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底否定愛因斯坦相對論(大自然統(tǒng)一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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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此文是大自然統(tǒng)一論的第三篇。它以簡單的物理規(guī)律為依據對貝托齊的實驗結果給出了科學合理的解釋,指出了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命題、推理依據、偷換概念、不能反證、結論自相矛盾5個方面的錯誤,徹底否定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
關鍵詞:相對論、時間、空間、質量、能量。
目次
一、質量與能量是不能相互轉換的。
二、同時性的相對性是不存在的。
三、愛因斯坦的兩次偷換概念。
四、結論自相矛盾的原因。
五、相對論不能用反證法驗證。
六、相對論癡迷者們的疑問。
七、總結。
一、質量與能量是不能相互轉換的。
什么是物質什么是能量直到今天科學家們不能給出準確的定義甚至把功和能混為一談。根據大自然統(tǒng)一論(1)《自然的本源如何形成物質》可知,能是動勢,質體本身具有的動勢是體能,質體與質體之間相互作用或質體的物質場之間的相互作用傳遞的動勢就是力能;質量是質體所含總靜點量的外在表現,間接地反應了物質量的多少。物質是實存在能量是虛存在,物質和能量是自然存在的兩個方面,它們各以對方的存在為自己存在的前提,質能一體不可分割,沒有任何能量能夠離開質體而獨立存在,沒有任何質體不具有能量,所以質能是不可能相互轉換的。季灝先生在北大實驗室做的使電子加速到接近光速的實驗已經間接地證明了微觀粒子高速運動時質量并不增大,證明了質能不會相互轉換。
科學家們根據貝托齊實驗得出微觀粒子高速運動時質量會增大的結論是因對實驗分析錯誤所致。我們知道,在普通物理學中沖量等于動量,準確地說是等于質體的動量增量,當質體在作加速運動時,動量的增量等于力與時間乘積的積分。因任何質體運動都會受到阻力,F=ma公式中的力是指質體受到的合力,質體在低速運動時其所受阻力基本不變,所以普通物理學中進行理論分析時都是把阻力當作一個定值來處理的。事實上質體在介質中的運動速度越大阻力越大并且與速度的平方成比例增大,在汽車外形的設計中總是力求最小的阻力系數,但不管阻力系數是大是小阻力與速度的平方成比例增大這個規(guī)律是不變的。質體在作不斷加速運動時,速度越高所受阻力越大,如果仍把阻力當作一個定值顯然是錯誤的,其計算所得速度值必定大于實際測量的速度值,而且速度越大阻力會越大其計算值與實測值相差越大,科學家們不明其理,對貝托齊的實驗結果仍用普通物理學的分析方法,發(fā)現實測速度與計算速度不符,便根據動量公式進行了錯誤的分析,認為是質量增大了。
依據貝托齊實驗的數據可以畫出計算動量與實測動量的關系曲線,可以得出實測動量與計算動量關系的比值公式(1):Pc / Pj=[1-v^2 / c^2],公式(1)中Pc表示測量所得動量值,Pj表示計算所得動量值,[]代表根號,v^2表示速度的平方,c^2表示30萬公里的平方。由公式可看出,當運動質體速度不大時,測量所得動量與計算的動量比值基本等于1 即測量動量與計算動量基本相等;當質體運動速度較大時測量動量與計算動量的比值就明顯小于1,即測量動量明顯小于計算動量,而且速度越大比值越小,測量動量與計算動量之間的差值越大。