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第四章是不可不研讀的,不但為了懂得彼此相交之道,
而且必先讀了第四章,才可以進入第五章的話去。
夫妻相交之道,要產生基督與教會彼此間的功能,這件事的重要性是絕不可輕忽的。
若不能互相溝通,就無法在家里盡當盡的本份,建立當有的關系了。
圣經中唯有以弗所書第五章里,把夫妻的本份描畫得如此詳盡的。
這段經文是根據神始創(chuàng)婚姻的起源,發(fā)揮信徒對婚姻的基本觀念。
可由廿二至廿四節(jié)及廿五至卅三節(jié),分為兩段。
本章只看前段,是神對做妻子的所說的話。應該是很夠全面性的: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2-24﹚。
在輔導的經驗中,一宗婚姻里雖然有別的嚴重的問題,
但幾乎毫無例外地,必然亦出現夫妻失職的問題,一般的形式是崗位倒置。
他們沒有依照保羅在此所開列的夫妻職任去行,
這樣,不但使困難難以解決,且本身就成了其他許多問題的發(fā)源。
這個毀滅性的動力是會自發(fā)繁殖的。
當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臨到一對夫婦時,
這夫妻職份就似乎被拋上高空,然后零星落索地飛散而下。
結果,丈夫妻子各自承擔一部份責任,
只是暫時含忍,氣氛局促不安,大家都不滿意,暫且鳴金收兵。
職份的倒置帶來進一步的問題,這問題又會帶來職份的進一步倒置,如此類推無窮。
因此,要知道夫妻在信徒家庭中正確的位份,怎樣培育及保持它,實在極為重要。
經文中對丈夫及妻子的兩段話的核心,可用兩個問題囊括如下:
丈夫們,你愛妻子到肯為她死的地步嗎?
妻子們,你愛丈夫到肯為他而活的地步嗎?
以弗所書第五章后段正是說這個,
丈夫必須學習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
做丈夫的就是要為妻子舍命,也要心甘情愿。
另一方面,做妻子的愛丈夫,要樂于為他而活。
她要把自己的生命傾倒在他身上,做他的助手,這就是為他而活,正如教會要為主而活一樣。
這兩方面的要求都非同小可,都不容易,但神在圣經中就是這樣明明地寫下了。
祂定下各人職份的要求,也必能幫助我們達成。
妻子們,神期望你愛丈夫,甘愿順服他,正如教會要順服基督。
你也許會反對:‘且慢,你這話是當真的嗎?
人類歷史到了當今的世代,你真的還固守保羅的舊調嗎?
今日的婦女還要這樣子生活嗎?
在這女權運動高漲的時代,你膽敢這樣對我們婦女說這話?
你難道不知道這番話出自古代落后的社會?
我們又不是像東方人,女人要在丈夫后面三步。
別多說了,時代不同啦!你的意思其實不是這樣的吧?’
我的意思正是這樣。
你又會回答說:
‘那末,試想,
不但這教訓只限于某一文化的某時地,而且是出于保羅的口,好一個王老五呢!
這樣的思想留傳下來,實在是保羅的錯。說真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甚么。
有兩個可能性,一是他成為公會一員時有太太,后來太太死了,就忘記結婚是甚么一回事;
一是他根本未結過婚,不過例外給他加入了公會。
不管怎樣,他寫這話的時候,根本不知婚姻為何物。他是以獨身者的身份寫的?!?br />
這種說法極端危險,以弗所書五章是神默示的話語,保羅在神的靈感動下寫的。
女仕們,如果你心懷不服,想張牙舞爪,不必怪我,也不必怪保羅,這是神的話。
事實上,有不少人向保羅大發(fā)異論,這不是羞辱了保羅,
其實正羞辱了這些未經深思而發(fā)言的女信徒。
新約作者中,保羅稱許女子的話最多,請找時間細讀一下。
例如羅馬書最末一章,還有別的書信,注意他每逢稱許人的時候,多半舉薦姊妹們的。
他必然有不少知己是婦女界,而且當時的婦女顯然十分尊重他。
若稱保羅為女人的敵人,或稱他為不懂婚姻大事的王老五,實在完全誤解了他的教訓和思想。
保羅愛護婦女,這段經文和林前十四章及提前二章的話,并沒有敵對的動機。
他話背后帶有更深遠的原因,
所以我們絕不可以視作王老五孤癖之言,也不可以拿文化背景來斷定他,
保羅對婦女的觀點是前后一致的。
他在林前與提前,竭力主張女人要順服,
他并不是根據當時當地文化觀念來立論的,他的根據是追源至創(chuàng)世與人的墮落。
他說:‘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后造的是夏娃?!?br />
他又指出男人不是為女人而造的,女人是為男人而造的。
他是以創(chuàng)造的次序作論據,用創(chuàng)世記的記載為依歸,清楚說明神造男女的次序。
他并不需要用地中海東方文化或希臘文化或羅馬文化為證據,
他追源于創(chuàng)世,神一開始就把各人的職份劃分清楚。
然后他又加上另一個理由,提前二章他說,不但因為創(chuàng)造的次序,女人要順服男人,
而且不是男人去犯罪,是女人先犯罪。
他拿墮落的次序,和神對夏娃宣告‘你丈夫必管轄你’為根據。
保羅乃依這兩方面的記載,來發(fā)揮他對夫妻職份的理論的。
男人先被造,然后造女人為助手。
又因為夏娃的惡行,神宣告她要受管于丈夫。
所以以弗所書五章中,保羅的教訓完全不是按文化背景來說的,
乃是按最基本的因素-創(chuàng)造與墮落-來說的。
他這段關于順服的教訓背后,就是單單依據這兩點,不多也不少,也不必修改甚么。
既清除了這等反對的意見,我們就可以仔細思想這段經文,和怎樣應用在當今世代中。
可是請勿一下子作結論,圣經中順服的真義,會給你意外的欣喜呢!
