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來學歷史之人,比較不重視社會與經(jīng)濟。西方人講社會學亦不過 200 年而已。 所謂唯物史觀,即經(jīng)濟史觀。西方人認為由經(jīng)濟形態(tài)來決定社會形態(tài), 再由社會形態(tài)決定一切歷史,遂有社會的分期。唯物史觀、經(jīng)濟史觀的分期 則稱政治跟隨社會,社會跟隨經(jīng)濟。于是說封建社會是農業(yè)社會;資本主義 社會是工商業(yè)社會;共產主義社會則仍是工商業(yè)社會。這可說只是部分對, 但東方歷史決不能如此講。 西方講歷史的分期相當紊亂。只能分上古、中古、近古等來講。中國講 歷史有系統(tǒng),可按朝代來講,與西方分期迥然不同。因人類歷史演進并不能 照馬克思所講的。人類歷史演進有無共同軌道大值商榷。中國人的歷史演進 顯然與歐美各國的歷史演進不同。對各民族歷史演進,當用歸納法講,再來 察看是否有共同軌道。 今日世界之問題,由于不能用政治、宗教等來解決,因此西方人已漸注 意到東方的歷史。由于土耳其、埃及等國的歷史不完全,唯有中國的歷史可 用來研究人類歷史如何演進,此所以歐美在今日已注意到文化問題。 從前西方人認為不信基督教的民族為不開化的、不文明的、野蠻的,因 此視中國為半開化的。但今日西方業(yè)已改變此種錯誤觀點。未來欲對世界學 術有大貢獻的,最好莫如研究中國歷史。 今日世界人類已覺醒,各國各民族各有一套自己民族的文化,并不佩服 他人的。 講人類歷史共同演進的方法,就得用歷史,用科學的歸納法。 最古的中國社會非原始共產主義社會,應稱為氏族社會,氏族社會的經(jīng)濟以農業(yè)開始,世界文化的開始莫不如此。 歷史可分通史、斷代史、專門史。經(jīng)濟史屬專史,如欲學習中國經(jīng)濟 史,最好先能了解經(jīng)濟與歷史之知識。 歷史注重以史學之觀點方法,作材料之鑒別考訂。如研究井田制,先 應鑒別是否古代有此制,是否可信。第二步,即要作出史學解釋,并加以評 判。井田制如何產生;影響如何;何以不能繼續(xù)于今日;井田制在當時之時 代意義為何,此即是史學。 經(jīng)濟史須具備兩條件: 一、鑒別的方法; 二、解釋其意義及評判其價值。 學歷史前應先了解其他社會科學。研究人文科學是根據(jù)歷史材料。中國 經(jīng)濟史長達 2000 年,歷史演進之記載極詳,西洋史則僅數(shù)百年而已。 過去中國學者研究歷史之缺點為: 一、史學與經(jīng)學不兼通。 二、用西洋歷史模式結論套入中國歷史中。如西洋有羅馬奴隸社會, 但中國沒有。又中國之皇位為世襲,傳其子孫;羅馬則不然。英國則可傳女 兒。故中西歷史大相徑庭,中國之歷史實應讓西方人作參考。 研究農業(yè)經(jīng)濟可分三項目: 1. 生產的經(jīng)濟:就經(jīng)濟價值而言,如種稻、種玉蜀黍(即玉米)等;如 各地同類糧食之價格不同。 2. 農村的經(jīng)濟:中國農村經(jīng)濟活動場合中之地位與西洋農村地位不 同。中國各地之農村經(jīng)濟活動亦各不相同。如上海四周之農村經(jīng)濟 活動與湖南省的農村經(jīng)濟活動不同。又如廣東番禺一縣城自秦迄 今,已歷逾 2000 年,從未變動,但就農業(yè)經(jīng)濟生產物的價格來講, 則番禺迭有變動。蘇州自春秋迄今亦未變更。城市附近,必有農 村,二者之間有密切經(jīng)濟關系,應同時討論。今日中國之城市既非西洋之城市,亦非古封建之堡壘,與西方封建 社會模式有所不同。故中國之農村與城市之關系亦與西洋不同。 3. 農民的經(jīng)濟:講及農民實際的生活,西方農民是奴隸;中國則為佃農與自耕農。論農民之地位,中西亦不同;至于生產物價格,則中 西略同。 中國文化是大陸文化,而非海洋文化;是村落的,而非都市的(希臘、埃 及之文化其重點在都市);埃及、巴比倫是平原文化,中國則為高地(陵谷)文 化,亦非河流文化。一、黍與稷為中國最早農作物 世界四大文明古國?埃及、巴比倫、印度與中國①,此四大文明發(fā)源地均始自農業(yè)。埃及有尼羅河;巴比倫有幼發(fā)拉底與底格里斯兩河;印度有恒河;中國有黃河,因農業(yè)發(fā)展靠水利灌溉。但中國與其他三國情況不同。 中國農業(yè)發(fā)展并非單靠一條黃河。埃及、巴比倫、印度三國均處于熱帶或亞熱帶,但中國則氣候不同。再就面積言,埃及、巴比倫??;印度較大,但單純;中國則幅員廣大,氣候土壤等亦南北不同。 中國古代北方之農作物并非種稻麥開始。向來所謂五谷者,即黍稷稻麥粱。再加上豆,則稱六谷;合黍、稷、稻、麥、粱、大小豆、麻與菇,則稱為九谷。但中國最早之農作物為黍與稷。 吾人當根據(jù)歷史研究中國最早之農作物。黍與稷為中國北方最早之農作物,《詩經(jīng)》中即已提到。甲骨文中提及“黍”字最多,商代占卜收成好壞,甲骨文中多有“求黍”及“求黍年”等字句。但未見有“求麥”、“求稻”。因黍比較粗生粗養(yǎng),容易種,為商代人之農業(yè)主要作物。稻麥為貴品種而難生長,故商代求豐年只求黍,《詩經(jīng)》中提及“黍”、“稷”兩字很多,可資證明。 古代農業(yè)發(fā)明者有“后稷”與“神農”,“后”即上帝之意,“后”與“神”均為形容詞。神農姓姜,后稷姓姬,此二人均在中國西部,何以不稱“后稻”、“后麥”,而稱“后稷”,蓋中國最早之農作物為稷也。 甲骨文為盤庚后之文物,為可靠史料。但后稷之史料借傳說而來,乃由推想而得,但并不一定不可靠。 黍稷有共同之性格,即均為高地農作物。鄭玄曰:“高田宜黍稷,下田宜稻麥?!苯袢毡本┮苑N麥為主,種麥處即種稻處;南方以種稻為主,種稻處即種麥處。而稻麥需要水分多,故種于“下田”;黍稷需要水分少,故適宜種于“高田”。此亦證明中國當時有高地農作物,亦有低地的。二、古人重黍稷輕稻粱 中國五谷之一曰“稷”①,“后稷氏”者,“后”為尊敬之意。以上提及不稱“后稻”、“后麥”,可見當時最重要的農作物是“稷”。今山西省有“稷山”;“歷山”亦在山西。 稷為高地旱性植物。中國古代農業(yè)偏于高地旱性作物,所以中國古代文化起于丘陵,起于高地,而非起于平原。故稱大陸文化,并非海洋文化。 所謂五谷,即黍、稷、稻、麥、粱;普通說農作物為黍稷稻粱。清程瑤田作《九谷考》,曰:“稷者,今之高粱?!贝颂幩Q之粱,即今之小米;黍即北方之黃米。 中國古代農作物由高地開始,是先種(多種)高粱、黃米(即黍稷),而非先種稻麥。《詩經(jīng)》云:“黍稷稻粱,農夫之慶?!逼湟饽耸蝠⒃谙纫病?p> 《詩經(jīng)·七月》中,周公述說中國古代農業(yè)經(jīng)濟及農村農民之生活狀況甚詳。此詩雖無說明先種植何種作物,不過可自其下種之日期看出,高粱是在古歷正月下種。稷則可稱五谷之長。此詩中說明春天為蠶桑之時(插秧期);夏天盛產瓜茄蔬菜;對于稻,只提了一句說:“十月獲稻,為此春酒?!贝耸呛档?,且僅是種少量作釀酒用。酒在古時僅供老人飲用。此詩述說農事極詳,卻不提及種稻之法。 《詩經(jīng)》、《禮記》、《管子》所記載的,均可證明春秋以前,中國人民主要在山陂陵阪地區(qū)種植黍稷等旱地作物。另一證明,古代敬神是取黍稷,因古代人民尊重高粱、黃米,含有重視黍稷過于稻粱之意。 古代有兩種盛載祭物之盛器。一曰簋①,為當時第一等盛器;一曰簠②,為第二等盛器,但當時祭神以簋盛放黍稷,以示尊敬;稻粱卻放于第二等盛器簠中。 古代祭神,水為最尊貴,酒次之。亦從而可見中國古代農作物是黍稷始。三、高地農作物反映陵阪文化 晉人束晳《補亡詩》云:“黍華陵巔,麥秀丘中?!绷昙瓷降?,丘陵也。說明黍開花于山上。四方高中央低者為丘,長江流域的山上有田,可種稻,但在陜西的山上則種麥。此說明了中國農作物有高地與低地兩種。而古代多為高山上之農作物,是旱地作物。 《淮南子》記載:“堯之治天下也,其導萬民也,澤皋織網(wǎng),陵阪耕田?!睗墒撬疂砂哆叀A暾?,大皋,山無石者,土地高者曰阜?!摆妗被蜃鳌皩辍被颉佰唷?,《詩·小雅·正月》:“瞻彼阪田。”阪田為崎嶇磽埆之處。此處說明在平原之湖泊地區(qū)捉魚,在山陂之處耕田,可稱陵阪文化。淮南子為今安徽省人,知古代人民在低地捉魚,在高地種田,可知他懂歷史。 中國古代農作物非用河水灌溉,云旱性之高地作物。如“神農氏”又名“烈山氏”,“烈山”兩字之意義即將山坡上之草木用火燒毀用作肥料,然后下種??