事實上計算動量應該等于動量與阻動量之和,計算動量就是在加速過程中某段時間長度內加速器給予質體的沖量之和,即每個dt時間內加速器給予粒子的平均力與dt乘積的積分;動量是在這個時間長度內,dt內質體所受合力與dt乘積的積分;阻動量是在這個時間長度內,dt內質體所受平均阻力與dt乘積的積分;所以應該有公式(2):Pj=Pc+Pz。公式(2)中的Pz表示阻動量,阻動量的物理意義就是由于阻力的作用使質體的動量少增大了多少。根據公式(2)可知Pc=Pj-Pz將其代人公式(1)并進行公式變換,即有公式(3):Pz / Pj=1-[1-v^2 /c^2] 。從這個公式可以看出,當質體的運動速度等于零時阻動量等于零,當運動速度很小時阻動量很小,隨著質體運動速度的增大,阻動量與速度的平方成比例增大,當速度等于C時(C等于30萬公里)阻動量等于計算動量。講到這里必須強調一點,這是從數學公式推導得出的結果,而事實上由于阻力隨速度的平方成比例增大這個物理規(guī)律的存在,任何質體包括光子的絕對運動速度都不能等于C而只能接近C,即使你給質體的沖量(用普通物理學計算的)是質體達到速度C需要沖量的一萬倍,質體的運動速度也不能等于C,事實也是如此,科學家們測到的光速都是小于C的。為什么會這樣呢?下面就讓我們分析一下原因。根據公式(2)和公式(3)可得公式(4):(Pj-Pc)/Pj=1-[1-v^2 / c^2] ,從公式左邊看,無論計算動量多大即無論我們給質體多大能量,公式左邊的值都不能等于0,所以質體的速度不可能達到C。我們知道質體的動量增量等于沖量,沖量是力與時間乘積的積分,無論是計算動量即我們給予質體的沖量,還是測量動量即質體實際具有的動量和阻動量即因阻力存在而消耗的阻動量都等于dt時間內平均力與dt乘積的積分;加速過程中質體達到某個速度時,三個動量值都是達到這個速度的過程中無數個dt時間內的平均力與dt乘積的積分。加速過程中任一時刻,三個動量增量的微分都等于dt與dt時間內平均力的乘積,它們的dt都是相等的,三個微分值(dp)之間的大小關系實際上就是三個作用力之間的大小關系,所以在加速過程中,質體不同速度時的三個動量積分值之間的大小變化規(guī)律實際上也是三個力之間的大小變化規(guī)律,故,公式(4)這個動量與速度的關系式也是力與速度之間的關系式,即公式(4)可變?yōu)楣剑?):(Fj-Fc)/ Fj=1-[1-v^2 / c^2] ,公式的左邊永遠不能等于0,所以質體的運動速度永遠不能等于C;公式中的Fj-Fc=Fz,所以從公式(5)可看到阻力隨速度的平方成比例增大,當接近速度C時無論給質體多大的力都基本變成了阻力。微觀粒子的運動阻力與速度的平方成比例增大這個規(guī)律與宏觀物體運動時阻力變化的規(guī)律是一樣的。正是這個運動阻力與速度平方成比例增大的物理規(guī)律,使得我們現代物理學能測量到的微觀粒子的速度包括光的速度都不能達到速度C,正是這個規(guī)律才有了貝托齊實驗得出的速度(或動量)公式(1)和曲線。根據公式(1)和質量不變還可以推出測量速度與計算速度的關系式:Vc=VjC/ [C^2+Vj^2] ,有興趣者可以自己去推導。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知道微觀高速運動的粒子質量根本不存在增大,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就是為了解釋高速運動的微觀粒子質量為什么會增大的,所以,我說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命題就是不存在的,這就像討論一個兒童的孫子為什么會發(fā)胖一樣,是個不存在的偽命題。
二、同時性的相對性是不存在的。
