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一起牽扯未成年女性案件發(fā)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海南萬寧,有小學校長和政府官員帶著六名小學女生開房。蹊蹺的是,據當地“有關部門”指出,兩名犯罪嫌疑人并不認識,他們是分別與女生開房,另外,雖然身上有傷痕,但據法醫(yī)調查,犯罪嫌疑人未與六名女生發(fā)生性行為。 一切似曾相識,描述此事件,可以用一連串的“又”字。又見小學校長,又見官人,自然,又見到“合同工”的身影。 事件惡劣挑戰(zhàn)國人倫理底線,對作孽者,幾可以禽獸二字稱之:坦率說,此刻,內心被憤怒充斥,并非是寫文章的合適時機。更何況就當下的報道而言,所呈現的事實更是充滿了各種荒誕不經之處,更加劇了這種憤怒:一所小學的校長,如何能夠從另外的學校帶走六個孩子?這六個孩子,為何就如羔羊一般聽話而沒有試圖進行反抗或者逃脫?這背后,事件真相究竟如何?而細讀這篇似在辟謠安撫民眾情緒官方說明,則更為讓人憤懣,把事件的過程描述成“與兩位犯罪嫌疑人在外開房”,是否意指“開房”行為背后存在涉事小學生的主動意愿,而出走云云,更似在為未來減免罪責打下伏筆?

真相未明,且有反轉可能。據警方介紹,經法醫(yī)鑒定,其時未發(fā)生性行為,是否有猥褻行為尚待調查中。這一初步結論與孩子、家長的說法不一。而且,涉事男子居然是被女生呼來。如此,在未來,犯罪者反轉成受害者,似乎不無可能。 當然,在最后結局之前,在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時,質疑僅是質疑。現在。公眾最需要的還是盡快還原事實,給那些罪人一次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審判,繩之以法,實現社會正義。而另一方面,給那些受害的未成年少女盡可能的安撫和幫助,以社會之力使她們走出傷痛和陰影。 此類事件,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依法嚴懲,加強管理,塑造師德,加強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識,等等,這樣的措施,絕對正確,但是,除此之外,似乎要缺點什么,缺點重要的東西。 在我看來,缺的,就是父母的聲音和舉動,缺的是父母一方形成的社會壓力,缺乏的,是為人父母者形成保護孩子安全的重要防火墻。 孩子永遠是社會最敏感脆弱的地方。需要聚全民之力呵護之。而為人父母,則天賦有最重要使命,回顧幾起想類似案件,有一個不知能否算得上普遍存在的問題,就是未成年受害者家長一方的消音或者缺席。這背后,似乎可以看出父母一方的某種軟弱。比如在本次事件中,六名女生失蹤兩日,竟然沒有一人打電話回家求助,如果有記者進行進一步調查,在不涉及未成年人隱私的情況下,我很想知道,這六個女生與她們的父親母親之間,究竟是怎樣的一種關系。而綜觀幾起類似案件,犯罪者作歹時刻,毫不顧忌受害未成年人父母,除此,而在案情偵破時,有關方面對待被害人父母,也是顢頇漠視。而這次海南萬寧,校方對受害人進行心理輔導,此舉固然必要,但是,我們更期待看到的,是父母在其中發(fā)揮作用。 同樣是一個中國孩子的父親,我常常在反省自己是否盡到責任。 看看這些年如毒瘤般蔓延在各個地方的強奸未成年幼女案:貴州習水、浙江麗水、福建安溪;四川宜賓; 浙江臨海;云南曲靖;河南開封尉氏縣;新疆;陜西略陽縣;浙江永康,這些因權力而瘋狂的半獸人,其瘋狂的根源之一,不正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包括你我,沒有把權力關進籠子嗎?當習慣性中倨傲面對屁民,這些高傲人群中最瘋癲者,最終將手伸向你我的子女。 而那些在中國成長的孩子們,即便沒有遭此厄運順利成長,可從奶粉到血鉛,從空氣污染到食品安全,乃至精神的扭曲,為人父母者,實在是愧對自己的子女。 從這一角度,自然想到了湖南母親唐慧。唐慧事件,已經被充分報道,再次不必多言。其為了追求心目中的“正義”,為女兒的遭遇討個說法的行為,即便是被目為“偏執(zhí)”,依然在堅持。對于今天的中國社會,她的出現,恐怕也有特殊意義。那就是,面對狂妄已經喪失基本底線的那些作惡者,面對被侮辱和被損害的孩子即便是孱弱無權的社會底層,也會爆發(fā)出意想不到的力量,來求一個公道。 民眾對此問題,應該有著更決絕的態(tài)度和訴求的能量,有保衛(wèi)生活,追求正義的勇氣和魄力。 畢竟,如果為人父母者不去不保衛(wèi)自己的生活、家庭和子女,又能指望誰?在這個意義上,唐慧的命運和遭遇,甚至她這個人,在今天都有著特殊的象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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