魯迅的女友:許羨蘇》及《書城》雜志1994年第11期上一篇《關(guān)于許羨蘇的幾點思索》;倪墨炎于2001年,在上海出版了一本《魯迅與許廣平》,書中有一節(jié)《許羨蘇》,從中都不難看出,兩位作者把馬蹄疾編排出來的虛假故事,當(dāng)作真實發(fā)生過的事件,引用在他們的文章中。直到現(xiàn)在,網(wǎng)上還在流傳著這類文章,真可以說“流毒甚廣”。
我之所以堅持要糾正這個錯誤,是因為人們都熟悉的一句話:“謊言重復(fù)一千遍,就會變成真理”。
為了揭露馬蹄疾所散布的謬論,除上面提到的《評馬蹄疾的<魯迅與許羨蘇>》外,我還編寫過一篇《馬蹄疾筆下的魯迅》發(fā)表在1997 No.2第19卷《丹東師專學(xué)報》44~49頁,以及1995年7月發(fā)布的《致各界的公開信》。我希望廣大讀者能有機會看到這幾篇文字。

愛華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