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chuàng)造安全、有序、暢通的城區(qū)交通環(huán)境,提升文明交通城市品位,教育和培養(yǎng)廣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我區(qū)大隊抽調城區(qū)、農村中隊的全部警力,重點圍繞人民路、姜堰大道兩條主干道,采取定點與流動、定時與不定時的整治方式,開展了非機動車逆向行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據統(tǒng)計,近三個月共查處非機動車違法行為6000余起,其中非機動車逆向行駛3000起,勸導教育20000余人起,取得了較大的成效。下面,本人結合路面的查處、處罰情況,談談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危害,分析其產生的原因,以及查處過程中遇到的難題,并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對策。
一、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危害
1、易發(fā)生交通事故。一是在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由于逆向行駛,很容易與對向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碰撞、刮擦等交通事故;二是在混合道路上除很容易與對向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碰撞、刮擦等交通事故外,還很容易與對向行駛的機動車發(fā)生碰撞、刮擦等交通事故。據統(tǒng)計,今年1至11月份,城區(qū)二中隊轄區(qū)因非機動車逆向行駛引發(fā)的交通事故522起,其中與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127起,與非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356起,與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39起。
2、擾亂正常的交通通行秩序。由于逆向行駛,與他人行駛相遇時就會避讓,一是嚴重干擾了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通行;二是容易給他人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威脅,甚至引發(fā)交通事故。
3、易發(fā)生交通肇事逃逸。由于人們的法律觀念淡薄,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就認為自己責任不大,不怪自己,是對方逆向行駛造成的,是對方的過錯,有時則心存僥幸,一逃了之,而且此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高發(fā),線索少、案件辦理難度大,辦案民警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摸排調查,受害者的權益又得不到保障,增大了公安機關辦理案件的難度。
二、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原因分析
1、方便心理。有些人貪圖方便,駕駛非機動車行駛至路口后,本身要到路口左邊的前方去辦事,此時應該先過馬路,到路口對面,然后順行一段距離后,再過馬路,到達辦事地點。這樣,他們認為很不方便,于是,車龍頭往左一拐,逆向行駛一段距離后,很快就能到達辦事地點,可以節(jié)省不少時間,誰知事故往往都是一念之差造成的。
2、僥幸心理。以年輕人居多,他們過于自信,認為自己頭腦靈活,反應敏捷,認為即使遇到緊急情況也能及時應對處理。有時,危險往往發(fā)生在一瞬間,馬路上一次不經意的差錯就可能讓我們付出慘痛的代價。
3、從眾心理。即人們常說的“隨大流”,人多好壯膽向來是中國人固有的思想,交通出行亦是如此,導致了跟風效仿。只要有人逆向行駛,大家就跟著一起逆向行駛。還有一些人原本在路口前猶豫不決,看到別人都逆向行駛走了,也不再堅守自己的原則,也跟著逆向行駛走了。
4、法不責眾的心理。由于警力是有限的,而逆向行駛的人很多,造成交警不可能同時處理所有的違法人,罰誰都對誰不公平。在這種法不責眾心理支配下,容易讓大家誤解成法律對集體違法的人沒有辦法,交警也奈何不了大家。
5、管理的警力少。姜堰區(qū)大隊城區(qū)二中隊管轄著老城區(qū),路長、路窄、路口眾多、人員相對密集,加之中隊警力少,除去值班、事故處理交警外,真正在路面執(zhí)勤的交警僅有9名,所以不可能安排每個路口都有交警值守,平常只能應付主要路口、路段的管理。由于警力少,忙于對機動車的管理,放松了對非機動車的管理力度。
