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場是一般納稅人,利潤率為40%,即銷售100元商品的成本為60元。以下哪種銷售對商場最有利?
方案一:7折銷售;?方案二:購物滿100元送30元(本18元); 方案三:購買100元返30元現(xiàn)金方案一,稅前利潤=70/(1+17%)-60/(1+17%)=8.55(元)?應(yīng)納企業(yè)所得稅=8.55*33%=2.82(元)?稅后凈利潤=8.55-2.82=5.73(元)

方案二,根據(jù)國稅發(fā)[2000]57號文件規(guī)定,為其他單位和部門的有關(guān)人員發(fā)放現(xiàn)金、實物等應(yīng)按“其他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稅款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為了保證讓利顧客30元,商場贈送的價值30元的商品應(yīng)不含個人所得稅額,該筆稅款應(yīng)由商場負擔(dān)。因此贈送該商品時商場需代顧客“其他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代付個人所得稅款=30+(1-20%)*20%=7.5(元)?稅前利潤=100/(1+17%)-60/(1+17%)?=18/(1+17%)-7.5=11.30(元)?贈送的商品成本及代顧客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款不得在稅前扣除,因此應(yīng)納所得稅為:應(yīng)納企業(yè)所得稅=[100/(1+17%)-60/(1+17%)-]*33%?=11.28(元)?稅后凈利潤=11.30-11.28=0.02(元) 方案三,代付個人所得稅款仍為7.5元(同方案二)。稅前利潤=100+(1+17%)-60/(1-17%)-30-7.5=-3.31(元)?應(yīng)納企業(yè)所得稅額為11.28元(同方案二)。稅后凈利潤=-3.31-11.28=-14.59(元)?上述三個方案中,方案一最優(yōu),方案二次之,方案三最差。從以上分析可看出,顧客購買價值100元的商品,商場同樣是讓利30元,但其稅收負擔(dān)和利潤情況卻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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