梢姼N之地在山上,是山耕,并非用水利灌溉。 中國古代山耕之又一證明:史載“舜耕歷山”(歷通厲),亦是山耕。 《禮記》中載有旱稻,即《內則篇》所記“陸稻”。 《管子》書中記有“陵稻”。陵稻即栽種于山陂高地之稻③。 《吳越春秋》云:“堯遭洪水,堯聘棄④使教民山居,隨地造區(qū)?!贝颂幩^“山居”,是命人民住山上種田。古代高地上種的當是黍稷,而非低地的稻麥作物。 《易經(jīng)》說:“上古穴居而野處。” 《禮記·禮運篇》說:“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笨哒哐ǖ?。營者指一個個散布于高地之窟窿。今日的太行山區(qū)仍可見在半山地帶有此類穴居。此類穴居并非在平地挖洞,乃在干燥的山地上挖洞。 公劉之詩云:“陶復陶穴?!碧占赐诳眨谏缴贤谘ǘ樱嗉淳佑谏降亍?p> 山居與山耕同時。中國此時期之文化,可稱為“黍稷文化”,亦可稱“陵阪文化”。推想中,中國古代農業(yè),決無水利工程。在古代典籍中可找到證據(jù),證明古代先民耕種與居住均在高地。 《孟子》中記載:“當堯之時,水逆行,泛濫于中國,蛇龍居之,民無所定,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睜I窟者,環(huán)形之山洞也,今日河南省仍有可見。人居住在山洞內,可證明耕地亦在山上。四、由黍稷到粟麥到稻 中國的文化發(fā)源地,最初并不在黃河兩旁,而是在其支流渭水、浦水、汾水與洛水一帶,但這已是后期。因中國最古之文化并非在水邊,亦非在平原,而是在高原上。 故并無西方人所謂在搖籃中孕育出來的文化;亦非如埃及、巴比倫一般溫室中培育出來的花。中國文化乃是在山地上經(jīng)過日曬雨淋,培育出來的并非花,而是松柏。即使是花,也是梅菊之類。 春秋以后,一般仍然以高粱為主要糧食。 《論語》說:“飯疏食?!笔?,即麤,粗也,意即吃高粱之粗飯。此點亦有考證?!抖Y記·玉藻篇》云:“稷食?!币庖愿吡粸橹魇?。 《左傳》曰:“粱則無矣,麤則有之。”粱指小米,麤指高粱。 孔子“食夫稻,衣夫錦”,說明孔子當時以稻米為主食,生活已很講究。 《戰(zhàn)國策》云:“東周欲為稻,西周不下水?!庇谑菛|周人有改種麥者,因為缺水之故。此乃時代環(huán)境造成栽種作物之不同,故農業(yè)經(jīng)濟狀況亦因之而異。 中國古代農作物之分期: 1.第一時期為黍稷時期,此乃指西周以前; 2.自春秋至戰(zhàn)國:主要之農作物已漸由黍稷而為粟麥,可稱為粟麥時期; 3.最后,則為稻米時期。一、古代井田制度沿自封建 中國古代的井田制度,一直以來,聚訟紛紜,莫衷一是,無法得出一個結論來。通常一般人研究井田制度之主要參考書有下列數(shù)種: 1.《孟子》; 2.《周官》①; 3.《春秋·公羊傳》②; 4.《漢書·食貨志》③。 孟子時,井田制度已不存在。由于《周官》為戰(zhàn)國末年晚周之書,此時井田制度破壞已有二三百年。故《周官》亦不可靠。商鞅在秦變法,以中國東方之制度去西方實行變法,但此時東方早已變了。 所以,欲研究井田制度,上述四種古籍已不可靠,應找《孟子》以前之史料。 戰(zhàn)國之時、孟子之時均已無井田制,故此時講井田制已無憑據(jù)。胡適之先生謂并無井田制度,然而并無證據(jù)足以證明其說。 講井田制,宜根據(jù)鐘鼎文講,不過單靠鐘鼎文,材料不夠。 總之,井田制度乃跟隨封建制度而來。 何謂封建?中文之意,即“封土建國”。 “封”者,《周官》云:“制其畿疆而溝封之。”意即由大司徒圈劃一塊土地,在土地之四周筑以水溝而成封土。 凡封國,即封其四疆(如封信、封門一般),將溝中挖出之土筑成圍堤,堤上植樹,使人不能越過,謂之“封”。 聚集土曰封,“封”者,界也。 又穿溝出土于岸,而皆為封,封即起土界也。 “國”,就是城圈之意,猶如西方之“城”(City),中國古代之城與西方相同。 中國古代之城散開而并不毗連?!皣迸c“國”之間為游牧之人所居,謂之“戎狄”。古代封建時期,農、牧之民兼有,直至戰(zhàn)國時土地大加開發(fā)后,大部分人民才以農業(yè)為主。 游牧之民無宮室城郭,便是戎狄,其他則為耕織之民。華夏為防御游牧人入侵,故筑溝建墻以居。此耕織之民便是華夏。其實,華夏與游牧,均為中國人,不過游牧是流動四方的牧民,華夏是固定居住的農民而已。其不同只在文化生活方面。 故封建時期,可稱之為“農民集團的武裝墾殖的活動時期”。昔年蔣百里先生①亦同意此見解。 西周時代的封建,其實是一種耕稼民族的武裝開拓與墾殖。這種華夏的耕稼城郭之國,在西周以前就有。 西周亦無法將之除滅,便任其和平共存;這些小城邦亦無法與西周匹敵,便承認西周為共主,遂以天子之禮事奉之。 西周初期,這種錯落散處的城邦從幾十個擴展到一百幾十個,各在其城圈之內耕種農作物,與城圈外之游牧部族本可相安無事,但游牧部族乘城郭諸邦有事時便來侵擾,使城圈內之諸夏懷有戒心,便趁封建勢力擴大后,將游牧人驅逐至塞外或山上。 由上述可知,中國古代農業(yè)區(qū)是分散的,一塊塊的。分別為墾殖區(qū),各不毗連相關,可稱為小規(guī)模的農業(yè)分區(qū)開墾。 古代最大的侯國,其國土面積占100方里的已算是大國了。城與城(即所謂國與國)之間相距約50里。此100方里之地里面包括城郭、村邑、山林、池澤、耕地及棄地,并不能完全用來作耕地用。即使全部可墾殖作耕地的話,亦不過可劃分成一萬塊井田面積,合計約900萬畝土地面積①。根據(jù)《周禮》一書的記載,當時黃河流域一帶已滿布田地了。二、井田制的變遷 按照《春秋·公羊傳》所說,所謂“井田”,“井”是灌溉單位,八家共用一井。一口井之水量可用來灌溉一井的田地所需。一井的土地,即中間一格100畝屬“公田”外,其他每家100畝,共九格。但偶然亦有少去一、二格或多出一格者。 老子說:“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因老子非歷史學家,其實古代村與村之間相距甚遠。 約言之,井田是在小城圈之內,在封建制度下的小規(guī)模農業(yè)經(jīng)濟。 一個侯國之內,有君、卿、大夫、士等多個等級,各可分得相當于其地位的應得土地,所以百里大侯,所分到的地也不算多,等于后代的一名業(yè)主,由各大小封建主將土地分配給農民(佃戶)耕種,但土地權則仍屬封建主。 封建制度下之封建主將土地分配給佃農,是公平的,并無偏多偏少。故封建制度下之農民并無兼并,亦無貧富之分。 《左傳·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云:“初稅畝?!贝藯l說明首次向農民收取農田稅,卻也間接說明了不征收田稅時的貴族必有別的生活來源,此實乃井田制度。因封建時代,貴族均靠農民而生活,便是依賴井田制度而獲得公田之收益。 《春秋·公羊傳》解釋:“初稅畝”即是“履畝而稅”,便是有一畝地,收一畝稅。 又《春秋·谷粱傳》言:“古者什一,藉而不稅?!苯迨恰敖琛钡囊馑迹嘤小爸钡囊馑?。 又說:“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則非吏;公田稼不善,則非民。”意即私田收成不佳,則錯在官吏;公田收成不佳,則錯在人民。這里所提及的“私田”和“公田”,即將一塊土地劃分成井字形的方塊,即中間的一塊為“公田”,其余八塊則為“私田”。 “初稅畝”者,即取消“公田”,將田按畝而稅,收取十分之一。 其實,“初稅畝”以前的井田制度,即“私田”由封建主借給佃農,但佃農得替封建主種“公田”,平心而論,這種制度,比羅馬的奴隸制度平等得多了。 在井田制度時代,由貴族,即當時之封建地主派農業(yè)指導員負責協(xié)助扶植農民,在管教上之態(tài)度不能稱為主人與奴隸間之從屬關系,故有說私田收成壞責備官吏(農業(yè)指導員);公田收成壞則責備農民。當時之井田制,“私田”由每家佃農各自耕作,“公田”則由八家合耕之。 當初推行井田制度時,情況理想?!对娊?jīng)》中也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①”的詩句。漸漸地,農民萌生了尼采之哲學思想,大家不再勤力耕“公田”了,因此把“公田”廢去,一律變?yōu)椤八教铩保辉儆小肮?、“私”之分,均改為征收十分之一的稅?p> 綜上而言,土地所有權觀念之改變,乃由賦稅制度之改變而來。