6、處理難度大。據統(tǒng)計,姜堰城區(qū)非機動車數量還是龐大的,其中電動自行車大約有八萬輛,自行車、人力三輪車也有二萬輛左右。由于非機動車數量龐大,加之駕駛人群主要又是老年人員、大病人員、殘疾人員、特困人員、婦女、外來務工人員群體、中學生群體、低收入工薪人群、賦閑人員等,處理難度相當大,阻力大。一是拒絕接受罰款處罰;二是拒絕扣留非機動車;三是拒絕參與文明執(zhí)勤勸導活動;四是與執(zhí)勤交警糾纏,甚至污辱、謾罵交警,有極個別人還毆打執(zhí)勤交警;五是故意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鬧事,容易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六是堵路、封門,甚至于以喝農藥等威脅交警。
7、非機動車駕駛人員普遍安全意識淡薄。一是非機動車駕駛人員無需經專門的機構培訓考試,平常又不學法、不懂法,對交通安全知識知之甚少,不了解非機動車通行的規(guī)定,也不懂得交通標志、標線等交通安全常識,導致非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駛現象普遍,比比皆是;二是許多交通參與者認為逆向行駛僅是“違章”行為,而不知是“違法”行為,被交警抓到后認為頂多是罰點錢,從思想認識上就缺乏對法律的敬畏之心,無視交通法律法規(guī)的嚴肅性,踐踏法律的威嚴。
8、執(zhí)法環(huán)境差。近幾年,由于網絡炒作的盛行,交警在執(zhí)法中需要考慮注意和顧慮的問題太多,處理一起交通違法既要合理合法又要考慮社會影響。特別是怕引發(fā)反面的輿論炒作和投訴,不但所付出的辛苦付諸東流,還有面對社會的指責和相關管理部門的審查、處分。
三、查處過程中遇到的難題
1、強詞奪理的多。每當查到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駕駛人員時,都會強詞奪理,找出各種理由說明自己不得不逆向行駛,如“我有急事”、“我去看望病人”、“剛才看到有人逆向,我也跟在后面”、“沒有注意看”等來搪塞交警。
2、狡辯的多。當查處到非機動車駕駛人員逆向行駛時,總是狡辯強調,“我沒有逆向行駛”、“你有什么證據證明我逆向行駛了”等,當交警將攝像機和執(zhí)法儀記錄的視頻放給他看時,又狡辯說,“不是他,是其他人”等。
3、沖突多?!皯{什么罰我一人,其他人為什么不罰?”這是交警在處理非機動車逆向行駛違法人時聽到最多的一句話。警力有限不可能同時處理所有違法人,會使被處理人覺得處罰有針對性,使他(她)覺得受到不公的處罰,因而很容易情緒激動以至和交警發(fā)生口角與沖突。往往群眾又喜歡一邊倒的同情當事人,沖突發(fā)生后群眾都會把矛頭指向交警或交管部門,認為執(zhí)法不公,給交警和交管工作造成很大的壓力,結果是挨累不討好,也致使交警怕管理這類交通違法行為。
4、暴力抗法多。由于非機動車駕駛人員交通法律意識較為淡薄,普遍對民警的執(zhí)法活動表示不理解、甚至非常反感,有較強烈的抵觸情緒。更有甚者,少數人將對社會的不滿發(fā)泄在民警身上,肆意謾罵、侮辱執(zhí)勤民警的情況屢見不鮮。而這部分群眾又相對處于弱勢地位,極易博得社會廣泛同情。在整治活動中,如果民警處置不當極有可能引發(fā)警民沖突,甚至被網絡媒體惡意炒作,破壞和諧警民關系,引發(fā)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
四、目前采取的治理對策
1、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提高非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一是向全區(qū)通報“逆向行駛突擊整治”行動的意義、目標和措施,爭取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在全區(qū)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二是制作發(fā)放宣傳材料。翻印省公安廳關于加強非機動車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和宣傳提綱,在市區(qū)各主要路口進行發(fā)放和張貼。三是制作一組宣傳戧牌,組織到各處巡回展出;灌制錄音磁帶,由交巡警宣傳車每日在城市主要街道巡回播放宣傳;四是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由市教育局組織在全市中小學校開展不逆向行駛活動,督促每一名學生讓自己的所有家人簽定“從我做起,不逆向行駛”承諾書,進一步擴大宣傳教育的社會面;五是開展“五進”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yè)、進社區(qū)、進村莊,通過展出戧牌、播放錄像、開設講座、發(fā)放傳單等形式,宣傳交通法律法規(guī)和整治逆向行駛的行動目的、意義,教育群眾不逆向行駛,主動維護城區(qū)的交通秩序。
