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然,又見“真相帝”,又見“道德癖”。 9月25日,夏俊峰被執(zhí)行死刑。此后的十幾天里,爭議并未隨他的辭世而終結,反而達到了又一個高潮。 這些爭議主要包括幾個方面:一是夏健強畫作的真?zhèn)螁栴},是否有人代筆;二是伊能靜收夏健強為義子是否“作秀”、“別有用心”;三是夏俊峰被執(zhí)行死刑的當日,夏妻張晶轉發(fā)一則吁求最高院刀下留人的微博,配圖是另一城管執(zhí)法案的主角崔英杰。這是否意味著張晶有意欺騙公眾、誘導輿論的質疑? 另外,還有人翻出《南方周末》一年前一篇描寫看守所生態(tài)的報道,里面提到夏俊峰,說同屋的人認為夏是“底眼兒”,“沒什么能耐,小心眼,愛吹牛,自尊心還挺強”,曾經向其他人吹噓自己有黑社會背景,認識流氓大佬,有一次單槍匹馬平息了一起很大的黑社會火拼。 這些議論都指向了一點,就是夏某、夏家以及支持他們的人有道德污點,因而,這些人的所作所為就不值得信任,據(jù)此就可以顛覆他們之前自我塑造與標榜的形象。 夏家人“污點”辨析 先對這幾個爭議略作辨析。崔英杰案與夏俊峰案是近年來兩件非常類似的小販殺城管案,二人都是做燒烤的,都引起了廣泛的關注與同情,對二者有所混淆的普通群眾,應該不在少數(shù)。而一些微博、小的都市報及網(wǎng)站用錯照片,除了無心之誤,也可能存在有意誤用的情況,如同揭發(fā)者所說,崔英杰閉眼流淚的照片比較有沖擊力,能夠迎合輿論傳播規(guī)律,增加同情分。這種有意作為當然是錯誤的,任何時候都不應為了達到宣傳目的、或者基于道德熱情而篡改事實。但傳播者的這種道德問題與夏案本身公正與否實無關系,它們會削弱為夏某辯護人群的公信力,但卻不是夏某死得其所的證據(jù)。 而且,大量一擁而上謾罵張晶認錯老公的人,都無視一個事實,即張晶轉發(fā)的那條微博其文字與配圖的一半內容是講臨武瓜農案,并未說另一部分配圖就是夏俊峰,即使張晶知道那人是崔英杰,也無在微博里聲明那不是夏俊峰的必要,她或許是以為作者在列舉城管問題的受害者,這也在情理之中。更重要的是,當時是9月25日夏俊峰被核準是否死刑的前夜,萬分緊急,這幾個小時內張晶的微博很密集,不斷在“跪求最高院刀下留人”,人情所至,難道會如謾罵者要求的那樣,在這個時刻做冷靜、謹嚴的信息傳播研究? 關于夏俊峰“底眼兒”的問題,更是無需大驚小怪,他本來就是個底層混生活的小人物,本來就不是什么英雄,雖然有人想放大他,通過他來發(fā)泄自己的情緒,但殺了人,對他與他的家庭都是個莫大的悲劇,絲毫不值得慶幸。底層人有底層人的生活之道,吹噓一下自己會武,能擺平黑社會,可以嚇住別人,不被欺負,甚至小小地欺負一下其他老實人,這種“底眼兒”,比比皆是。即使夏某真的就是這種“底眼兒”,他的“英雄”形象坍塌了,他是有“道德污點”的人,他也不因此就命不足惜了。 至于夏健強的畫作,不過是臨摹名家的構圖,以及一些畫筆受到老師指點而帶了一點成人因素,就被上升到真?zhèn)?、代筆這樣的大是大非問題,“驚天陰謀”都要呼之欲出了。而實際上,這只能說是一些稚嫩的少年宮兒童畫習作,一個有些天賦、學畫數(shù)年的孩子達到這樣的水平并不稀奇,而且張晶微博中很早以前也多次說過一些畫是模仿幾米的。誰在學畫過程中沒有模仿過名家、沒有受到老師指導過呢?如果出版的畫冊里沒有注明這些,算是犯了錯誤,但也不因此就構成驚天動地的“顛覆”。 陳義過高,反受其害 抓住批判對象的一個道德瑕疵,甚至并無事實根據(jù),僅憑對“動機”的惡意揣測,就對自己看不慣的人或事進行全面否定,這也正是國人由來已久的傳統(tǒng)。伊能靜在9月25日宣稱收夏健強為義子,資助其學費,就被質疑作秀:“你怎可能這么好心舍得這些錢呢,別有用心?!?p> 類似的質疑在中國社會可謂不絕如縷。比如2004年丁磊為印度洋海嘯災民捐款1000萬元,據(jù)說他曾為此猶豫了一天。他擔心的是,人們會不會問,如果真心做好事,為何不匿名捐款?捐這么多錢是為了出風頭還是斗氣?為什么捐給外國人,而不捐給中國人?以后國內遭遇災難,你會捐多少?等等。捐款之后,果然這些質疑與抨擊一樣不少地都來了。 近年來,曹德旺、陳發(fā)樹等幾乎所有的企業(yè)家、名人做慈善都曾遇到過這樣的強烈質疑,以致馮小剛大發(fā)脾氣:“不捐錢不慈善什么事都沒有,一捐錢做慈善就挨罵遭質疑。