西方專門講革命,注重訂規(guī)則;但中國則永無革命,中國之進步并非由革命而來。 《孟子》有云:“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孟子》書中所提及的“貢”、“助”、“徹”,均為古代之三種征稅方法。 《孟子》中引《詩經(jīng)》云“雨我公田”,《孟子》中又提到“惟助為有公田,由此觀之,雖周亦助也。”孟子時上距周代已有200年,《孟子》書中提出上述三種稅收方法,認為“助”法最佳,“貢”法最劣?!柏暋狈ㄊ侨?shù)年來收成平均數(shù)照收十分之一;由于收成之好壞每年不同,收成好時有盈余,但荒年連肥料費都不足,故“貢”法不好。“助”法是隨年歲好壞而收稅,對農民有利?!皬亍狈ㄊ怯肋h固定收取十分之一,不過每年要調查田畝。后來“貢”、“徹”二法并用。每100畝征收七擔,收成好并不多收,壞則可報荒,所以租稅制度很合理。 有“公田”、“私田”制度時,即有“還田”與“授田”,所有權屬于貴族,廢除此制前,當時分田公平,這是為要均勞逸,為要使“公田”有適當?shù)恼疹櫍詮U除此制后,農民便可多耕殖土地,便是要“盡地力之教”。 根據(jù)《漢書·食貨志》所載,戰(zhàn)國初年,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以地方百里,提封九萬頃(即百里平方)。當時封的大國面積為100方里,除去三分之一土地的山澤邑居,其他則可辟為600萬畝田,完全耕作,謂之“盡地力”。預算農家有六萬戶,此處所論及之“盡地力”,是尚在格子線以內,仍在以100方里為中心的單位中。 后來商鞅在秦孝公時廢井田。《史記》載曰:“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贝隧椨涊d,至南宋朱子作《開阡陌辨》從此800年來遂成定論,一定至今。 “開”者,設置之意,或原來是墻而新開設一門之意。有人說商鞅廢“井田制”而開發(fā)“阡陌制”,朱子以為不然。原意是,井田制是有阡陌,阡陌即是大田岸,后來沒有阡陌了,即沖破了格子線而已。 百畝之田之格子線謂之封疆,封疆猶如大圍墻,為古代貴族封建分割性之主要標志。封疆內之地便是井田,一井與另一井之間是隔了相當距離。井田的格子線一被沖破,政治上的封建制度亦隨即被沖破了。 井田制度之所以要劃成一方方的格子,乃是因為外防敵人,內以方便平均分配。 《戰(zhàn)國策》中蔡澤有言:“決裂阡陌,以靜民生之業(yè)而一其俗。”“民生之業(yè)”即是指農民之耕作。按照朱子的解釋,有阡陌時即是當時有井田制度。農民所耕種之田地仍得歸還封建主。但廢除阡陌后,農民不論種多少田地,只繳賦稅,土地已變成私有,民生便安定了。由此可證明井田制度是有的,歷來以朱子的解釋最為適當。 所以,《左傳·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所記的“初稅畝”,以及《史記》所記載的“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都證明了中國古代有井田制度。三、商鞅為何廢除井田制? 商鞅所以要廢除井田制,原因之一是當時有田畯查田,得悉農民多耕少報,挖少田岸①。因此商鞅遂把阡陌(即大田岸)破壞,井田制度亦因之而廢除了。且當時在政治上已由封建制度變?yōu)榭たh制度,因此很自然地可以把大田岸大圍墻加以鏟除,遂化成大整塊之農田。 此外,尚有促成廢除井田之其他原因,如有些地區(qū)土地狹小而人口密集?!蹲髠鳌は骞辍罚ü?43年,此時孔子出生)就有記載道:“子產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從政一年,輿人誦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疇而伍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及三年,又誦之曰: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田疇,子產殖之。子產而死,誰其嗣之?!边@說明了鄭國地狹人稠,因此將井田格子線破毀,由子產加以整頓,使“田無封洫,廬井不伍”。 又一原因,是由于當時已發(fā)明鐵器耕田?!睹献印分杏涊d了“許子以鐵耕”之事實。因有鐵器耕田,農民便有能力墾殖較大面積之土地,便不必再受格子線之束縛。又如春秋晚期已有牛耕,《國策》記載“秦以牛田,水通糧”;孔子弟子中有名司馬耕字牛者,亦為一旁證。進入戰(zhàn)國時期,牛耕更盛。 又一原因是戰(zhàn)國時代水利工程專家輩出,如魏文侯時有西門豹;魏惠王時有白圭;魏襄王時有史起;秦孝文王時有李冰;秦始皇時有鄭國。灌溉工程興建完成,灌溉比以前方便,因而可照顧到更廣闊的耕地面積了。 除上述原因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即稅收制度改變而使井田制不能持續(xù)。井田制是一種公田制。一塊大約一方里的土地,劃成井字形般900畝田,中間的100畝為“公田”,由八家共耕;其余800畝“私田”配給八戶人耕種,公田的收成歸封建主,私田則歸農戶自享。 初期的農民性情純樸,勤勞地為地主耕作“公田”,對自己的“私田”反而看為次要。但這些井田之所有權全屬于貴族封君。即所謂:“四封之內,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庇捎诎藨羰侵?,才可享受私田的收獲。正如近代有人為富豪看守墳墓而獲耕食墓田,實是一種雇傭性質。 當時之封建地主特別設置農稷之官,用來教導協(xié)助農民如何辨別土壤,如何選擇種子,并經(jīng)常巡視田野,督導農耕。由于農民智慧低,故須勤懇教督,加以扶助,如叛離主人,則易受城圈外之夷狄之侵擾,使全家不能安居樂業(yè)。因此貴族與農民可以相安無事,平安度日。 直到“履畝而稅”開始,稅收改為視田畝之實際收成所得而抽取固定之比率。此即《孟子》書中所說之“徹”法。井田制度遂完全被破壞。 井田制度是一種隨封建制度而產生的政治制度中之一環(huán),并非社會經(jīng)濟形態(tài),是中國周代有統(tǒng)一的封建制度后而產生的,絕非郭沫若所說的原始共產社會,然而由于周代常搬遷,故可稱之謂“農業(yè)社會武裝的殖民開墾”。四、“轅田”制度——農民交換耕田 春秋時,曾實行了下列一些賦稅制度。 《左傳》記載,魯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開始實行田賦之制。此時已較“初稅畝”時遲了91年。 當時的賦稅之種類大致上有下列幾種: 1.田租:農民種“私田”,向地主繳納田租。 2.田稅:農民種“公田”,而向政府繳納田稅。 3.田賦:自實行“初稅畝”91年后開始。 當時尚有一種賦,是農民納稅之外,遇戰(zhàn)爭時便向農民征用運輸車輛及牛,并擔任力役。但農民并非正式軍人,只是軍中之附隨,亦無正式編入軍隊中之權利與資格。戰(zhàn)爭時期,農工商賈照常經(jīng)營,不受影響。 《國語》中記載:“先王制土,藉(助也)田以力,而底其遠近;賦里以入,而量其有無;任夫以力,而議其老幼。”此處所言之“賦”是征收草物,“任”即“任力役”。 晉國時曾開“爰田”制,因晉國在黃河之北,地大人稀,是謂“寬鄉(xiāng)”。一人可耕200畝,亦可輪番耕種。 《左傳·僖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說此時晉設“爰田”。“爰田”即“轅田”,轅者,易也,有更調之意?!稗@田”即為了農民所獲利益均等而有交換耕地之舉。 秦孝公時亦曾作“轅田”。《漢書》有記載,大意是秦孝公用商君制轅田(制是割、劃的意思)。故商鞅自魏去秦而破棄井田,而作轅田,農民甚喜。 《周禮》將田分為三種等級: 1.上田(上品)不更易,一年一墾。 2.中田(中品)一年交換,三年一墾。 3.下田(下品)交替輪耕,三年一墾。 