同時性的相對性是愛因斯坦根據在任何坐標空間測量光速都不變而得出的,具體地說就是愛因斯坦命令光子同時在兩個相對運動的坐標空間中以不變的速度運動而得出的。但事實上光子是不會聽從愛因斯坦的命令的,在大自然統(tǒng)一論(2)《什么是時間和空間》中我們就已經知道,坐標有物理坐標和數學坐標之分,任何質體都不能同時在兩個物理坐標中運動,所以愛因斯坦所說的同時性的相對性是不存在的。當然,有人會說光不是粒子是波,波與粒子是不同的,你否定同時性的相對性是沒有依據的。因說清光是什么這個問題篇幅太大,在這里暫不討論,我將以大自然統(tǒng)一論(4)《光的真相》專題論文來說清光的波粒二象性,回答反對光子論者的各種問題,現在我們先來看看波是否能同時在兩個物理坐標空間中運動。
在高速運行的列車上,某車廂的中間放一聲源,在車廂的前后端各放一聲音接收器,兩個接收器與聲源的距離相等,聲源發(fā)出一個聲音信號,兩個接收器必定同時接收到此信號,因為聲波是在車廂內的空氣中傳播的,而車廂中的空氣是與車廂一起運動的。我們知道聲音在空氣中的傳播速度大約是340米/秒,聲波傳到接收器所用時間等于聲源到接收器之間的距離除以聲速。但從地面坐標來看,向前傳播的聲波速度等于340米/秒加上車廂的速度,由于車廂的運動,車廂前面的接收器與聲速的運動方向相同,聲波到達前面接收器所用的時間與從車廂上計算所用時間相同;向后傳播的聲波速度等于340米/秒減去車廂的速度,由于車廂的運動,后面的接收器與聲波的運動方向相反,所以,從地面上看聲波到達后面接收器所用的時間與車廂上計算所用時間也是相同的。此時車廂坐標是聲波的物理坐標,地面坐標是聲波的數學坐標,聲波在車廂物理坐標中的運動是絕對運動,在地面數學坐標的運動是相對運動。如保持聲源和接收器距離不變將它們固定在車廂的外面,此時聲音信號就是在地面上的空氣中傳播,其速度是340米/秒,由于車廂的運動,后面的接收器與聲波的運動方向相反,所以后面接收器與聲波的相對速度就是340米/秒加上車速,前面接收器與聲波的運動方向相同,所以前面接收器與聲波的相對速度等于340米/秒減去車速,故,后面的接收器必定先接收到聲音信號,前面的接收器必定后接收到聲音信號;從車廂上看也是后面的接收器先接收到信號而前面的接收器后接收到信號。此時地面坐標是聲波的物理坐標,車廂坐標是聲波的數學坐標。從分析可知,不光是質體運動包括波的運動都不可能同時在兩個物理坐標中做絕對運動。不管光是粒子還是波,愛因斯坦命令光同時在兩個物理坐標中以相同的速度運動都是荒唐的,所以同時性的相對性是不存在的。有人說光有特殊性,測速器與光源相對運動也測不出光速的變化。這個問題臺灣的蔡志忠先生早已給出了解答,那是因為用頻率與波長的乘積來認定光的相對速度的方法是錯誤的,用波長與頻率相乘的方法同樣測不出相對聲速的變化。這個問題在下一篇討論光的真相時我會詳談,有興趣者可以自己分析。
三、愛因斯坦的兩次偷換概念。
按照愛因斯坦的推導我們知道,所謂時間膨脹公式就是光沿動坐標的Y軸往返運動這個運動過程從兩個相互運動的坐標上描述所用時間的比值。從數學來看這個公式的存在必須有坐標的相互運動速度U的存在和光沿Y軸運動的速度C的存在,這個公式才存在。如果沒有U即兩個坐標沒有相互運動,這個比值就是1,如果沒有C就是說如果沒有光沿Y軸的運動速度的存在,公式中(U^2/C^2)這一項就不存在,這個膨脹公式也就沒有了物理意義,連兩個時間項表示什么都不知道了,這個公式當然就不存在。可愛因斯坦在推導長度收縮的過程中就把這個公式偷換成了只要有坐標的相互運動就有時間膨脹公式存在,硬是毫無道理地乘上一個時間膨脹公式,說是棒長縮短了。退一步說即使有愛因斯坦設定的光束存在,膨脹公式也只是對這束光運動的描述,與棒長又有什么關系呢?難道有這個光束存在棒就縮短,沒有這個光束棒就不縮短嗎?這是愛因斯坦第一次偷換概念,把必須有U和C兩個物理參數才可能存在的膨脹公式偷換成了只要有U的存在就有時間膨脹公式。
