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經濟中各變量之間的關系足夠穩(wěn)定,系統(tǒng)對外界變化的反映就是可以預測的,那么系統(tǒng)就能保持性。在一個經濟中,連貫性是指,各種商品和服務(包括勞動)的供給和需求數量總能大致保持相等,只要經過細微的調整就能達到并維持實質性的平衡。在這樣的經濟中,計劃、干預、監(jiān)管或者控制都是不需要的。然而我們都知道,市場體系的連貫性有時候會被打破: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就是一個例子。因此,經濟理論不僅要闡述定價過程的連貫性,而且要考慮到連貫性被破壞的可能性。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其中一個途徑就是建立一種理論,該理論不承認不連貫性是經濟內在過程的結果,卻認為當發(fā)生意外的沖擊或者一些制度上的失常時,定價過程將崩潰。如果混亂是由外界因素引起,那么偶爾的混亂并不影響實質上的連貫性。如果說新古典綜合理論是有效的,那么經濟中顯而易見的不連貫性就一定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比如不完善的制度或者人類判斷的失誤。外部力量比如中央銀行(美聯(lián)儲)對經濟事件進行干預,顯然成了表面不連貫性的一只替罪羊,其他的外部力量還可能包括工會、有壟斷力的大型企業(yè)、外國企業(yè)聯(lián)盟和政府。很多經濟學家正是用這些外部影響來解釋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20世紀70年代的通貨膨脹和1981-1982年的經濟衰退。對于那些看重未來收益的市場來說,很難出現對連貫性應有的反映;在某些市場中,分散的定價過程也許能夠維持連貫性,然而對于其他的市場來說,定價過程在發(fā)生效用的同時會打破這種連貫性。如果這是經濟所特有的性質,那么就非常有必要弄清楚,是否有必要采取政策或建立某種制度來限制或者抵消導致不連貫性的定價過程。如果一個分權的資本主義經濟中定價機制只有在合適的政策或者制度規(guī)范下,才能夠產生連貫性的結果,那么政策干預就是必需的,市場機制則是用來解決一些細節(jié)上的問題。一旦這種有條件的連貫性被認為是資本主義經濟的一個特征,那么人們就不會再盲目地相信和接受市場的作用了。此外,在存在有條件連貫性的經濟中,法律的制定和制度的改革會影響到維持連貫性所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政策的制定并不是一勞永逸的:隨著制度和關系的變化,維持連貫性的政策也應該發(fā)生相應改變。

此外,要想保持市場的連貫性,需要遵循一個替代原則。這個原則的一個方面是,如果供給條件變化導致消費或生產中的商品(或服務)價格相對于其他價格上升(或下降),那么商品(或服務)的數量將會減少(或者增加);這意味著需求曲線的斜率通常是負的。替代原則的第二個方面是,如果商品的價格上升(下降),那么其他商品的數量將會增加(減少)。也就是說,相對價格上升的商品需求數量將會減少,而相對價格下降的商品需求數量將會增加。替代原則說明,較高的相對價格會抑制和降低人們對商品或服務的使用,反之亦然。如果替代原則能夠起到充分的作用,那么對于家庭產出和企業(yè)投入來說,分散的市場是可信賴的工具。但是,在金融和資本資產市場上,存在著大量投機性和預測性的因素,替代原則并不總是適用的。一些金融工具或資本資產相對價格上升的結果很有可能是這些金融工具和資本資產的需求數量增加。價格的上漲可能為下一輪價格的上漲提供條件。證明交換經濟是連貫的和穩(wěn)定的并不能說明,有著資本主義金融制度的經濟就具有同樣的性質。由失業(yè)所引起的工資和價格變化并不總引起投資的增加,雖然這個增加是消除失業(yè)所必需的。資本主義經濟也許需要外部的控制和協(xié)調機制。事實上,中央銀行和其他的金融控制裝置都是對金融市場中令人頭疼的不連貫性作出的反應,這種不連貫性表明自由市場將不會是有著資本主義金融制度的經濟所需要的通用政策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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