何休云:“肥饒不得獨樂,磽埆不得獨苦,故三年一換土易居?!?p> 另一種說法是:“周制三年一易,以同美惡?!?p> “商鞅始割裂田地,開立阡陌①,令民各有常制?!?p> 又有一種說法是:“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末世浸廢,商鞅相秦,復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復易居也。”此是輪耕制。 晉國在黃河以北,地大人稀,乃是“寬鄉(xiāng)”,故開爰田制。 “魏氏之行田也,以百畝,鄴獨二百畝?!笨梢姶藭r期之土地制度以100畝為單位。 以上是人口少土地廣的“寬鄉(xiāng)”,行的是交替輪耕的“爰田”制。但如《左傳·襄公三十年》所載,子產管轄的地區(qū)地狹人稠,施行的則是“狹鄉(xiāng)”制度了。五、井田制與西方莊園不同 西方的“Manor”(莊園)乃西方貴族的領地①。中國人稱出現(xiàn)“莊園”為在唐朝以后。此種西方的“莊園”是大塊的、開放的、無界的,即無阡陌的。在此大面積的田中,有很多農民耕種,相當于中國古代井田制之“公田”,但無“私田”。一個“莊園”,等于一個社會單位,用簡陋方法耕種,到18世紀時,西方此一公田制度取消了,遂用新法耕種。 西方用莊園的耕地方法約實行了1000年,卻與中國的井田制度剛好相反。井田制有格子線,但西洋中古時期的“Manor”,是大塊的耕地,由農民合作公耕,農民附屬于土地,是謂“農奴”。土地主即貴族,耕作粗簡。到地主階級取消,有了自耕農,于是將土地分割給各家自耕,土地轉讓給農民自己。但中國的井田制是把土地劃成井字形,農民并不附屬于土地;土地所有權雖是貴族的,但農民并非農奴,所以中西兩種制度大相徑庭。蘇俄今日有集體農場,因其距沙皇封建時代不遠,故仍有大規(guī)模莊園制,此乃與中國大不相同。 中國井田制有格子線,后來此格子線被破壞;但西洋時期之莊園并無界線;自18世紀西洋封建莊園制破壞后,土地有了分割(劃分),此亦是與中國井田制截然不同之處。 西方的莊園,土地是農民無份的,分不到的,是謂封建農奴制度。原始共產社會是土地公有,大家沒得分的。今日的共產政府是無產階級專政,土地權屬政府所有。 原始社會是大家有份的;封建社會、資本社會均是大家無份,屬于一人的。但中國貴族較西洋的好,因為是講人情。如中國將來有資本主義,可能亦比西洋的為好。 一、工商業(yè)的興起 從井田制度沖破格子線后,發(fā)展到山海林澤。農業(yè)生產由黍稷到稻麥,再而到桑麻興起;鹽鐵、水利、紡織等工業(yè)亦隨之而發(fā)達。工業(yè)一展開,商業(yè)亦就開始,運輸業(yè)亦隨之而開始興旺起來。 古代運輸用車及船。船用舫船,以兩船相并,亦有作渡船用。一條舫船可裝載50名戰(zhàn)士及三個月食用糧食再加上軍隊的武裝,已相當大了。秦以后更有樓船。舫船是加闊;樓船是加高。民間砍伐山上大樹造船作為運輸工業(yè)之用,與鹽鐵、紡織、水利等工業(yè),均可稱大工業(yè)。西方的工商業(yè)發(fā)展,亦按部就班而來,無不如此。 近代西方人與東方之印度做生意,專收購胡椒等香料;因西方人每逢冬季有數(shù)月停止畜牧業(yè),須用香料腌肉防腐,使冬天有食物,而印度香料價賤,西方商人因之而發(fā)大財。 戰(zhàn)國時期,煤鐵、棉花、交通運輸、紡織等均為重要之大工商業(yè)。孟子所說“五畝之宅,樹之以?!敝畷r,其實尚未具備商業(yè)性,稍后才有商業(yè)。 農田以外的山海林澤,謂之新生產。如林礦生產再加上手工便是。農業(yè)是先加手工;工業(yè)是后加手工,如砍大木燒成煤炭。伐木捕魚,收益比種田好。戰(zhàn)國時代才有真正的民間商業(yè)。春秋時并無商人工人,但稱為“工商食于官”。其時的商、工人員是由政府所養(yǎng),是世襲的。其生產品有限,職業(yè)并無自由,均由家族相傳,分為“輪氏”、“車家”、“鮑家”、“皮家”等,至今尚有鹽戶之業(yè)。故古代只有國家養(yǎng)的工商人;只有國際商業(yè)①而無國內工商業(yè)。 今日的共產主義其實是復古,并非打倒古制。因共產黨不讓私人經(jīng)營,由政府主持交易買賣。二、戰(zhàn)國時代的商業(yè)大都市 戰(zhàn)國時有商人;春秋時并無商人,當時雖有弦高,不過是國家所派遣,并非貿易,而是送禮。子貢是外交家,被派到各國時帶了黃魚等山東土產到江蘇出售,因此發(fā)財,稱為貨殖,即以物易物而有剩余之得。子貢是走私,由一國至另一國,是國際性的走私。 商人中如陶朱公(范蠡)、白圭、呂不韋等均為大商人。范蠡佐越破吳后,于是改姓名游江湖,到齊國時,改名鴟夷子皮;到陶后,改為朱公,居19年,三致千金。他是在齊、魯?shù)葒鴸|西交通要道地區(qū)經(jīng)商而發(fā)財。其子孫經(jīng)營得法,遂成巨富。 魏國的白圭,善觀周遭環(huán)境,能夠適應時勢。曾說:“人棄我取,人取我與。吾治生猶伊、呂之治國;孫、吳之用兵?!币虼松斢械?。后世經(jīng)商者皆祖之。 戰(zhàn)國時代亦開始出現(xiàn)商業(yè)大都市。此種大都市與春秋時代的不同,亦與西洋貴族在堡壘中的不同。中國的是城圈,規(guī)模大,內有宗廟社稷;戰(zhàn)國時此種城圈即具有商業(yè)性,如齊國京都臨淄在戰(zhàn)國時即成為大商業(yè)城市。 《史記》記載:“臨淄之中七萬戶②。臨淄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筑彈琴,斗雞走犬、六博蹋鞠③者。臨淄之途,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舉袂成幕⑤,揮汗成雨。”足見當時人民生活之繁榮。此為井田制度時代所沒有的。 臨淄是舊的都市,邯鄲則為新的都市,后者更為熱鬧繁榮,猶如30、40年代之上海一般;孟嘗君時之薛城亦為一大都市,人口有6萬家,近20萬眾。此時人民一面沖破格子線(疏散),一面卻往大城市跑(集中)。所以蘇秦說:“大王之地方千里,地名雖小,然而田舍廬廡之數(shù),曾無所芻牧。”意即所有的土地,都成了商業(yè)區(qū),連放牧牛羊的草地都沒有了。猶如今之江浙地區(qū)一般,于是人口、職業(yè)、制度,都起了變化。故戰(zhàn)國時期成為工商業(yè)最旺盛的時期,但此時亦發(fā)生了新的問題。以上便是戰(zhàn)國時代的經(jīng)濟形態(tài)。 由于戰(zhàn)國時代工商業(yè)之發(fā)達,以前以物易物之商業(yè)交換方式已不足應付,貨幣之使用與流通遂成為戰(zhàn)國之另一新形態(tài)。 根據(jù)《左傳》記載,春秋時代列國之間,或君臣之間互相饋贈、賂遺,甚至贖罪、納歡,都不是用金錢,而是用禮物,包括車、馬、錦、璧、鐘、鼎、寶玩以至美女、樂師為止;絕無用黃金貨幣相贈送者。如有的話,要自戰(zhàn)國開始。據(jù)《六國表》記載,秦惠文王二年才開始發(fā)行錢幣。此時距離春秋末年已有155年。 不過,當時東方的一些國家,如齊國、燕國的刀幣;韓、趙、魏三國的布幣,以及楚國的鬼臉錢已早于秦國在市場上流通矣,直至今日,出土的仍極多。而秦國是繼東方諸國之后發(fā)行錢幣而已。 綜上所言,從春秋到戰(zhàn)國是中國史上變動最激烈之時期,無論政治、社會、經(jīng)濟、學術,都起了大變化。經(jīng)濟方面主要的是從貴族御用工商及貴族私有的井田制而轉變?yōu)楹蟠霓r工商兵的自由業(yè),遂使戰(zhàn)國時代有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嶄新面貌。三、封建崩潰與郡縣興起 封建制度之崩潰,并非單純的打倒就算了。也并非一個力量被打倒,便馬上產生新的力量,而是漸進的。這在西方制度亦然。 封建制被破毀的明顯特點便是沖破了格子線。封建時代農民與牧民混合雜居,如今格子線一被沖破,亦即封建制度崩潰之日?!蹲髠鳌ご呵锎笫卤怼返绕幸延杏浭觥?p> 春秋時代約有150余個諸侯國家,亦即150多個城圈。在城圈之外再筑城,即是沖破格子線。《春秋》240年中,所筑新城49座,其中魯國筑了24城。因《春秋》為魯國歷史,故描寫他國史事者較少。晉國之虎牢在鄭州,地處黃河之南,已證明筑城在格子線之外了。 總之,春秋時筑城甚多,以后日漸擴充建筑在格子線之外。 從春秋到戰(zhàn)國,已有郡與縣①。造在遠處的稱“縣”??h者,懸也,即懸于格子線之外之意。此乃封建崩潰,郡縣興起之情況。 所謂“封建”者,古語有云:“名山大澤不以封。”