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三郎王景隆,其父王瓊在朝中受奸臣的陷害不被皇帝重用,于是王瓊辭官帶全家回到老家南京,后又讓三子王景隆回到京城收要自己過去來往的銀錢,由于家庭的重大變故三郎也很郁悶,一日在大街上溜達,忽聽到非常耳熟的琴聲,順著琴聲他來到了妓院,老鴇見不是一般的子弟熱情接待,三郎見是玉潔,很是不解,聽了蘇三的哭訴,三郎很有同感,相見恨晚,于是同老鴇說好,包下了蘇三,老鴇見是有錢的主滿口應許,三郎就每天陪著蘇三,立下山盟海誓, 時間長了,老鴇見三郎拿不出多少銀子了,就將王景隆趕出了妓院的門不許在進。幾天沒有見到三郎的蘇三感覺出事了,請假上街找到三郎,三郎說明了情況,蘇三將自己積攢的私房錢塞給三郎作路費,囑咐回家讀書,考中舉人回來救她,自己從此也不再從他人。
婷婷玉立的蘇三是妓院的一枝花,三郎走后蘇三只是彈琴,不再從人,老鴇見正的掙錢的時候不給掙錢,就威逼蘇三,蘇三誓死不從,老鴇見蘇三難為自己掙錢,就偷偷以1200兩銀子將蘇三賣給了山西的馬販子沈洪為妾,由于沈洪經常經商在外,其妻皮氏與鄰居趙昂長期私通,沈洪帶著蘇三回到老家洪洞,皮氏見丈夫帶回了一妾極為不滿,于是與趙昂密謀毒死沈洪,陷害蘇三。并給縣官送了一千兩銀子,知縣貪臟枉法,對蘇三嚴刑逼供,蘇三受刑不過,只得屈認畫押,被判死刑,被囚禁于洪洞縣監(jiān)獄,現(xiàn)在山西洪洞縣還有保存比較完整的明代監(jiān)獄也叫蘇三監(jiān)獄。
王景隆離開蘇三回到家后發(fā)奮讀書,第二年應試考了進士第八名。不久就出任了山西巡撫,在查閱案卷時,得知蘇三已犯死罪,便秘密私訪洪洞縣,探知了蘇三案的冤情。即令蘇三案全部人員火速押解到太原重新審理,蘇三并不知道三郎已經當上了巡撫,要重新審理自己的案子,以為快到執(zhí)行死期,就要離開洪洞縣的時候,蘇三心情慘重,京劇的那段唱詞就的說的這時候蘇三的心情。
王景隆為避嫌疑,托劉氏的官員代為審理,劉氏公正審理判決,蘇三奇冤得以昭雪,真正的罪犯伏法懲辦,貪官被撤職查辦。這時王景隆脫下官袍辭去了職務,與蘇三終成眷屬,歸鄉(xiāng)隱居。
【根據(jù)一位好友去山西洪洞縣旅游回來的講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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