保羅開口便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你們的丈夫,如同順服主。’這話聽來很強烈。
你怎樣順服主,就要同樣順服丈夫。
他接下去說:‘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
基督治理教會,祂是頭,祂指示方向,發(fā)施號令。
他再說:‘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br />
人們一直想把這話讀歪它,設法緩和它、曲解它,或置之不理。
可是無論你怎樣擠弄它,這句話直截了當的意思,是無法掩藏的。
在這幾句話里,保羅一次再次對女人說,要順服丈夫在家中的主權與指揮,她們要順服.
圣經中,彼得有同樣的教訓﹙彼前三 1﹚。
彼得是結了婚的人,沒有人可以指他為女人的仇敵。
你必先明白順服的意思,因為命令是不問情由都要遵守的。
意思就是說:
信主的婦女,你必須順服丈夫;是基督說的,沒有選擇的余地。
祂不是說你若順服就最好了;
祂不是說你若順服,就會令四周各人更快樂;
祂不是說你若順服,家庭就會更和洽了;
祂乃是說你必須順服。
你要順服,
基本上并不是為了你和你丈夫要收甚么益,而是要表明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系。
你無論如何不能歪曲玷污這個關系,
除非你對丈夫有這一種的愛,否則你無法表彰出教會對基督所當有的愛。
你對丈夫的愛必然的結果,就是順服的生活表現。
你會覺得這命令太苛求,是的。
你對保羅的教訓真正的意思、心中唯恐他真的要你順服丈夫的疑懼,至此已全部證實了。
保羅一次又一次地強調必須順服。
為甚么如此重復?
因為許多人充耳不聞。
可能正因如此,保羅在三節(jié)中,用三種方法來說明。
他的重復叫讀者無法錯過,避不開、跑不掉、跳不過。
你無路可走,必須依循而生活,遵守它、順從它、實行它。
好,讓我們設法明白它的意思。
首先,有許多誤解需要澄清一下的。
順服并不等于沒有自由,是自由的。
一輛火車離開了車軌撞向山崖,它自由呢?還是當它被扣鎖在軌道上順著行走時自由呢?
當它在正軌上走當走的路,守當守的崗位時,才真正自由。
受限于軌道上,代表自由;受限于軌道上,表示它能完成它的本份。

真自由從何而得?就是走在正軌上。
學鋼琴或風琴的人,怎樣更自由?
他如果說:‘管他甚么和音不和音,音階不音階,去他的!’他這樣學樂器自由嗎?
不,他要花時間去苦苦練習,才能演奏自如。
你會問為甚么會這樣呢?
那撇開樂譜,也不練習的人,坐在風琴前一點也不自由,
他拉出一個按鈕,把腳一踏,嘈雜吵耳;
然后他的手在鍵盤上如雷轟,噪音大作;
結果,一片胡鬧,不堪入耳,他根本不能奏風琴。
他沒有演奏音樂的自由,他并不自由,被無知、無技巧所困,
因為他沒有花時間去學音樂而受困。
但那肯付時間去受苦練的約束的,肯依從正途努力的,結果可以拋開書本,自己作起曲來了。
神的領域里,自由與正規(guī)是分不開的。
人若在神的心意里遵循而活,他就真正有自由。
今日女權運動高漲,我也盼望你真正自由釋放出來。
這里有女人真正釋放得自由的途徑:順服。
順服使她行在正軌中,使她在家中演奏出美妙的音樂。
當你遵行神對女人的要求,成為神心目中的那種女人,那時你就最自由了。
神的世界是圓的,你要過四方形的生活,就勢必要把角砍掉。
你可以任意而行,跳欄柵,脫出軌道,你可以肆意坐在風琴前﹙你可誤稱之為自由﹚,
但你終不自由,是行不通的。
順服的原則貫通整個人生各方面,它包括在教會、在家庭的關系在內
﹙提前二11-15;林前十四 34-35﹚。
女人不應該在男人以上當權,像教導的或統(tǒng)治的。
因此長老的兩方面工作女人都沒有份兒。
這話并非依文化背景而立論的,乃是根據創(chuàng)造的次序,和人墮落的實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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