原來文藝界一說捐款一呼百應,現(xiàn)在誰也不抻頭,都怕捐了錢還挨罵。捐少了說你摳門,捐多了說你顯擺作秀。什么他媽的鳥風氣?” 這種風氣,源自一種根源深厚的“道德潔癖”的社會文化心理,即你要當一個好人、一個英雄、模范、清官、慈善家,那就必須通體無瑕,毫無陰暗面,從外在行為到內在動機都要嚴絲合縫地符合最嚴格的道德要求。 這種文化心理的形成,既受到20世紀一味鼓吹“大公無私”的革命文化傳統(tǒng)的影響,也受到傳統(tǒng)儒家深厚的道德理想主義的支持。儒家對人性持比較樂觀的看法,認為成為“圣人”至少是士君子、讀書人的人生目標,而這個目標在現(xiàn)世中是可以達成的,宋明儒學中一些派別甚至有“滿街都是圣人”的說法,這與基督教人與神有質的差別、人不可能成為神的幽暗人性觀是相當不同的?;谶@樣的看法,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對人的道德要求往往陳義過高,給人們設置了極高的道德義務,事實上經常脫離了實際的人情,根本無法做到。 無法做到,標準又不能降低,就會出現(xiàn)普遍的弄虛作假現(xiàn)象,反而產生大量的偽君子,所謂“披服儒雅,行若狗彘”,“滿口仁義,一肚盜娼”,道德狀況反不如標準低些好。而“道德”,在這種狀況下,成了打人的棍子,而且每打必中,因為無人能達到這樣的標準。 而且,這種文化心理還經常帶來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動不動就逼人自證清白,自證清白甚至成為每個人對所有人的一項義務。這首先是基于一種幼稚、膚淺的人性觀,即你既然是一個好人,那就是完全通體透明、純潔無瑕的,沒有任何“不可告人”的東西,因而自證清白是一件很簡單的事:你沒做過虧心事,為什么怕把自己的一切都向公眾袒露、接受人們的審查?你拒絕這樣做,就是心中有鬼,就肯定存在弄虛作假,鑒定完畢。 而實際的人性狀況并非如此簡簡單單、一清二白,人性中有很多灰暗、幽深甚至難以言說的地帶,像文藝創(chuàng)作過程就帶有神秘色彩,連作者本人也說不清楚,并不能像實驗室做實驗那樣把一個過程一點不差地復制出來。所以在很多情況下,尤其是牽涉情感、意志、創(chuàng)作的時候,自證清白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陷阱重重。要判斷這些東西,需要更加成熟的心智,而不能要求當事人像生產線上的工人那樣做自證表演。 而且,在這種幼稚、膚淺、帶有部落思維的人性觀念下,自證清白被變成一項義務,狂熱的道德潔癖者動不動要求一個人從里到外向外界袒露,以一種社會運動的方式脅迫每一個人都符合其要求,脫胎換骨,變成通體透明、一片光明的“新人”,這就是極權主義運動。無疑,道德潔癖蘊含著導向極權主義的危險的種子。 近來有關夏案的這種種爭議,從中都可以看到這種在中國社會文化心理中根深蒂固的“道德潔癖”的影子:打著尋求真相的旗號揮舞道德大棒,求全責備,抓住當事人的一個道德瑕疵來否定其一切作為,遇事揣測動機,先行“誅心”,動不動要求當事人自證清白。這是一種相當不健康,也很危險的社會心態(tài)。 正視人的復雜性,既看到人的勇敢無私的一面,也體恤人的自私、懦弱甚至陰暗的一面,應該是一個成熟的現(xiàn)代公民的基本素質。關于這一點,《呂氏春秋》里講的一個故事或可給我們一些啟迪。 魯國有法律,如果魯人在外國碰到同胞落難淪為奴隸,只要把這個人贖回來,就可以從國家取得金錢補償。有一次子貢做了這事,卻高風亮節(jié),不要國家的補償,結果被孔子罵了一頓??鬃拥囊馑际钦f,你不要國家的錢,為自己贏得了贊揚,但同時也抬高了大家對“義”的要求,往后那些贖人回來向國家要錢的人,會被國人嘲笑,責怪他們?yōu)槭裁床幌褡迂暷菢樱@樣,以后大家對落難的同胞可能就裝作看不見,沒人拯救他們了。

這例子說的就是道德上陳義過高,反而會遏制現(xiàn)實生活中的善行,正如當今許多人對富人行善動輒質疑“作秀”、“沽名釣譽”一樣。其實,如果這樣的慈善活動既幫助了窮人,又為自己起到了“公關”、“營銷”的效果,實現(xiàn)了雙贏,何樂而不為,何必揪住動機不放,動輒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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