2、加強媒體宣傳,營造文明交通濃厚氛圍。一要充分運用媒體的傳播力和影響力,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期刊、網絡、手機短信、移動傳媒等,大力宣揚文明交通理念,傳遞文明交通正能量;二是設立“逆向行駛危害大家談”電視、電臺節(jié)目專欄。與區(qū)電視臺、電臺取得聯系和協(xié)作,邀請有關執(zhí)法者、駕駛人、市民等不同社會群體成員走進區(qū)電臺、電視臺直播室,圍繞逆向行駛的話題,倡導全社會關心、關注文明交通。三是邀請新聞記者開展專題采訪活動。邀請新聞單位記者,采取現場觀察、主動參與、換位體驗等形式進行現場采訪報道,對違法當事人、交通志愿者、執(zhí)勤民警、交通協(xié)管員等不同層面的交通參與者進行實地采訪,對非機動車駕駛人員逆向行駛行為產生原因、管理難點和工作建議進行連續(xù)深度報道,通過連續(xù)性、集中性、規(guī)模性的宣傳報道工作,擴大宣傳效應和社會影響。四是加大文明交通公益宣傳力度。與區(qū)電視臺取得聯系協(xié)作,制作一批字幕標語和公益廣告,在每晚的黃金時段播出。在公眾聚集場所、主要路口懸掛宣傳橫幅,在城區(qū)繁華地段、文明交通示范街(路口),充分利用城市廣告燈箱、公交汽車站牌等平面載體發(fā)布交通安全公益廣告,營造文明交通宣傳氛圍。
3、建立“逆向行駛違法曝光臺”。一是在查處現場對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駕駛人員當場曝光亮丑;二是在區(qū)電臺、電視臺公開曝光一批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駕駛人員。通過曝光,發(fā)揮輿論監(jiān)督作用。
4、加強文明交通志愿者隊伍建設,發(fā)動社會廣泛參與。一是與團市委取得聯系協(xié)作,組織團員青年志愿者開展相關知識培訓,到市區(qū)主要路口對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駕駛人員進行勸導。二是組織駕校的學員進行勸導。三是組織記分達12分的駕駛人員進行勸導,擴大社會影響力。
5、加大執(zhí)法力度。一是路面執(zhí)勤的交警堅持見違必糾,見一起逆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就糾正一起,教育一起;二是對糾正、教育時拒不改正、態(tài)度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人,嚴格依法予以20元罰款,對非機動車當場不接受處罰的,一律暫扣車輛,實施嚴管重罰,強制入軌。三是堅持區(qū)別對待,依法靈活掌握。處罰不是目的,對確實不知道的違法行為人,如有些是農村的,難得出門,我們可以采取說服教育的方法,讓他們看看路口設立的對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提示牌,教育后放行;對有些有急事的,如生病去醫(yī)院、突發(fā)事件等,不主張?zhí)幜P;對故意違法的,應堅持處罰;對一些蠻橫無理、不接受管理的,可以先用鎖將其車輛鎖住,再對其教育,時間長了他自會接受處理;四是對于在同一時段內有較多違法行為,切忌貪多一下子攔下許多,這樣容易形成被動,要堅持一個個地來。始終做到說服教育是執(zhí)法管理的前提,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處罰這一有效而必要的教育、管理手段的實現。
6、實行抄報制度。對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攝錄后,把違法人員名單轉遞至其所在政府、機關及企、事業(yè)單位,交單位公開曝光,進行處理,并納入單位年終先進評比考核之內。
7、注重分步治理。治理非機動車逆向行駛違法行為可以先從局部開始,分批進行,如從我區(qū)人民橋、老時代超市、農工商路口、供電局路口、北大街路口等先開展整治工作,建立一些“示范路口”。在“示范路口”的帶動下,擴大宣傳影響作用,促使廣大市民自覺養(yǎng)成文明行駛的良好習慣,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總之,治理非機動車逆向行駛違法行為工作任務艱巨,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要我們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發(fā)揚我們交巡警不怕吃苦、不怕受累、連續(xù)作戰(zhàn)的精神,緊緊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就一定能打贏這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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