能量是什么?有人說能量是運動量的大小。這話不錯但不能作為能量的定義,因為能量還有阻動量和結合能的基本存在方式,這在大自然統(tǒng)一論(1)《自然的本源如何形成物質》中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動量是描述質體運動量大小的物理量,動量是能量的表示式,而動能是功的表示式,動量乘以二分之一速度(V/2)等于動能,動能怎么能是能量的表示式呢?動量是能量大小的表述,動能是消耗一定量的能量能做多少功,它們的物理意義不同;動量的量綱是力和時間的量綱,動能的量綱是力與長度的量綱它們的量綱不同;動量乘上V/2等于動能,動量與動能在數值上不一樣;物理意義、量綱、數值都不同的兩個物理量怎么能混為一談,怎么能說都是能量的表示式呢?動量與動能的關系有點類似于面粉與饅頭的關系,一斤面可以蒸5個饅頭,即不能把面粉說成是饅頭,也不能把饅頭說成是面粉,否則就是概念不清,把動能說成是能量不是偷換概念嗎?退一步說就算是質量與能量會相互轉換,所謂的質能轉換公式也是質功轉換公式,而不是質能相互轉換,功除以V/2才是能量的數值表述。

四、結論自相矛盾的原因。
愛因斯坦以動量不變?yōu)橐罁J為質量增大了,其推導得出的結論是任何質體達到光速時動質量都會無窮大,因此還命令光子的靜質量等于0。愛因斯坦推導出的動能公式是:Ek=Mc^2 - mc^2 ,公式中Ek是動能表示式(1/2)Mv^2的表示符號 ,M是動質量,m是靜質量。當速度等于C時,公式就變成了(1/2)Mc^2=Mc^2– mc^2 ,將公式兩邊同時除以c^2再移相就得到公式(1/2)M=m,也就是說達到光速時動質量等于靜質量的兩倍,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造成自相矛盾的原因是質量并不增大而是阻動量與速度的平方成比例增大。當質體速度接近C時,給予質體的沖量幾乎全變成了阻動量,無論給予質體多大能量都不可能達到速度C,如果不斷給質體能量,阻動量就會趨向無窮大,這就是愛因斯坦推出動質量會無窮大的原因。當給予質體的能量等于普通物理學計算達到C速需要沖量的兩倍時,質體的速度就會接近C速,此時阻動量與質體的動量基本相等,這從貝托齊實驗得出的動量變化曲線就可看到;動量與動能之間是固定的比值關系,質體接近C速時需要兩倍的動量,動能當然也是兩倍,這就是愛因斯坦得出質能轉換公式的原因,也即為什么動能推導得出動質量是靜質量兩倍的原因。
五、相對論不能用反證法驗證。
愛因斯坦設定一個光束讓其在動坐標上沿Y軸往返運動,并命令光束在兩個坐標中以相同的速度運動得出了時間膨脹公式,因光速太大我們無法直接驗證,但我們是可以做一簡單的類似實驗證明愛因斯坦的錯誤。在一高速運動的列車上固定一根長桿并讓其垂直地面,桿上排列若干小燈泡,用控制器使小燈泡從下到上再從上到下快速地順序亮滅,在車上的人看到的是光點垂直上下運動,在地面上的人看到光點的運動軌跡就是一條折線,但無論是在車上的人還是在地面上的人測量光點往返所用的時間都是一樣的,這就證明了愛因斯坦的時間膨脹公式也是不存在的。
六、相對論癡迷者們的疑問。
講到這里應該說任何一個思維正常的人都已經明白相對論是個錯誤理論了,但很多相對論癡迷者在無話可說時都會說,無數事實證明了相對論是正確的,楊振寧就是其中之一。其實,這是他們的邏輯概念不清或象宗教癡迷者一樣失去理性地去維護他們心中的神。
相對論是一個描述理論而不是格物理論,它不能說清質能為什么會相互轉換即轉換的機理是什么;一個物理現象可以有多個理論來描述,無數事實證明的是物理規(guī)律而不是某個描述理論。比如,光從太陽附近經過發(fā)生彎曲現象,用愛因斯坦的理論可以解釋,用經典物理學也可以解釋,因為光是粒子具有質量,從太陽附近經過因萬有引力的作用發(fā)生彎曲現象完全合理,怎么能說是證明了愛因斯坦的理論呢?再如,萬有引力是無數實驗證實客觀存在的,其公式是可以應用的近似公式,你能說無數事實證明了牛頓所說萬有引力是上帝讓有的是正確的嗎?