② 證明“封建”是農民的武裝墾殖。到了一地,圈地耕作,其外之地不管,正如香港、澳門之間的一些荒僻小島無人管理一樣。 封建格子線沖破后,人民便跑進名山大川,便有新生產事業(yè)興起。最主要者為鹽、鐵,因鹽、鐵乃家家戶戶必須食及用之物。例如春秋時代,“戰(zhàn)爭”是貴族的專利,諸如戰(zhàn)車、甲胄的制造、戰(zhàn)馬之飼養(yǎng)、戰(zhàn)爭之參與,皆由住在城圈子內的貴族所包辦,平民無權參與。 如《左傳·莊公十四年》記載,是楚國開始用戰(zhàn)車之始。據(jù)《考工記》的記載,有兵車戈殳戟矛四等。又《吳子圖國篇》所記,當時用的長戟二丈四尺,短戟一丈二尺。證明這些甲仗兵器都不在民間。又如《左傳·昭公四年》所記,鄭國作邱賦。成公元年魯國作邱甲。皆是一種額外增賦,用來制造甲仗兵器,但仍然是貴族另聘專匠制造,亦非民間自造。四、封地與私產的界定 當時的農民除了耕種井地以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切山林池澤湖泊,均為貴族采邑,如《周官》記載:當時有看守山澤禁地的“跡人”和“圃人”;至于《齊語》中也記載有“山虞”的官,澤有“三衡”的官看守;《晏子春秋》也提到山林中的樹木有“衡鹿”看守,澤湖中的蕉蒲有“舟鮫”看管。藪中之薪,有“虞侯”看守;海里的鹽蜃,有“祈望”看守。 因為山澤林藪都是貴族封地的私產,《孟子》中所稱“文王之治,澤梁無禁”;晏嬰所謂“山林陂澤,不專其利”,都是一種理論而已。事實上,人民是不準踏入這些山澤禁地的。直到封建制度崩潰以后,農民遂漸漸離開他們的耕地,侵入了山林澤海地區(qū),尋求他們的新生業(yè),貴族已無法阻擋。 《左傳·昭公二十年》記載,鄭國子大叔派兵攻擊闖入水澤的萑苻之盜,但攻之無效,仍不能禁,遂只好采取增加一項新的征收稅。本來視農民為盜賊的,現(xiàn)在不得已而加征一項商業(yè)稅一類的名目,其實就是“征誅”。古人所以看不起工商業(yè)者,便是一開始視經(jīng)營工商業(yè)者為奸利之人,其因在此。直至今日,這種傳統(tǒng)的老觀念,在有些人的腦中,仍或難免。 從此,不少農民離開他們的耕地,去從事各種不同的新興事業(yè)。因此民間工業(yè)大為進步,無形中也促進了自由商業(yè)的興起。于是人民可以開礦采鐵,自鑄兵器,甚至鑄錢;于捕魚、煮鹽、燒炭、伐木等種種新生產事業(yè),皆由農民侵入禁地后應運而生。五、經(jīng)濟興旺靠水利陸路 踏入戰(zhàn)國時期,開始有大規(guī)模的水利河渠興修。此時期已是稻麥生產重于黍稷生產,已進入稻麥時期了。為了生產稻麥,所以要大興水利,可見稻麥已日漸重要。 在歷史上,西門豹、白圭、李冰等可說是游民,但李冰在成都灌縣督導興建大規(guī)模的水利工程,后來當?shù)厝嗣窠ā岸鯊R”以紀念李冰父子功績。上述諸人對水利建設都立了功。又如鄭國渠,是韓國建議秦國建造。于是“沃野千里,號為陸海”,秦國因而大富。 《周禮》溝洫制中說,井田制是具備大規(guī)模水利的一種制度,此說不可信。但當時已有相當?shù)乃d修,則為事實。 《周禮》又載曰:“遂上有徑;溝上有畛;洫上有涂。澮上有道;川上有路?!?p> “遂”為2尺寬,其人行道曰“徑”;“溝”為4尺寬;“洫”為8尺寬;“澮”為16尺寬;一“川”為一萬家地,為900萬畝,其大水田曰“川”?!皬健鄙峡膳芘qR;“畛”上可通行大車;“涂”上可跑乘車①;“道”是雙道,同時可并行通過兩乘車;“路”大約二丈寬,可同時并行通過三乘車②。 以上為《周禮》書中之講法,可見當時水利興修與陸路建設已初具規(guī)模。《周禮》出書于戰(zhàn)國末年晚周時代,其時已有大批農田出現(xiàn),先沖破了格子線,山川也開發(fā)了。種植稻麥需要較多水利興修。 接著,可稱為第三農業(yè)經(jīng)濟的桑麻事業(yè)興起了。桑麻生產事業(yè)最興盛的要推當時的齊國。齊有“冠帶衣履天下”的美譽。即當時全中國所穿戴的衣、帽、帶、鞋均是齊國產品。古代“抱布貿絲”是一個商業(yè)行為。當時齊、魯?shù)貐^(qū),千里之地,極目遠望,遍植桑麻,其絲麻織物,足供全國人穿用。人吃米麥有所限量,但衣著卻可奢侈些,衣服可多做幾套。此為孟子時期所無;這是孟子以后的事了。 新生產事業(yè),諸如煮鹽、采鐵、紡織、水利、捕魚、鑄錢、伐木等,在《左傳》中是沒有的,乃是封建制度被打破后的新生產、新經(jīng)濟。 一、秦代土地兼并及土地私有制 封建制度崩潰后,戰(zhàn)國時代進入新經(jīng)濟形態(tài)及新的經(jīng)濟情況;到秦漢時,其經(jīng)濟情況與經(jīng)濟政策又繼戰(zhàn)國時代而有所發(fā)展。 封建社會時有上層的貴族和下層的平民。貴族在政府階層,平民在社會階層。但此時的社會大體上是平等的,因當時之井田制度,實是一種均田制度,并無你貧我富的現(xiàn)象。 封建社會時的人民所以造成不自由,是因為農民必須跟隨地主所分配的田地,不能另辟土地;工商業(yè)人士則必須繼承上一代的職業(yè),世代相傳,無法改變。彼等均以服侍貴族為職志,不能另轉職業(yè),故依賴性甚強,自無法自由隨意地去發(fā)展原先固定職業(yè)以外的業(yè)務。 封建制度破壞后,土地開始可以兼并,或用暴力強占,或用錢幣收買。亦有了可自由經(jīng)營的工商人士;有了貨幣,可以自由交換貨物;一切工業(yè)生產物均有一定的經(jīng)濟價值。 社會上造成貧富不均的原因,是因為從事農耕的人,在格子線破壞后,便把空地、路徑、水澤都辟為耕地,土地又可以兼并,又可以侵占?!睹献印る墓吩疲骸氨┚劾簦芈浣?jīng)界?!庇捎诘刂骺梢栽黾幼舛?,也不加禁止了,反而加以鼓勵。一面以貨幣收買土地,因此從事農業(yè)生產的人,也有了貧富之分。 社會上又有了可以自由從事工業(yè)生產的人,有的獲利極高;亦有了商人,可以用貨幣自由交易商品。他們以低價買進,以高價賣出,商人借著此種商業(yè)行為而獲利。因此秦以后的社會中,其平民如農、商、工各種職業(yè)的,亦多有成為富豪者。按諸事實,自戰(zhàn)國時起,中國已是一種四民社會。除了上述農、工、商之外,尚有一種“士”,《論語》中云“學而優(yōu)則士”,此種“士”乃西方社會所無。亦非中產或有產階級,卻是社會上的領導者。此種讀書人有其流品,乃經(jīng)過考試而任官,與貴族的世襲社會絕不相同。中國的政權,亦可稱為士人政權。 中國人可以說具有任何宗教,也可說,什么宗教都沒有,以“士”領導人民,使人人奉公守法。總之,中國可說是四民社會,包括宗教、政治、經(jīng)濟、社會。教主是孔子,教育出很多士人來領導此社會,而士也成為四民之首。 秦始皇時明白肯定的廢封建,定郡縣,是一項極為進步的政策。當時丞相王綰就主張冊封始皇諸子于荊、齊、燕邊遠之地,以鎮(zhèn)服剛被平定之諸侯。 當時任廷尉的李斯提出反對。始皇認為“天下共苦戰(zhàn)斗不休”,如要息戰(zhàn)弭兵,決不能再封建。其后有博士淳于越又主張封建,認為要師古非封建不可,又為丞相李斯所力斥。始皇認為行郡縣制才可使國家達于永久的和平,實為中國歷史上政體之大躍進,是一種極純潔偉大之理想①。 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據(jù)《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使黔首自實田?!笔谷珖耐恋厮接兄贫日胶戏ɑ?p> 中國的土地制度演變情形,由古代的井田制,到列國有所改革。如: 齊國“按田而稅”②;晉國“作爰田”③; 魯國“初稅畝”④; 楚國“量入修賦”⑤; 鄭國“作丘賦”⑥; 魯國“用田賦”①; 秦國“初租禾”②。 秦始皇三十一年時,人民可向政府呈報自己擁有之田地。即所謂“自實田”之意,并推行實物稅制。即由此時起,土地可以自由占有,可以自由買賣。即土地開始合法兼并。《漢書·食貨志》謂商鞅:“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買賣?!庇盅裕骸凹扒匦⒐蒙叹?,壞井田,開阡陌。然王制遂滅,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萬,而貧者食糟糠?!?p> 連當時的將軍們也莫不有兼并土地的意圖。