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興來俊臣之流的下場
唐武皇時期,有酷吏周興和來俊臣,成千上萬的人冤死在他們手下,沒有他們辦不了的案子,無非是審訊手段殘酷程度不同而已。有一次,周興被人密告謀反,武則天便派來俊臣去審理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審出結(jié)果,最后來俊臣利用周興發(fā)明的新方法來審理(即用一個大甕,四周堆滿燒紅的炭火,再把犯人放進去,再頑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這個滋味),周興知道自己在劫難逃,只好俯首認罪。
這就是成語“請君入甕”的來歷。周興對別人濫用酷刑,最后自己也接受不了自己發(fā)明的酷刑。我不知道來俊臣的下場,想來也不會好到那去。現(xiàn)在有相當一部分辦案人員對別人采取相當野蠻的手段,為了自己可憐的政績,不惜摧殘別人的意志,無中生有地強逼別人承認莫須有的罪名,自己也在邊辦案邊違法(刑訊逼供、收受經(jīng)辦案件當事人親屬的請托錢物、貪污受賄等),有朝一日查辦到自己頭上又如何呢!

湖南省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阜陽市潁泉區(qū)檢察院檢察長汪成等不都是現(xiàn)成的例子嗎!
人生 禍福相依,怎知別人的例子不會發(fā)生在自己的身上,有朝一日當自己成為階下囚時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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