相對論癡迷者還會把一些自己解釋不清的物理現象牽強附會地用相對論去解釋。比如,因科學家們給不出能量的準確定義,不知道能量有幾種基本存在方式,對于原子彈爆炸釋放出來的能量不能給 出解答,就說是由質量轉換而來,所測數值與相對論的質能轉換公式不符,就牽強附會地說是測量誤差造成的。其實他們也知道質量并沒有減少,只是部分核子從原子核中分離出來了,所以又強詞奪理地說,是靜質量減少了。既然是靜質量減少了而減少的這部分核子分離出來變成了動質量,那不是總質量增大了嗎?原子彈爆炸釋放的能量和動質量的能量又是從哪里來的呢?他們便裝聾作啞了。這些相對論癡迷者是象宗教癡迷者一樣沒有理性地維護他們心中的神。事實上,原子彈爆炸釋放出來的能量是核子間的結合能和部分核子破碎釋放出核子內的結合能兩部分構成的。
七、總結。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知道,質量是不可能增大的。貝托齊實驗得出的是計算速度與實測速度變化規(guī)律的關系式,由于動量等于質量與速度的乘積而質量不變,所以也是計算動量與測量動量變化規(guī)律的關系式。因科學家們不知道質體運動阻力與速度平方成比例增大的規(guī)律同樣適用高速運動的微觀粒子,不能解釋為什么速度變小了,便根據動量等于質量與速度的乘積認為是質量增大了,把速度變化規(guī)律關系式當成了質量變化規(guī)律關系式。
愛因斯坦時空概念不清,不知道坐標有物理坐標和數學坐標的不同,不知道質量和能量的關系,不知道為什么測不出光的相對速度變化,便自以為聰明地讓光同時在兩個相對運動的坐標中做速度不變的絕對運動,從而得出了時間膨脹公式,又用偷換概念的手法得出了棒長收縮和質能可以相互轉換的結論,解釋了貝托齊的實驗,完成了他的狹義相對論。而所有的主流學者都像愛因斯坦一樣時空概念不清,不知道質量和能量的關系,不知道測不出相對光速的原因,而且邏輯思維能力不夠看不出愛因斯坦偷換概念,又沒有人能提出對貝托齊實驗的合理解釋,致使這個徹頭徹尾的荒唐理論被主流學界所接受,使愛因斯坦成了牛頓之后最偉大的科學家。100多年來,無論是主流學界還是民間學者反對相對論的人都在思考如何否定相對論,從沒放棄過努力,但除了臺灣的蔡志忠先生講清了為什么測不出光的相對速度變化的原因外,時空概念問題、質和能的關系問題、貝托齊實驗的解釋問題都沒能解決,所以這個錯誤理論忽悠了科學界100多年,現在是它進入歷史垃圾箱的時候了。
作者:席自新手機:15950667373博客:兩個科學狂人(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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