此即秦始皇時“授民授疆土”的賞賜制度。如王翦奉命伐楚前,向始皇請賜美田園宅便是一例。秦時亦設立軍功爵:如斬獲敵人一首級者,便可“賜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而富者成為大地主,貧者成為向地主租田之佃戶。二、秦代經(jīng)濟農工商并重 在歷史上凡敵對的雙方有所斗爭,往往眼光淺而文化低的一方戰(zhàn)勝眼光較遠文化較高的一方,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一個文化較高的民族,經(jīng)濟制度也較為復雜,而且人才分散在各方面,有做官的,有經(jīng)商的,有辦教育的,有搞藝術的……因此力量分散了,不像文化較低的民族,壯丁不種田而專職打仗作戰(zhàn),不必分心于其他方面,生活單純。 自古以來文化高的國家往往戰(zhàn)敗。如當時東方之齊國經(jīng)濟條件最高,而秦國最低,秦因而獲勝。在西方,猶如北方蠻族打倒了文化經(jīng)濟高的羅馬。 今日美國經(jīng)濟情況勝過俄羅斯,但不一定打得過俄羅斯③。又如日本占領中國,經(jīng)過八年抗日戰(zhàn)爭,中國終能不亡,中國當時經(jīng)濟較為落后亦為其中原因。秦始皇做皇帝后,并不重農而輕工商,而是農工商并重。他廢封建,興郡縣,政治上有進步,度量衡制度也很高明。他不依照商鞅之政策,所行之政策乃近乎東方諸國的經(jīng)濟思想,重視工商業(yè)投資,也不純用法家思想,而含有儒家學說在內。 我們看輔佐始皇治國的李斯經(jīng)濟思想,即可見其一斑。 瑯邪刻石言:“勤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 石門刻石云:“男樂其疇,女修其業(yè),事各有序,惠被諸產。”上兩則說明李斯重視農業(yè),提倡男耕女織。 李斯焚書奏說:“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贝藙t力言農工并重。 據(jù)《史記·貨殖列傳》所記載,因烏氏倮以經(jīng)營畜牧業(yè)而成巨富為秦始皇所尊重;巴蜀寡婦清因丹穴而致富,始皇尊敬之而為其筑女懷清臺。 李斯《諫逐客書》中云:“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隨和之寶,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劍,乘纖離之馬,建翠鳳之旗,樹靈鼉之鼓,此數(shù)寶者,秦不生一焉?!雹俅颂幷f明了秦主張對外貿易開放,各國間物資互相交流。李斯認為應做到“地無四方,民無異國”。這樣才能互惠互利,貨暢其流。 從上述可見,秦代的經(jīng)濟思想是農、工、商業(yè)并重的。三、秦代的工業(yè)發(fā)展 秦極為重視水利事業(yè)之興建,如“決通川防”。當時齊國與趙、魏以河為境,各自筑堤者;又有壅水不下,以害鄰國者,此時一律破毀堤防,打通壅水,整飭各地陂渠,以溉田畝。據(jù)《史記·河渠書》所載:“命蜀守李冰壅江水作壩,穿二江以通船,灌三郡之田畝,使四川沃野千里,號為陸海?!庇帧对浇^書》載:“同起馬塘,湛以為陂,治陵水道到錢塘,越地,通浙江?!贝说人O施,使當時農業(yè)生產和交通運輸,獲得極大利益。 秦代工業(yè)方面,由于秦統(tǒng)一后之社會趨向安定,工業(yè)亦隨著當時農業(yè)商業(yè)的發(fā)展而有所恢復和進展。如冶鐵、冶銅、紡織、造船、建筑、制漆莫不皆然。 如冶鐵業(yè)在戰(zhàn)國時已有可觀之成績?!豆茏印さ財?shù)篇》云:“凡天下名山五千二百七十,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有九。上有丹砂者,下有黃金;上有磁石者,下有銅金;上有陵石者,下有鉛錫赤銅;上有赭石者,下有鐵?!笨梢娭袊V藏之富。秦時已有管理鹽鐵市及征收鹽鐵稅之官吏。 始皇時,遷移東方豪家12萬戶于咸陽,尚有遷往巴蜀、南陽等地者。其中便有大冶鐵商人。如蜀之卓氏,其祖先原是趙人,便是冶鐵致富者,他要求遠遷,遷到臨邛,“即鐵山鼓鑄,運籌策,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田池射獵之樂,擬于人君”。 又如山東的程鄭,遷到臨邛,亦是冶鑄鐵礦致富,其富足與卓氏媲美。又如宛孔氏,本為梁人,用冶鐵為業(yè)。 又如將魏人孔氏遷到南陽,“大鼓鑄,規(guī)陂池,連車騎,游諸侯,因通商賈之利”。 秦始皇時冶鐵業(yè)政策,由民間經(jīng)營,政府收其稅,撥歸少府,供皇帝使用。司馬遷的高祖便曾任秦時鐵官。 秦代之冶銅業(yè),也正如冶鐵業(yè)一般,繼承自戰(zhàn)國時代。如傳世的銅鑄兵器,咸陽鑄造的相邦戈,為秦王政五年時制造;上郡制作上郡戈之一,為秦王政二十五年制作。監(jiān)造者為呂不韋及上郡守,又有“工師”、“丞”等官員負責生產管理。其他重要的銅器生產有權、量、兵符及錢幣“半兩錢”等。 又如始皇收天下兵器,“聚之咸陽,銷以為鐘,高三丈,鐘小者皆千石也。銷鋒鏑以為金人十二”,各重24萬斤①。此為一種弭兵理想之實施,亦可見當時冶銅技術已極高,冶銅規(guī)模亦已極大。 秦之制漆工業(yè)亦相當發(fā)達,產量亦甚豐。秦二世即位后,欲以漆油漆其整座阿房宮②,并欲“開渠而運南山之漆”③。雖受大臣勸阻未行,但亦足見此時產漆之豐富。 秦之紡織業(yè)依附于農耕之家, 男耕女織乃當時農業(yè)經(jīng)濟之特點。當時紡織主要為麻布,除自用外,亦用來出售,絲織業(yè)亦相當進步。《史記·李斯列傳》之“阿縞之衣,錦繡之飾”及《貨殖列傳》所記之烏氏倮“求奇繪物,閑獻遺戎王。戎王什倍其償”,文中提及之絲織品名已知出產之絲織物已非常精美。 秦代造船工業(yè)亦有新的發(fā)展。據(jù)《史記·秦始皇本紀》及《淮南子》所載,當時已有很多數(shù)量之內河船航行于黃河、湘江、漓江、云夢、長江、錢塘江及泯江之間。至于海上運輸,已可自長江口直達瑯邪,從瑯邪繞榮成山到之罘。且始皇曾在之罘海面“見一巨魚”,射殺之。當時已可差遣“童男童女數(shù)千人,入海求仙人”,可見造船業(yè)之發(fā)達。 秦代建筑業(yè)也極發(fā)達,始皇“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北阪上”①。當時咸陽的新建筑,實匯集了戰(zhàn)國時各國的營造藝術之大成,并在關中建離宮別館300多所。至于建造帝王陵寢,亦承襲了儒家理論,造成中央政府的充實物質外貌,造成全國共仰之新首都。陸賈《新語》曾批評他說:“秦始皇驕奢靡麗,好作高臺榭、廣宮室,則天下豪富制屋宅者,莫不仿之。設房闥,備廄庫,繕雕琢刻畫之好,博玄黃琦瑋之色,以亂制度。”可見當時之帝王與民間,已享受著高度之建筑技術及雕刻繪畫藝術了。

四、貨幣與度量衡制利商業(yè) 秦代商業(yè)也隨農工業(yè)的發(fā)展而勃興。民間自由營業(yè)的中小商人也日益眾多。《國語·齊語》記載:“負任擔荷,服牛軺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市賤鬻貴,旦暮從事于此。”當時的商人,已“能金玉其車,文錯其服;能行諸侯之賄,而無尋尺之祿”②。 當春秋戰(zhàn)國時發(fā)號施政的大城市,至秦代均兼具了商業(yè)大城市的特質。如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魏之溫、軹;韓之滎陽;齊之臨淄;楚之宛丘;鄭之陽翟;三川之二周,多數(shù)在今河南、河北及山東地區(qū),都成了“富冠海內”的“天下名都”①。此外如山東之即墨、安陽、滕縣、定陶;山西之離石;河南之大梁(開封)、南陽;山西之安邑、長子;河南之新鄭;湖北之鄢郢(宜城);安徽之壽春(壽縣);江蘇之蘇州;河北之濮陽;陜之雍(鳳翔)、咸陽,亦都是有名的商業(yè)城市。 為了發(fā)展商業(yè),隨著有史以來郡縣制的創(chuàng)局,秦始皇把戰(zhàn)國時代四分五裂各自為政的舊經(jīng)濟制度一律取消,而重新建立全國統(tǒng)一貨幣制度和度量衡制度。 中國的貨幣開始甚早,起初使用的不一定是錢幣。