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義軍按】:關(guān)于東北抗日聯(lián)軍十一軍軍長祁致中之死已經(jīng)是一個老問題了,史料也很多,有戴鴻賓在張壽篯的壓力下做的假證言,也有陳雷、于保合、李在德在不同歷史時期寫的材料,今天我披露一封于保合給趙尚志外甥李龍的一封信的片段。在這封長達11頁的于保合親筆信中,涉及祁致中之死的有5頁,主要內(nèi)容如下:
關(guān)于祁致中之死的一份史料
——1982年6月6日于保合給李龍的信片段
李龍同志:

您6月1日信我今天(6月5日)收到。在哈遇到陳雷否?他題寫封面否?我又去信讓他寫?!?/p>
先尚連升逃在海倫造謠,又加上戴鴻賓又逃至海倫,經(jīng)張(李)逼誘、嚇唬,叫戴鴻賓說趙:“要殺北滿委員(張)”
這里有張已聽尚連升、陳紹賓說的謊話為基礎(chǔ)。
又審戴,戴害怕張,又害怕趙。因怕趙逃至張。怕張開除戴黨籍,又有文字證明“請不要開除”。張說,不能逃脫與趙合謀殺祁(認為殺祁戴有錯誤)實際至今我認為殺祁是對的。因祁有錯誤、有罪過,他要造反殺趙,有陰謀(黨支部黨員匯報)跡象表現(xiàn)。況祁戰(zhàn)時(打烏拉嘎)不執(zhí)行軍令有錯誤,而陰謀開黑會,預謀殺趙,危險!是支部決定的,不是趙一人決定的。
殺祁是當時條件所致,殺的對!不是現(xiàn)在條件有監(jiān)獄、法庭。我認為《東北抗日烈士傳》給祁致中(定)為“烈士”是錯誤的,不符合歷史事實,應(yīng)向中央報告,糾正次錯誤(非事實),作假欺騙中國人民,中國人民是不可欺騙的。中國共產(chǎn)黨干出這樣事作假,欺騙人民,是錯誤的。不合乎陳云同志指示精神:黨史資料要“立準確”。“要立準確”不能欺騙人民。黨有錯誤對人民講,承認錯誤,不能弄虛作假欺騙人民。
我堅持認為當時條件殺祁是對的!趙沒有錯,即使有錯,是上級對下級處分重一點,原則沒錯,本質(zhì)沒錯,不是陰謀殺祁。是祁有罪、有錯誤。他自己也承認有錯誤,問我:“趙怎樣對他處分?”這是他對我說的話,我記的很清楚。祁致中在行軍中問我:“我不執(zhí)行命令有錯誤,趙對我怎樣處分?”問過我這樣的話。說明他承認有不執(zhí)行軍事命令之錯誤,聽候處分。但后來開秘密會議數(shù)次,一到宿營地就找獨立師的他的部下人議論,有陰謀活動,黨員們發(fā)現(xiàn)可疑,匯報支部。劉鳳陽匯報趙尚志怎么辦?李在德也將祁之活動報告趙尚志。
因此,被迫,不得已,才開支委擴大 會。趙開始他本人未參加,以后支委絕大多數(shù)決定意見,對祁處死。請示趙來開支擴會,趙補充發(fā)言,支委決定殺祁。趙沒有什么錯誤,按組織手續(xù)辦的,都是對的。
而后開群眾大會,人在林子坐下,宣布祁之罪狀,支委會決定開除祁致中黨籍,并處以死刑。以上都經(jīng)過組織手續(xù)的,有陳雷參加作證。
為什么殺祁致中有錯?錯在那里?!
1、是十一軍軍長嗎?如當時是十一軍軍長(省黨委員)(需要)經(jīng)省黨委批??墒牵强偛恐惫匍L,普通黨員,不必要經(jīng)北滿省委批準。總司令有權(quán)處理這問題。何必他人干涉?
2、他是山林隊,收編的人,不是黨基本隊。那時所知:八、九軍頭頭謝文東、李華堂都降日了,打死政委劉曙華的教訓不能重演。我們黨有責任保護黨的領(lǐng)導,不被叛徒打死之責。
3、祁犯有抗違作戰(zhàn)命令之錯、罪,這一條也應(yīng)處死。戰(zhàn)時抗令,何不殺頭?中外傳統(tǒng)。況且有陰謀,竟被我黨員、組織發(fā)現(xiàn)。犯錯誤之后,又搞陰謀殺趙活動。所以殺祁沒有錯。事實如此,經(jīng)過如此,非我等瞎編,弄虛作假也,(黨史)研究所可以調(diào)查。所以《東北抗日烈士傳》替祁弄假,稱祁戰(zhàn)死是假,抗命令怕死不動是真??偹玖畈奎h支部殺祁是真,稱戰(zhàn)死是假。共產(chǎn)黨從來是唯物主義者,不會造謠,說真話。向人民說真情。有錯,說黨政策有錯誤,可改嗎?不能欺騙人民,弄虛作假得人民擁護。恰恰相反,黨只有批評、自我批評,才能生存。從來過去,建黨至今,說真話,不騙人,才有威信,人所共知。國民黨、四人幫靠騙人起家的,(因為)靠騙人而倒臺了。
陳云同志指示,寫黨史資料“立準確”是真理,黑龍江省黨史研究所違反陳云同志指示,應(yīng)當糾正。(祁戰(zhàn)死之錯)錯也,其有他哉!
于保合等(蓋章“于保合印”)198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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