它可用貝、龜、珠、玉作貨幣。至春秋末年戰(zhàn)國時才開始有錢幣。如齊、燕主要用刀形錢幣,趙國亦有用刀幣的,通用于齊國臨淄、河北邯鄲等地。 韓、趙、魏三國用的貨幣似布②,流行于河南開封的梁、河南安陽的魏及山西的離石。 楚國用小方塊的金餅作為主幣;輔幣則用海貝似的銅幣,俗稱蟻鼻錢,通行于湖北江陵、河南淮陽等地區(qū)。 當時各國錢幣不同,猶如今日之英鎊、美元和澳元一樣,使用時換算困難,為求商業(yè)上的交易方便,遂使全國用同一種貨幣。 《漢書·食貨志》云:“秦兼并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鎰為名,上幣;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不為幣,然各隨時而輕重無常。”當時幣分兩等,一為黃金,單位是一鎰(一鎰可能重24兩),為上幣;下幣為銅錢,稱半兩錢,為重半兩之環(huán)形錢。此時遂將戰(zhàn)國時之各種錢幣因輕重、大小、形式各不相同,遂一律禁用,商賈從此稱便。 始皇時亦統(tǒng)一度量衡制。其實秦孝公時,商鞅根據(jù)李悝之遺意,已“平斗斛權衡丈尺”,已初步統(tǒng)一度量衡了。不過,至始皇才確立一種定制。 據(jù)《考古圖》所載《秦權銘》云:“廿六年,皇帝盡并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一,歉疑者,皆明一之。” 《史記·秦本紀》亦云:“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使商品的重量、容量與長度有了劃一的準則。始皇亦把當時各國不同寬度的車軌劃一化。使全國的車輛皆寬六尺。后來在瑯邪的碑石刻頌:“皇帝作始,端平法度,器械一量?!?p>五、苛捐重役致秦滅亡 始皇對農牧工商業(yè)之經(jīng)營有大成就者,常加獎勵,并懷敬意。如烏氏倮以畜牧起家,“畜至用谷量馬牛。秦始皇令倮比封君,以時與列臣朝請”。又巴蜀有寡婦清,以經(jīng)營丹穴累積至巨富。始皇以清能以寡婦守其業(yè),“以為貞婦而客之,為筑女懷清臺?!庇秩缡蓟誓┠?,班壹避地于樓煩,畜牧馬牛羊數(shù)千群。入漢初,以財雄邊。出入弋獵,旌旗鼓吹。年百余歲,以壽終。故北支多以壹為字者。 以上諸富豪,皆能在經(jīng)濟上有所開發(fā),助長民族擴展,可說是秦代社會一種活力的表現(xiàn)。秦之速亡,并不在于廢封建而創(chuàng)立郡縣制,而是統(tǒng)一天下以后,役使民力過多過急。如為建造阿房宮及驪山陵寢就勞役了70多萬人;戍守五嶺役使50萬人;戍守長城役使30萬人。加上墮城郭、決川防、夷險阻及筑馳道的力役,恐經(jīng)常得征用200萬勞動人民,乃是驚人之數(shù)。民力安得不竭? 古代封建小國,每冬農閑時節(jié),人民得為貴族封君服役三日,行程不過三四日,連來回路程計算在內,不過十日便可完工。現(xiàn)在秦代統(tǒng)一后,版圖擴大,如寓居江南會稽地區(qū)被派到北京以北的漁陽地區(qū),相距遙隔數(shù)千里,沿途食宿自備,其苦況可知。 由于政府動用如此龐大之勞動力,糧餉物資自亦相應增多。原來征收十分之一的田租,可能增加到十分之五,甚至更多。 《漢書·食貨志》云:“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庇种^:“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內興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賦,發(fā)閭左之戍?!笨赡苓€要繳供軍事費用的人頭稅。人民在苛捐重役之下,且當時秦人對東方各國之人,仍以戰(zhàn)勝奴虜視之,指揮鞭撻,毫不體恤。 始皇卒后,趙高弄權,人民之怨望更深,戍卒一呼,響應者眾,秦遂滅亡。 一、西漢幣制的變遷 漢代時,當作黃金的貨幣以斤為單位。以一寸立方黃金為一斤計算。與秦代之以“鎰”為單位已有不同。大概一萬錢相當于黃金一斤。 漢代之錢幣以銖為重量計算準則,以12銖為一錢幣之單位。根據(jù)《算經(jīng)》,24銖為一兩計算。故12銖錢亦為半兩錢,一銖等于100黍,十黍等于一絫。 根據(jù)《漢書·食貨志》所記,因為秦錢太重,遂鑄造輕便之篋錢,即民間所稱之榆莢錢。此種漢初所鑄之莢錢,重一銖或三銖,亦當半兩錢用。但民間嫌其太輕少,遂又行使八銖錢。 漢文帝時曾鑄四銖錢。但莢錢與四銖錢質劣量輕,且文帝時放任民間私鑄錢,因此造成商賈官員鼓鑄謀利。由于貨幣大小輕重不一,私幣充斥市場,而將質量降低,價格提高。幣制造成混亂,使社會上金融動蕩不安,國家財政大受影響。當時賈誼曾上奏疏給文帝,列述貽害之烈。 漢武帝鑄造五銖錢①,禁止私人鑄錢。武帝元鼎四年,整頓全國幣制,將鑄幣權收歸中央,郡國亦不得鑄錢。專令水衡都尉所屬之鐘官、辨銅、均輸三官,負責鑄造新的五銖錢,通行全國,以統(tǒng)一貨幣。 統(tǒng)一幣制后,武帝以后100余年之西漢,共鑄造銅錢280億枚,使國家財政得以安定富實。 武帝時又鑄造了一些用其他金屬或物質制造之貨幣。如將鹿皮造成皮幣;又用銀錫等金屬鑄幣曰白金三等,曾經(jīng)紛擾一時。以后遂專鑄五銖錢,一直甚受后世歡迎。 漢自武帝以后,以五銖錢最為普遍流通。至王莽時才改幣制,為五物、六名,及28品。金、銀、龜、貝、錢、布為六名;錢布均用銅,故為五物,分別為28等,極為復雜,為人民所憎厭。直至后漢光武帝,仍恢復使用五銖錢。此后一直至三國、南北朝及隋朝,仍有繼續(xù)鑄用五銖錢。大概十個五銖錢共重一兩。自秦2000年來,此種傳統(tǒng)性之優(yōu)良幣制使金融穩(wěn)定,是中國一種了不起之貨幣制度。二、西漢貨幣幣值及用途 西漢時之幣值如用米價計算較易明白。但漢代之米價只記載特別高或特別低者,而無一般的普通價格,不能作準確之憑證。 漢宣帝時米價最賤,一石米只需五個錢。“石”非“量”名,為“衡”名。大約120斤為一石。當時有常平倉之制度,實為中國一偉大的制度。當時由耿昌建議,米價賤時由政府收買,使政府與民間兩受其利①。當時邊界趙充時一斛米售八個錢,可能是最廉宜的米價了。 漢代最高米價當為元帝時,石米300余錢;亦有說當時石米2000余錢的,總之是漢代最貴的米價了。 太史公《貨殖列傳》云:“糶米二十文一石則病農;九十文一石則病商。”②最標準之米價當以30至80文左右之間,即最貴不超過80文③,最便宜不低于30文。此為戰(zhàn)國初年李悝所提出之意見。 總之,漢代一文錢之用途要比后代等值貨幣之使用價值為高。如清代要用七元才能買得一擔米,可見古代之錢幣價值較大。 錢的第二種重要用途是用來代替更賦。漢代有更賦,當時的農民除了服勞役外,一般自23—50歲的男丁,尚須服兵役。其兵役包括“更卒”、“正卒”和“戍卒”三種。 …… 錢的第三種用途是有關家庭日常開支。李悝說,一農民每月收糧得錢。但是一年之中的花費,包括閭社、嘗新及春秋之祀,300錢已足夠;一人一年之衣著費用300錢亦已足夠,可見漢代錢幣之價值甚高。 漢之三公(大司馬、大將軍及丞相)每月俸祿6萬錢,御史大夫月入4萬錢,看似不多,其實照當時米價及更賦折錢繳付來計算,已是不俗。當時一家人若擁有十萬錢之財富,已可謂中等之家,即所謂“十金中人之產”是也①。可見大司馬年俸70余萬,其豐厚可知。 漢元帝時,全國只有70多億錢,當時來說是一筆巨額數(shù)字,比諸今日卻是微不足道。 當時皇帝賞賜大臣100金或200金,已是一筆巨大之數(shù)目,足成大富,因其時有十金者已成中等之家矣。三、漢代的役賦與田租 更賦,原是力役的一種,不過可以用錢代役。但西漢尚有一種徭役,不論男女,均得為國家或王室服役。如建城池、造宮殿陵墓、修馳道、治江河、水利灌溉工程、填塞黃河缺口、運送糧食物資赴邊境等。規(guī)模有大小,有多至數(shù)十萬人者,時間由數(shù)天至數(shù)年不等,十分辛苦,富豪多有逃避,遂多由平民負擔。 除了力役,重要的為田租,為國庫最主要之收入。高祖時行輕稅政策,《漢書·食貨志》云:“天下既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駟①,而將相或乘牛車,上于是約法省禁,輕田租,什五而稅一?!备咦嬉詰?zhàn)亂之后,國窮民敝,皇帝所乘馬車想找同一毛色的四匹馬都不可能。為了紓解民困,便輕稅十五分之一。稍后因軍費孔急,又略增田租。惠帝時又恢復十五稅一;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采納晁錯“重農貴粟”政策,免租一半,稅三十分之一,十三年全免田租一年;景帝二年時改十五稅一為三十稅一。直至西漢末年,田稅一直是三十稅一。 隨附田租的,還有按田畝多寡須繳納藁稅(即禾稈),以供皇帝及軍隊喂養(yǎng)牲口之用。 漢代還有按人口出錢的人頭稅,名叫算賦和口賦,乃自秦代之口賦發(fā)展而來。 算賦是無論男女,凡15至26歲者均要繳納。高祖四年開始,每人每年一算,即120錢,文帝時減為40錢。女子15至30歲不出嫁的,算賦要按等加收,分為五等,按等收至五算。此乃為了鼓勵人口增長,提倡早婚,否則加收算賦。 口賦是征收7至14歲的少年男女的人頭稅。每童每年20錢,為天子之私收入。武帝時提早至3歲開始納口賦,不少平民因為付不起口賦,將嬰兒弄死。元帝時,接納大臣禹貢建議,恢復自7歲開始才征收口賦。 西漢之田租很輕,但一家人之算賦與口賦,合算起來負擔相當重,因此造成社會上商業(yè)普遍不景氣,消費能力低,一般商品都買不起,只是上層階級的批發(fā)生意尚可,而小商店生意甚差。但人口稅(算賦與口賦)非繳不可,免繳一途唯有出賣本身,才能免算賦以減輕負擔。繳不起的則做官的奴隸,罰做苦工,或賣給有錢人,由主人代出算賦。漢代規(guī)定,奴隸每人每年由主人繳納240文。養(yǎng)奴隸者反而占了便宜,因獲得廉價之勞動力。亦由此可知漢代已有奴隸出現(xiàn)。 另外尚有一種可以販賣的奴隸,正如歐洲人去非洲買得黑人再轉手賣給美國人當奴隸。中國邊疆曾有少數(shù)民族的販賣,有所謂“僰童”者便是。 總之,漢代之所以有奴隸,乃是因繳不出算賦、更賦或戍邊費而造成。但當時亦有一種善心人愿為窮人代為繳費的。四、漢代有“素封”千戶侯 西洋人士判斷羅馬、埃及之古歷史只看一種遺物,但中國之古文物有詳確之歷史數(shù)字。故西方人對中國之鐘鼎甚為珍重,因彼等借此可獲知中國歷史具體之數(shù)字與記錄。 古代諸侯有封君,他們兼理政治。漢代亦有,但漢之封君不管政治,只理租稅,即所謂“食租稅”。如每年率戶200,封君可每戶取其200錢之租,等于其生活費之三分之二。故1000戶年獲20萬錢,是謂千戶侯。照近代計算,1000錢為一銀元,千戶侯之年收入只有20銀元,但當時之利息是二分。如100萬錢,每年利息就有20萬錢。如具有此資本,即可形同“千戶侯”。太史公稱之曰“素封”,意即無人封他,但有此利息收入,即等于封了他。 如一家豢養(yǎng)50匹馬,即等于20萬錢,亦即等于150頭牛,或250頭羊,或250頭豬,亦等于魚塘養(yǎng)1000石魚(一石為120斤),亦等于1000棵棗樹或栗樹或橘樹,亦等于1000畝田。由于上述每一種動物或植物或田地均相當于20萬錢,亦即等于一個千戶侯,即太史公所稱的“素封”了。 如以田地來衡量,有一萬戶之城,在城外不遠之帶郭處有佳田(上上田)1000畝。普通一畝地產一石米,其值為200文,則1000畝田地才合到20萬錢。比較來說,養(yǎng)50匹馬或250頭羊或種1000棵橘樹較為容易,但要1000畝城郭上田才抵得上述馬、羊之數(shù),農民經(jīng)濟情形之困苦當可想見。尤其是錢貴而米價低的時候,農民生活便更艱苦了。 漢代之錢價高,故當時之商業(yè)是在上層而非下層。古代商人謂之賈,經(jīng)營如今日之批發(fā)生意,并無鋪面。如唐代《太平廣記》所載,大門外是小門,由窄巷進入,其內大如皇宮,貨物堆積如山。外貌看不出是店,亦無懸掛招牌,而店鋪設在大廳之內,此為當時一種經(jīng)商之方式。另有一種如天橋之市場,等于今日之擺地攤,日出開攤,日落收攤。此為古代在城圈內做小生意之一種方式。 如當時有人栽種千樹之橘,可得凈利20萬錢,即每棵橘樹可賣得200錢,如每樹結果子100個,每橘售兩文,可見值錢。不過,其銷路要視商業(yè)地理而定。 當時商品有三條經(jīng)銷線。一至長安;二至洛陽;三至廣州。如出產十萬枚橘,分別運送至商業(yè)大城市,先用大船由十二陵運送至州。到目的地后搬運上岸再用車子運送,將一切成本計算在內,即包括種植、運輸?shù)纫磺匈M用,及售出后盈利所得,1000棵橘樹當值100萬文之價值。 商人做生意時要雇用員工,讓其穿絲綢衣服,坐上好車輛,排場大,以便做成大生意。如用車馬由十二陵運三萬枚橘至長安,尚需一位能干精明之帶隊人員,此人即是被主人收買之奴隸。但當此位奴隸外出替主人辦事,如替主人押運水果赴外地售賣時,其所享受待遇極為闊綽,事情辦完尚可與主人同分黃金。 又如當時之女奴隸,其妝扮比皇宮中的宮女還要漂亮,因而當時之少女,便向往做女奴隸。 當時之“奴隸”稱為“奴客”;種田稱為“客田”;“客”為尊稱之意。真正的奴隸有正式文書,“奴客”則無賣身文書。其待遇比普通農民好得多,可乘馬車穿錦衣,應酬于王侯將相之間,昂首闊步做其生意。 所謂以100萬文之成本可賺20萬文,這一切“奴客”的開銷費用并不計算在內。五、先秦諸子對農商的評價 如謂封建井田制是一種制度,則政策亦是一種制度,該政策乃針對某一種經(jīng)濟狀態(tài)而發(fā),此政策乃根據(jù)某一思想而決定。 戰(zhàn)國以后的經(jīng)濟時態(tài)是一種自然的演變。到了秦漢時代之經(jīng)濟狀態(tài)便較封建時期為復雜,且貧富不均之現(xiàn)象日益明顯,尤其是當時之農民與商人更甚。 在貧富不均的嚴重情況下,政治家采取兩種相應的不同態(tài)度。一種態(tài)度是自由的、放任的,繼續(xù)任由工農業(yè)自然地發(fā)展下去,并沒有加以特殊的壓迫或加以扶植。 另一種態(tài)度是對貧富不均的現(xiàn)象采取重農輕商的政策,即對商人加以遏抑。 上述兩種態(tài)度,在秦漢時亦有出現(xiàn)。儒家中的孔子,在《論語》中少有提及商賈之事。對農業(yè)之事亦不大講到。不過他的學生要學耕事及園藝,曾向孔子請教??鬃踊卮鹫f:“吾不如老農,吾不如老圃?!雹?p> 孔子訂禮樂,刪詩書,在《詩經(jīng)》上有很多是歌頌農村與田園生活的。 《書經(jīng)·無逸篇》云:“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則知小人之依。”照此說則似有重農之意。《禮記·大學篇》則主張“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 又如《孝經(jīng)》中提到的“因地之利,以順天下”,這是孔子弟子曾子主張發(fā)展農業(yè)使民食富足而安定。 孟子時商人興起,影響當時經(jīng)濟甚巨。但《孟子》書中似無提及商賈之事。不過孟子相當重農?!侗M心篇》云:“易其田疇,民可使富也?!?p> 又《孟子·公孫丑篇》云:“耕者,助而不稅,則天下之農,皆悅而愿耕于其野矣?!?p> 《孟子·盡心篇》特別提及要勸督農桑,教民耕織,使地無曠土,國無游民。所以文中說:“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勤耕織,多生產,則人民自然由富庶而興仁了。 法家中有兩派思想:一派以放任為主,主張扶助工商業(yè)。《管子》書中即重視工商資本,此種思想在東方各國流行,如齊、趙、魏、韓等國均是,可謂自由經(jīng)濟主義者。 法家中的另一派主張遏抑工商業(yè)。如《商君》①一書中所載,則重農而抑制工商。商君認為是農業(yè)生產戰(zhàn)斗化的社會,不應太重視工商業(yè)。 商君思想在西方的秦國實現(xiàn),可謂重農的統(tǒng)制經(jīng)濟思想。 《管子》書中所載與商鞅所主張者,同是為了國家的富強作出發(fā)點,但實施方式有所不同。 道家的經(jīng)濟思想可謂重農輕商。 老子排斥物質文明,所以主張“見素抱樸”。 莊子輕視財貨,故曰:“擿玉毀珠,小盜不起?!?p> 莊子與老子,可說均偏重于精神生活,厭棄仕途,過其田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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